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附錄郭沫若的有關女性記敘(14)(2 / 3)

大家都在爽朗地笑,但我自己明白,我笑得要算最不自然。可不是嗎?我在精神上已經緊緊地把她“拍拖”著了。

逃走

自己實在是不愉快,今天是什麼時候,為什麼還在那兒耍手段呢?

當我們回漢口,坐在輪渡的舵房窗口的時候,我對著翰笙,把自己的意思說明了。我在當天晚上便要往長沙去,請他把開會的情形去告訴周公,希望也把我的意見向他說說。

他們今天既是召開部務會議,為什麼不先向我們說明?這是我所不能了解的第一點。既開部務會議,為什麼又不請周公?這是我所不能了解的第二點。劉健群的委任,事前並沒有征求我們的同意,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證我們能夠合作?這是我所不能了解的第三點。

要我擔任第三廳,我的要求是,至少應該爭取到這樣三個起碼的條件:(一)工作計劃事先擬定,不能受牽製;(二)人事必須有相對的自由;(三)經費確定。今天,這三項一項都沒有提到,沒頭沒尾地便把我拉上台,這倒類似乎強奸了。

我擔心去見了恩來,又會被朋友們挽留下來,便決意不去,隻請翰笙一個人去。

翰笙也讚成了我的這些意見。他說:工作是要爭取的,但絕對不能苟且。他相信,周公會同意我的意見。假使我去長沙,翰笙說,他自己也想回四川去省親去了。

我們在日租界分了手,我回到了太和街二十六號。

我立刻收拾著行李,十萬火速地準備出發,就深怕有人要來捉拿我的一樣,弄得立群和蘇君都有點詫異了。

我隻對立群說:我要到長沙去,說不定不會再回來了。你去陝北,那我們雖然遠隔了,但是,是後會有期的。穎超很關心你,你的一切行動就請依照穎超的指示吧。

那時候,希夷已經上前線去了。同住在二十六號的雖然還有不少的人,但我向誰也沒有告別,便各自走了。就隻讓立群和蘇君兩人送我。

立群沉默著,一直沒有說什麼話。

我們過了江,又到了徐家棚車站,時候也依然是黃昏。回憶自然是免不了的。從廣州到達這兒,不知不覺地便過了一個月,時間真是過得好快!

我已經上了車,從窗口上望過去,看見月台的那一邊,翰笙和李一氓跑來了。我還有點擔心:他們是來挽留我的吧?怕要把我拉下車去。但我的靠著一鼓作氣的逃跑,實際上早已經有點回旋的餘地了。我同立群的感情早已到了難於分離的程度,我這次一個人跑掉,看見她那沉默的態度,知道她心裏是有些憂鬱的。我不走,不也是可以的嗎?心裏同時也在這樣問。

翰笙們跑攏來了。

“嗬,好得很,我們還怕趕不上呢!我們是到過太和街的。”

他高興著這樣說,隔著車窗遞了一個字條給我。那是周公寫給我的:

“到長沙去休息一下也好。但不要太跑遠了。事忙,不能來送行,祝你愉快。”

當我把字條看完了的時候,翰笙又在窗外接著說:

“告訴你,我也很快就回四川去了。假使明天有船,就在明天。”

開車的哨子響了,大家都愉快地和我握手。立群也緊緊地和我握了手,但她卻始終沉默著沒有說一句話。

入地獄

立群留在武漢,差不多三天兩頭地總有一封信來,或直接,或間接地,通知我一些消息。起安裝她本來進行著去北邊讀書的事情,後來又被朋友們把她留著,不教她走了。隔了十天左右的來信說:不久她也要到長沙來。我正期待著,但接著的第二封信,卻又說不能來了,還要緩幾天。每次的來信,差不多都要提到大家的意思,要我無論怎樣不要太性急地離開長沙南下。

我離開了立群,是精神上另一種意義的苦悶。她能快來,我自然很樂意;慢來,我也隻好耐性的等了。

二月,轉瞬已是二十六號,我離開武漢已經二十天了。這一天的上午,我從留芳嶺的寓所走出,在大路邊,正想雇一部洋車,坐進城去找壽昌,忽然看見壽昌坐在一部洋車上迎麵而來。壽昌一看見我,頓足停車,向著我喊:武漢的朋友來了!

壽昌跳下了車,我才發現被他擋著的後一部車上坐著立群。我禁不住心子急跳,同時我也看見立群的臉忽然漲得通紅,把頭埋下去了。

一同折回到寓所。立群帶來了很多信,有周公的,還有其他的人的。

立群從口頭告訴了我:陳誠對周公有了明白的表示,要我立刻回去,一切事情都可以商量。又說:副廳長的人選也不成問題了,那位劉健群惹出了什麼桃紅事件,已經跑到重慶去了。

立群沒有表示她自己的意思,但我看她把我留在武漢的行李一件也沒有帶來,毫無疑問,她也是讚成我趕快回去的。

我遲疑著也沒有立即表示意見。

壽昌在一旁催促:這還有什麼值得考慮的呢?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朋友們都在地獄門口等著,難道你一個人還要留在天堂裏嗎?

“那嗎,你是願意入地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