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癸卯,公五十有七歲。菊佳軒詩刻成,撰峽寇論,熊婺源逸事。
三年甲辰,公五十有八歲。與黃慈雲書。
四年乙巳,公五十有九歲。撰賦役平圖頌,與吳氏兄弟書。
五年丙午,公六十歲。檄征入都。
十一月俶裝,稍留安陸。十二月由襄樊過南陽鴉路,自茅津渡河,曆虞畈澮,歲暮抵平陽。
自述七十歌曰,六十時,選曹檄召詣台門,自陳蒙汜日將昏,目飛蠓蠛心胚渾。蒙恩縱遺歸田園,冥飛磷集樂邱樊,老人高臥起暥,玄牝聿求天地根。
六年丁未,公六十有一歲。告歸,刻檄遊草。
正月在平陽,二月由平陽至趙城,三月抵京師。自初告至得準,審親往覆者凡五次。呈嚴侍郎正矩詩雲,垂老隻思還舊業,暮年所急匪輕肥。恐不得遂其誌也。
七年戊串公六十有l一歲構石莊子西村;
初誌已遂,宿屙稍閑,構是以為閑遊處。
八年己酉,公六十有三歲。潛邑王明府又旦,遣使存問,與吳司成書。
九年庚戌,公六十有四歲。往潛邑,報王明府幣交。
十年辛亥,公六十有五歲。
十一年壬子,公六十有六歲。子褎選貢入雍。
十二年癸醜,公六十有七歲。撰二史不為王通立傳論。
十三年甲寅,公六十有八歲。撰王沱潛奏績敘。
十四年乙卯,公六十有九歲。失足傷麵。
十五年丙辰,公七十歲。菊佳軒詩二刻成。
自述七十歌曰,七十時,十年抱膝兼伏腕,著書言滿三十萬,覆瓿是甘祈無溷,罷卷猶然關兩楗,觀物則兮昧道論,此中無欲亦無悶,不慕青精餐白飯。
十六年丁巳,公七十有一歲。頤誌堂詩刻成。
自甲寅至是,詩不分體,以年為次,按集可考。
十七年戊午,公七十有二歲。撰戴小宋詩序。
十八年己未,公七十有三歲。繹誌成,讀書說成。自丁未至是,凡十有二年,脫稿五次,乃為訂本。述情詩曰,經始協洽歲,幾度春王日。攝提一星周,牆壁著楮墨。交成三十萬,離立分兩集。
十九年庚申,公七十有四歲。
二十年辛酉,公七十有五歲。六月十三日卒。
三月,舊屙偶作,精神微覺有異,然起居飲食如常。客有至中堂者,時與對坐,未嚐伏枕。五月疾勢漸增,呼吸稍急,手書遺子褎曰,一緩葬,二葬勿侈用,三不合葬,四訃去俗稱。自題銘旌雲,清辭官歸隱著書明道石莊胡承諾柩。所遺導孫者皆筆硯文事之用,無玩器,無長物。六月,屏棄醫藥,有勸之者,答曰,吾之五髒將與醫者嚐巧乎?十三日昧爽,令子褎書石莊別墅於木主,燭下手而觀之曰,吾神魄將棲宿於此。旋指身曰,不附此肉矣。神氣閑定,言詞安雅,毫無憤容。臨暮,令具湯浴,拭體皆周,自立正坐,以整衣冠。既令遷於地,敕家人衣白,哭,猶召人人而頷之。夜過半,儼然而逝,顏色如生。十二月十三日,葬石莊。
二十一年壬戌。孺人吳氏卒。
三十四年乙醜。子褎續刻頤誌堂詩成。
三十年辛未。公崇祀鄉賢。
二十八年閏三月十一日,通國狀請。至是督臣丁恩孔、撫臣吳琠疏入,俞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