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2 / 3)

楚俗,歿於他所者家不入柩,以為不祥。故宅稍隘,殯斂畢,迎柩新居,成服受吊,悉本士禮。

十四年辛巳,公三十有五歲。葬嗣母劉氏。

十五年壬午,公三十有六歲。服闋入都。

賊擾中州,公交車由白門北上,賊阻燕齊,乃留白門。

十六年癸未,公三十有七歲。自白門歸,避地三台湖,始為詩。

公交車之期既誤,間李寇蹂躪襄郢,從白門覓舟還楚,至安慶,撫軍張公亮有舊,與書論賊勢甚悉。張甚善之,值荊襄既陷,大帥潰走九江,江寧戒嚴,大江不可行,間道往新安,至江右,複從袁州踰嶺至萍鄉,又由湘潭至長沙,過湖至嶽陽,渡江歸。遇吳孺人攜子女避地蒿台,乃遷,辟於三台湖。

國朝

順治元年甲申,公三十有八歲。複避於澄湖西灣。

時賊尚盤踞縣城,左帥良玉屯重兵武昌,以荊西觀察章公曠為前驅,用東鄉兵與土兵萬餘人,由竟陵進取以圖郡城,敗績。

二年乙酉,公三十有九歲。在澄湖。

三年丙戌,公四十歲。賊潰,移家蒿台。

自述七十歌曰,四十時,賊騎填郛掠四圻,三載將家避湖磯,天步改玉尤堪欷,城郭如故室盧非。舉目新亭風景遠,身是還鄉丁令威,妻孥無恙共朝饑。

四年丁亥,公四十有一歲。在蒿台,長女適於謝。

五年戊子,公四十有二歲,移居西山。

六年己醜,公四十有三歲。卜居七裏沔。觀察周公荃以荒城吟索和,欲置幕,弗往。

七年庚寅,公四十有四歲。遊沔,遇黃公文旦,得青玉軒詩敘,作元辟傳。

八年辛卯,公四十有五歲。子褎補諸生。

九年壬辰,公四十有六歲。青玉軒詩刻成,南牕日知錄成,君鸞公卒。

十年癸巳,公四十有七歲。子褎娶。

十一年甲午,公四十有八歲。

十二年乙未,公四十有九歲。部銓縣職,感微疾。

答客詩曰,蚤歲罹偏孤,先慈勖遺編。中年廁鄉舉,慈幃先棄捐。畫荻遺荼蓼,負薪失仔肩。曲木誰檃括,糞壤莫陶甄。至今二十載,所如竟惘然。

十三年丙辰,公五十歲。撰張太夫人行述,書嚴先生嗣堂記後。

自述七十歌曰,五十時,齒纔及艾頭先皓,蘧氏知非苦不蚤,黑裘再敝青門道,歸向東皋借魚鳥,野徑塵坌風自掃,亟作畫牛眠煙草,年過半百山中好。

十四年丁酉,公五十有一歲。季女適於劉。

初猶涉獵二氏之書,自是皆屏去,不複寓目。自題草堂歌雲,比來讀易無思慮,益信臥屙多暇豫,下簾不著老氏書,焚香那誦迦維語。

十五年戊戌,公五十有二歲。水圮村居,還家,治城南端。

除夜詩曰,四壁風霜氣,百齡冰雪文。寒城同守歲,迭鼓正多聞。

十六年己亥,公五十有三歲。營城居,構菊佳軒,撰竟陵水患論,與陳廣文書,記家乘後。

始營城居詩曰,南端抗列雉,陰街韞百室。雖非羅含宅,詠言自茲日。教子下裏門,匪直崖棲吉。

十七年庚子,公五十有四歲。撰萬子頤莊序。

十八年辛醜,五十有五歲。撰黌宮頌。

康熙元年壬寅,公五十有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