第4節(1 / 2)

說起來這份工作還得感謝譚非,要不是他點頭讓下麵的人和我所在的廣告公司簽了半年的合同,我也不可能那麼順利地打敗十幾個海歸,拿到兩個名額中的一個。

我一走到自己的格子前就看見一冉捧了杯咖啡迎麵走來。她今天穿的衣服是譚非雜誌這一期封麵人物穿的那套,她是雜誌的忠實粉絲,每期必看。要是讓她知道我是那本雜誌主編的老婆,難以想象她會有什麼反應。

“黎卿,你沒事兒吧?是不是病了,臉色那麼難看?”她放下咖啡,敲了敲豎在我們中間的有機玻璃擋板,她的辦公桌就在我對麵。

“沒事,昨晚沒睡好,大概變天了,有點感冒。”我撒了個小謊,真正原因是昨晚我等到淩晨一點也沒等到譚非的電話,睡眠嚴重不足。

“哦,那你小心一點,今天經理心情不好。”她刻意掃視一圈四周,壓低了聲音。

“出什麼事了?”我問。

“聽說隔壁組的沐芸周末的時候把最重要的兩個策劃書給弄混了,兩邊的聯絡人來頭都不小,要求嚴肅處理。今天一早她就從策劃部調到銷售部了,連她組長都挨批了。”一冉頓一頓,“上個月她剛離婚,眼下又調到銷售部這個魔鬼區,有她受的嘍。”

芸姐的前夫也是廣告界的精英,失了這個靠山被排擠也在所難免,我倒是有些同情她。想想我自己,兩個月前剛過實習期,手裏都是最小的案子,再怎麼大意也不會造成什麼重大損失,可萬一我和譚非離婚,憑他在時尚界和廣告界雙手起碼遮半邊天的勢力,他會不會和公司毀約,把我撤出廣告界?

如果真是那樣,我也隻能任他宰割。

一工作起來時間就過得飛快。月底了,我把這個月的工作小結e-mail給組長,再cc給同組組員,準備下班。其實早就可以走了,同事約了去吃海底撈,我實在沒心情,又不想這麼早回家,在電腦前把工作小結審了十七八遍,窗外已經是萬家燈火了。

今天是周一,譚非就算是為了工作也該回來了,雜誌社少了他坐鎮一天都不成。

可等到了家,依舊空無一人。我這才意識到,努力捱到天黑才回來,隻不過是給自己更多時間緩衝,來接受他今天依舊不會出現的現實。

我終於沉不住氣了。

就算你要跟我離婚咋咱們也得當麵把話說清楚,我可不想在你失蹤了n天之後,家裏突然來個律師甩份離婚協議書給我簽名,那也太狗血了。

打手機是沒希望了,他一定不會接,我決定打他辦公室的內線,這樣他會以為是某個大客戶來電,接的可能性大一點。

“‘Shining控’,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您的嗎?”

我一愣,接電話的是他的二助理。

“請問譚主編在嗎?”奇怪,我心虛什麼?

“您是?”

“……我……我是他太太……”

“哦,安女士,主編去香港參加時尚周活動了,他沒有告訴您嗎?”助理顯然很意外。

“香港?他什麼時候走的?要去多久?”我更意外,脫口便問。

“周六早上七點的飛機,這周五就會回來。”

“……知道了,謝謝……”我輕輕擱下聽筒。

香港時尚周,周六早上七點,他應該早就接到邀請了,甚至買好了機票。可他一個字也沒跟我說,也不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還是他有了更適合的人一起前往?我不想想了,反正我永遠猜不透他在想什麼。

周三下班很早,我一出公司就直奔附近的大賣場。

譚非的漱口水要用完了,浴鹽和茶樹精油也不多了。天一冷他手腳就容易涼,好像怎麼也捂不暖,所以襪子要換厚的,還必須是他指定的品牌。家裏這些東西從來不缺,每年都會有許多廣告公司和經銷商送各種最新樣品給他,可他從來隻用他看中的牌子,也勒令我必須用他指定的化妝品和護膚品。我當然聽他的,誰讓他是權威。

我不喜歡逛那些奢侈品牌的旗艦店,像土財主,而且不管是買衣服褲子還是鞋子,都會被譚非嘲笑我的眼光。我也不得不承認,要說譚非是流氓,那他絕對是個有氣質的流氓;要說他是色狼,他也絕對是個有品位的色狼。但我喜歡逛超市,喜歡給他買生活用品。尤其是在結賬的時候,當收銀員從推車裏拿出一件件男士用品,我會滿足得起雞皮疙瘩。我承認我就是那麼虛榮,虛榮到竟然會去臆想別人對我並不幸福的婚姻的羨慕嫉妒恨。

譚非,我曾經打心眼裏排斥所有與你有關的事物,對我而言,它們是有生命的,飽含和你相同的氣息,用你的眼神打量我,用你的語氣揶揄我。可後來的某一天,具體是哪一天我不記得了,你也別和我計較,我真的不記得,我逐漸適應了它們的存在,就像適應你一樣。如果它們像你現在這樣離開我一段時間,我會在得知這個噩耗的瞬間問自己一個愚蠢的問題:我是誰?

你一定想不到,在我們並不長久的婚姻裏,你從細枝末節開始,漸漸滲透到我的血液和骨髓,賦予我的生命全新的意義,你也別得意,對你我而言這實在不是一件值得榮耀的事。可如果你不在,我的生命會像失去內核的堅果,徒留一腔空虛。我知道,你一定又會罵我犯賤。愛上你,是我這輩子犯的最徹底的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