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降低或貶斥婚內性生活。但時至19世紀後半期,隨著現代大工業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的逐步確立,西方各國的婚姻形式與製度開始背離這四條準則,使性革命成為可能。

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工業社會確立了以個人為單位,而不是以婚姻或家庭為單位來參與社會的生產、占有與分配的經濟原則。一個人從社會獲取多少報酬,完全依據他(她)自己付出了多少勞動,根本不考慮他(她)的配偶、雙親或子女有多少或有沒有收入。由於女性和青少年大量參加社會生產,獲取獨立的收入,農業社會中那種由男性家長獨占家庭一切收入,然後供養妻兒老小的製度再也無法維持下去了。因此,英國在1857年、1870年分別立法保障妻子的財產權,最終於1882年通過了《已婚婦女財產法》。這是英國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它規定夫妻婚前婚後財產都分別擁有、分別核算,而不是共同擁有。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西方各國都把夫妻財產分立作為法定選擇之一與共有財產製並列。本世紀20年代,斯堪的納維亞各國一律實行夫妻財產分立。這樣,婚姻就不再是某種財產同盟,也不再是男權王國。一方麵夫妻悻愛在婚姻中的地位大大上升,另一方麵婚姻本身也失去了製裁悻愛轉移的最有力手段,用停止供養或離婚來懲罰配偶,已沒有原來那麼大的效力和威懾力。同樣,為獲取財產而結婚也行不通了。

其次,基督教所一貫鼓吹的“婚姻神聖論”,在19世紀末期開始破產。盡管各國法律直到20世紀60年代仍堅持“責任主義”,即配偶一方有過失的才可離婚。但在實際社會生活中,離婚現象早已劇增。從1900年到1924年,英、美、法、德、比、荷、丹麥、挪威、瑞典、瑞士等國每10萬人口中的離婚數,平均增長126.8%,其中英國增加 8.3倍,德國增加4倍,法、比、丹麥、瑞典都增加3倍以上。美國雖隻增加2倍多一點,但離婚率最高,已達每年每千人口中有1.6人離婚,超過1986年的中國近一倍。嚴格說來,離婚並不是性革命的內容,而是婚姻革命的一個方麵,但作為一種法定形式的性對象再選擇,離婚的增加無疑有助於人們對性活動和性關係采取更為寬容與開明的態度。

第三,婚姻對性活動的壟斷也開始破除了。早在18世紀初期,法國工人和城市貧民中就盛行不履行結婚手續的、不專一的、不白頭到老的“浪漫婚姻”。19世紀中期,連馬克思、恩格斯這樣的學者,也驚歎普通大眾中非婚姻行為的廣泛與多樣。因此,西方各國上層社會發起了一場廣泛、長期的“道德淨化”運動,力圖把下層人民中實際存在的性關係納入法律或宗教的規範之內。結果,這種運動促使各國在20世紀初承認或默認了事實婚姻的合法權利,以及私生子女的合法權益。事實婚姻的出現非同小可。它打破了農業社會那種必須先結婚,然後才能姓交的傳統,等於承認了是姓交而不是契約締造了婚姻,等於承認了婚前姓交也是合理合法的。婚姻開始恢複它本來的自然麵目:首先是為了姓交,首先是一種姓交關係。同時,對私生子女權益的承認,標誌著對婚外姓交的懲罰已大大減輕。古今中外,人們禁止和懲罰通奸的第—位理由,就是防止私生子女幹擾財產占有與繼承關係;遏止婚外姓交的最大威懾力量,也是對可能有私生子女出生的恐懼。現在,婚姻製度本身的變化已使它無力再像以往那樣壟斷一切性活動了。

這樣,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歐美各國的婚姻狀況,不但為性革命第一次縞潮提供了堅實基礎,而且簡直是在促使它不得不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