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幾個與林夕一班的女生,見她突然搬了出去,開始有些嫉妒,後來,見不過是一個小保安,心裏平衡了一點,甚至還有些爽,現在,也正好跟著一起打擊,專挑難聽的話說了出來。
“至從我第一眼見到你,就深深地愛上了你。”錢銘興接著念了出來。
“哇,真是不要臉,這麼肉麻的話都說得出口,小小年紀,想不到,竟然是這種不要臉的貨色。”一些不知底細的人們,看著羞愧難當的林夕,開始打聽她是誰。
一些好事之人,當然就把林夕的大名給說了出來,還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添油加醋地說:“她呀!真是不要臉,剛來這裏讀書不過半年,就和一名小保安鬼混上了,還搬了出去,住在了一起。”
人們有些嘩然,他們還不知這同居二字,隻是覺得,還是學生,就與一個男人公然住在一起,真是傷風敗俗到了極點,真的該拉出去遊街示眾。
林夕覺得腦袋“嗡嗡”作響,後麵的話幾乎一個字沒有聽進去,她感覺整個世間的人都在嘲笑她。
她也沒有再去搶紙條的事情,而是心裏一發恨,幹脆不再理這些人,低著頭,提著飯就往教師宿舍的方向走去,身後留下了一片恥笑之音。
然而,事情並沒有完,林夕剛走出人群,出了食堂門,卻是被一名女生給攔住了,沉聲罵道:“不要臉的東西,竟敢搶我男朋友!”
林夕還沒有反應過來,就中了一記有些響亮的耳光,手裏的飯也被打落地上。
她有些懵了,不知如何是好起來,眼前的女人有些彪悍,一看就不是善茬。隻是,她真的不明白,她搶了誰?
她有些心痛地看著打潑在地上的飯,這可是他和陽剛的口糧?她竟然不心痛自己有些火辣的臉,卻是擔心被陽剛撞見這事,教訓這個女人。
那人卻是不管這些,一巴掌打了,見林夕不敢還手,更加的來勁,再一步緊逼了過來,沉聲罵道:“不要臉的東西,你是不是欠打?”
林夕退了一步,見到那人的手掌擊來,忙著用手擋住臉,手上再度中了一巴掌。
早有人告訴了那些吃瓜群眾,再度衝出來看熱鬧,但是,沒有人過來勸架。
林夕再中了兩掌,不由得怒了起來,沉聲問道:“你還講不講理?”
“怎麼,你搶了我男朋友,還有理了?”那人步步緊逼,直把林夕給逼到了牆角,退無可退,眼看著還要吃虧!
“你男朋友是誰?誰稀罕了?”林夕大叫了起來,她覺得她今天這是走了什麼狗屎運,遇上的都是些什麼人呀?
被同學嘲笑也就罷了,還被人冤枉搶人男朋友,自己是那種人嗎?是那種缺男朋友的人嗎?自己連丈夫都有好嗎?
“那你聽好了,我男朋友叫馬正常,如果你再與他糾纏不清,小心我打破你的臉!”彪悍女人看了看越來越多的人群,像是怕把事給鬧大,麵子上過不去,或者,她現在就在是大庭之上表明態度,讓人別在打她男朋友的主意。
“是他糾纏我好不好,我從來就沒有動過這種心思,你把他管好,不要讓他來騷擾我就成了!”林夕沒好氣地吼了一聲。
“哼,這小子不知跑哪去了,我抓到他,一定讓他好受!”女人有些意外,“你真的不喜歡他?”
林夕點了點頭,看著把她二人圍在一起的人們,臉上依然火辣辣地痛,實在是憋屈到了極點:“我從來就沒有喜歡過他,我有我的,我何必與人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