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秦朝末年,農民陳勝、吳廣在大澤鄉首舉義旗,秦王朝在農民起義的烽火中覆滅。又經過持續5年的楚漢之爭,劉邦取得天下,於公元前202年建立西漢王朝。漢承秦製,繼續實行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治製度。由於秦的殘暴統治,加上秦末的連年混戰,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封建朝廷財金匱乏,人民群眾更是困苦不堪。西漢麵臨百廢待興的局麵,統治者積極總結秦亡的曆史教訓,企圖“借秦為喻”調整統治政策,這就是賈誼在《過秦論》中所說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參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漢初總結秦亡的教訓,主要集中於兩個問題,一是繁苛徭賦,二是嚴刑酷法。以此為鏡鑒,漢朝前期的幾代皇帝,秉黃老之術,實行“無為而治”,貫徹輕徭薄賦、明法寬刑政策,使人民得以“休養生息”,社會經濟得到恢複和發展。其中漢文帝劉恒做得尤為突出,因而成為西漢“文景之治”的開拓者。
漢文帝劉恒是劉邦第四子,生於劉邦稱帝的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生母薄太後,為人謹敬,與呂後相安無事。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劉恒被封為代王。代為漢初封國,都城先在代縣(今河北蔚縣),後遷中都(今山西平遙西南),劉恒做代王達17年之久。劉邦死後,呂後專權,大封呂氏兄弟及其子侄為王,形成取代劉氏天下之勢。公元前180年呂後逝世,諸呂陰謀發動叛亂,太尉周勃、丞相陳平、大將軍灌嬰聯合誅滅諸呂,擁戴劉恒進長安做了皇帝,這就是漢文帝。劉恒在位23年,至公元前157年逝世。他繼續執行漢初輕徭薄賦、明法寬刑的政策,進一步糾正秦政之弊,安定人心,發展生產,使社會經濟逐步繁榮。劉恒死後,其兒子劉啟即位,這就是漢景帝。劉恒、劉啟兩朝近40年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的曆史,史稱“文景之治”。
漢文帝劉恒即位以後,便注重發展農業生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謀士賈誼上《論積貯疏》,建議朝廷“為富安天下”,指出:“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朝廷能勸百姓勤於“務本”(重視農業),好吃懶做的遊民也都參加農業生產,人人自食其力,天下自然太平。劉恒十分讚賞賈誼的意見,便在當年下詔勸農,並恢複周朝建立而後長久廢棄的“籍田”製度,春天“躬耕以勸百姓”(《漢書·食貨誌》),鼓勵農民勤於耕耘,不違農時,後來這項製度堅持下來,取得了一定的實效。
為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劉恒繼續執行輕徭薄賦政策,並擴大其範圍。在他即位以前,朝廷已將秦時的“泰半之賦”,減為什伍稅一,農民負擔相對減輕。秦朝濫用民力的弊政有所糾正,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為一個月,生產時間有所增加。劉恒即位後,繼續減賦。公元前178年,他下詔免除天下田賦之半,即三十稅一;公元前177年,又下詔免除晉陽(今山西太原)、中都(今山西平遙)百姓田賦三年;公元前168年,規定隻收當年天下田賦的一半;公元前167年,再次下詔,“除民田之租稅”,一直堅持到他去世,前後10年。文帝又將口賦(人頭稅)由一百二十錢,減為四十錢,僅為原來的二分之一。在徭役方麵,他將成年男子一年服役一個月,減為“三年而一事”,削減三分之二。文帝的輕徭薄賦,與農民起義高潮中的無徭無賦相比,隻是新王朝對農民的一種“讓步”策略,但糾正了舊王朝的繁苛賦役製度,畢竟是一種曆史的進步。農民能從中得到某些現實利益,生產積極性有所提高,有利於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發展。
在廢除苛法嚴刑方麵,漢初諸帝也作出了很大努力。早在公元前206年劉邦占領鹹陽時,就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去秦法”(《史記·高祖本紀》),以爭取民心的歸附。漢興以後,劉邦為了剪除韓信、彭越、英布等異姓王,三章之法不能應付當時的嚴重形勢,便讓相國蕭何收集整理秦法,製定《九章律》,恢複了秦時的許多苛法。惠帝、呂後執政的16年中,由於大局已經基本穩定,先後采取過一些省刑除苛的措施,如頒行贖罪令,廢除三族罪、妖言令,判處重要罪犯,不再株連父族、母族、妻族,說錯話也不再當作“妖言”治罪。史稱“天下安然,刑罰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