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易法

政府在京都汴京設立市易務,以一百萬貫作為流動資金,控製商業貿易,收購或出售物資,調節物價。中小商人可以向市易務賒購貨物,也可以貸款,都是年息二分。市易法後來從開封推行到各地,打擊了富商大賈對商業的壟斷,使北宋政府從大商人手裏奪取商業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