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忠誠,使他們成為了這個朝代第一批接受封賞的臣子。順治將北京周圍各縣的土地,賞賜給這些臣民們。這其中,也有曹家的封賞。他們獲得了大片沃土,在北京附近的寶坻,這是曹家正式發跡的開端,他們還將從這裏走向更遠、更璀璨的未來。
清順治六年(1649),朝廷給滿族中所有通曉漢文的人一個機會,挑選其中文理通順的人為貢士,可以外派去地方上為官。曹振彥參加了這次考試,並且獲得了貢士身份。憑借這個身份,他被任命為山西平陽府吉州知州,成了一方父母官。在任上,曹振彥也著實做了些實事,譬如修複了因戰亂而毀的錦屏山城隍廟。
次年八月十三日,順治帝大婚,立博爾濟吉特氏為後,天下同喜。曹振彥因此被封為“奉直大夫”,他的妻子袁氏亦得以被封為“宜人”。戲文裏時常有孝子或夫君對娘親或妻子說:“等我有了出息,便給你掙個誥命來!”對於那時的女子來說,那是至高無上的榮耀,足以為之驕傲一生。而古人從仕,為的多是封妻蔭子。曹振彥的努力,也算是完成了這個目標。雖然宜人誥命等級並不高,但到底是皇家親封的,好歹是底氣十足的。
不久後,曹振彥被調任到陽和府任知府。幾個月後,一紙調令傳來,曹振彥又匆匆離開陽和,前往大同去當知府。大同是軍事重鎮,距離京城不遠,曆來是守衛北京的重要關口。由於多年戰亂,這個曾經無比繁華的城池,被摧殘得到處都是硝煙燎過的烏黑,到處都是斷壁殘垣,到處都是抱著幼兒哀嚎不止的孤寡婦人。
曹振彥上任後,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修複城池,盡最大可能使大同恢複往日的平靜。這個任務是何其艱辛,大清剛建國不久,戰亂初平,財政始終處於捉襟見肘的狀態,政府無法調撥出銀兩重新修築因戰亂而毀壞的城市。
曹振彥努力再三,也隻能維持大同的收支平衡。皇天不負苦心人,他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順治十三年(1656),修複工作終於告一段落。曹振彥也由此得到了朝廷的重視,這個踏實忠誠的人,終於被朝廷第一次正式地看在眼裏。
就在修複工作完工的時候,曹振彥被任命為兩浙督轉運鹽使司鹽運使。鹽,自古以來,都是皇室最為重視的稅收之一,它同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這不僅是一樁利潤可觀的生意,更是民生的命脈。元朝對私鹽販賣打擊十分嚴厲,販賣兩百斤私鹽就要處以死刑,然而由於利益巨大,私鹽販賣依舊屢禁不止。
鹽政官曆來是一個肥缺,而處於最為繁華地段的江南地區的鹽政官,更是個大肥缺。而更為誘惑的是,司鹽運使隻要不出大差錯,過不了幾年,就可以升為正三品的按察使,負責人才管理,堪稱手握重權。可曹振彥還是沒有等到這一天,他的一生,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快要走到了盡頭。
清順治十四年(1657),曹振彥因病逝世。他並不是甘心的,他還不老,想要完成的事業還沒有完成,想要看到子孫們都有出息他還沒有看到。然而,人又怎麼能奈何過天意?細細想來,他也已算是人生贏家,從命如草芥的平凡包衣,最後成為風光一時的司鹽運使,不能不說亦是一種圓滿。實際上,曹振彥的圓滿,更多的,是在他的兒子,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身上。
那是真正將曹家發展為富貴之家的一代,能夠培養出這樣的孩子,縱使身在九泉,曹振彥也應該為之瞑目了。
曹璽,原名爾玉,後改名璽。他是家中的長子,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名叫爾正。曆史記載,曹璽自幼“承其家學,讀書洞徹古今,負經濟才,兼藝能,射必貫劄”,也就是說,曹璽是一個能文能武,很有才幹的人。
清順治五年(1648),因為他出眾的才幹,被挑中以侍衛的身份,跟隨多爾袞前往大同平叛,並立下了卓越的戰功。因此,曹璽獲得了皇帝的青睞,回到京城後,他從一個王府侍衛被擢升為禦前二等侍衛。清順治十一年(1654),深受順治信任與喜愛的曹璽,又被任命為正二品的鑾儀使。這是一個負責皇帝日常車駕和儀仗的官職,曆來是皇帝的親信才能擔任的位置。從這裏可以看出,早在此前,曹璽就已經得到了順治的極度信任,所以在挑選鑾儀使時,順治才會將自己的出行安全,毫無保留地交由曹璽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