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均輸法 1069年頒行均輸法,是為了糾正稅收上的流弊。均輸法是由政府派出發運使,總管東南六路財賦,統一采購物資,防止富商大賈操縱,力求“國用可足,民財不匱”。這項措施限製了大官僚兼富商的私利,遭到了他們的反對,攻擊均輸法是“漁奪商人毫末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