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年號、國號、禮儀製度,南遷都城
公元1260年,忽必烈下詔建元“中統”,采用傳統的中國曆代王朝的年號紀年。公元1264年,阿裏不哥歸降後,他又下令改年號為“至元”,大赦天下。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他宣布將“大蒙古”國號改為“大元”,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以示國家“輿圖之廣,曆古所無”。同時由劉秉忠、許衡、徐世隆等人采納中原禮儀製度,定朝儀服色,百官行跪拜禮。遷都中原,也是忽必烈“附會漢法”的重要步驟。大蒙古國的都城原在漠北和林(今蒙古人民共和國哈爾和林),忽必烈放棄和林,在漠南和中原設兩個都城,升開平(今內蒙多倫縣一帶)為上都,改燕京(今北京市)為中都,並在中都大建宮室和城牆。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中都舊城和新城合稱為大都。大都自此成為元代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