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1 / 1)

典故

明朝時,有個叫馮俊的書生,自小家境貧困,生活拮據,一家人過得十分清苦。到朝廷舉行科舉考試的時候,他隻能孤身一人帶著家裏人好不容易湊起來的一點錢到京城投考。但是路途遙遠,家裏的那點錢肯定是不足以應付的。馮俊想來想去,決定帶著一些家鄉的特產上路,這樣一邊走一邊沿路販賣,多少也能掙些銀兩供路上吃穿住用。

有一天,馮俊好不容易走街串巷,走了將近大半天才賣出去一些土產,於是興高采烈地用換來的銀子跑到附近一客店吃飯。結果當他掏出銀兩結賬時,店主發現銀子是假的。顯然他被別人騙了。馮俊大吃一驚,很不好意思地連連道歉,從口袋裏掏出離家時帶的一些銀子付了賬。店主見他一身書生打扮,看起來家境不好,心想上京趕考路途遙遠,這書生好不容易靠賣土特產才能辛辛苦苦地掙這麼點錢上路。店主於心不忍,就給馮俊出了個主意,讓他把這些假銀子一點一點分散著花,今天到這家買幾個包子,明天到那家買些日用品,後天拿出來付點茶錢,反正許多人一時間也難以辨認出銀子的真假,慢慢地錢就花出去了,還可以解解燃眉之急。馮俊聽了堅決地搖了搖頭,說:“我深受聖人教誨,深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況且,我怎麼能做這種坑害他人、陷自己於不義的事呢?”他謝過店主之後轉身離開了。走著走著,馮俊看見路邊有一條小河,為了不讓這些假銀子再流通於市麵上坑害他人,他毫不猶豫地將假銀子全投進了河中。

後來,馮俊金榜題名,中了進士,逐漸受到朝廷的重用,身居要職。一天,他一個朋友的兒子為了求馮俊幫他謀取一官半職,特地派人送來四塊價值不菲的墨台。馮俊打開盒子一看,四塊墨台都是紫金做的,價格十分昂貴。馮俊當下大怒,將紫金扔回給送來的人,斥責道:“如果這個人真的品性篤厚、才學出眾,你就算什麼都不送,我也願意推薦;如果他心懷不軌,毫無才學可言,你就算再拿來四塊金,我也不會推薦的。你還是把禮物收回去吧!”來人碰了一鼻子灰,隻好帶著四塊墨台離開。

解讀

這兩件事都是在別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做的,馮俊本可以用假銀充作真銀,解決旅費的問題,他也本可以收下紫金,賣朋友一個人情,但這些都被他拒絕了,隻因為他更看重自我的品性和修養,不願意為了一時之利,違背起碼的原則。所以,馮俊堪稱“慎獨”的模範。我們常常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到底是自身利益重要還是道德原則重要。馮俊已經作出了很好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