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3 / 3)

《金枝》 第二部分 殺死神王:國王在任期屆滿時被處死(2)

那些在任期屆滿必須橫死的國王,一旦有了可請別人代死的愉快想法,很自然,他們必然付之實施;因此,我們發現,這種權宜的辦法或這種辦法的痕跡在許多地方都很流行,就不足為怪了。斯堪的納維亞的傳統有一些線索表明,古代的瑞典國王隻有為期九年的統治,然後他們或者被殺或者請人替死。據說瑞典國王奧恩或昂恩,一連幾天祭奠奧丁,後來神回答說,隻要他每隔九年拿自己的一個兒子獻祭一回,他就可以活著。他照神的說法獻祭了九個孩子,要不是瑞典人不允許他這麼做,他還會獻祭第十個,也就是最後一個孩子。於是他就死了,葬在阿卜撒拉的一個小山上。關於奧丁被纂位或放逐的奇怪傳說是類似的保持王位條件的另一跡象。奧丁的錯誤行動激怒了另外的一些神,他們剝奪了他的職權,將他放逐,但在他的位置上立了一個替身,名叫奧勒爾,是一個狡猾的巫師,他們把王權和神權的標誌都交給了他。代理人以奧丁的名義統治了將近十年,這時原來的奧丁又回來了,將他從皇座上趕走。他退居瑞典,後來在一次圖謀複得王位的行動中終於被殺。由於神常常不過是在傳統的迷霧中放大了的人,所以我們可以推定這個北歐神話保存了紊亂的曆史片斷:即古代瑞典國王每任九年或十年,然後讓位,讓別人代他為國家而死。在阿卜撒拉每九年舉行一次的節日盛會也許就是國王或其代理人被處死的時刻。我們知道以活人為祭品是這個儀式的一部分。

※思※兔※網※

據我們掌握的材料可以確定,許多古代希臘國王在位的年限隻有八年,至少每當八年之期終結時,要重新舉行就任聖職的儀式,重新接受神所恩賜的新的活力。這樣可使國王能履行他的行政和宗教的職務。所以,斯巴達憲法裏有一條規定,五位民選行政長官必須選一個晴朗無月的晚上,坐下來靜察天空,每八年一次。如果見到火球或流星,他們就推定國王對神犯了罪,就暫停他的職權,等待德爾斐或奧林匹克的神諭再給他恢複。這個習俗具有一切遠古風味,甚至在斯巴達王權的最後時期也還是一項死的條文;因為到了公元前3世紀,有一個國王受到改革黨派的憎惡,被用各種捏造的罪名纂了他的王位,其中在天空見到惡兆這一條占有突出的地位。

如果從前斯巴達人把國王任期限定為八年,我們自然會問,為什麼恰好定那麼一個時期為國王統治的期限呢?其理由也許可以從決定古希臘日曆的那些天文觀念中找到。太陰曆算時間總難和太陽曆算時間協調,這是一個長期的難題,使剛脫離野蠻狀態的人們為之絞盡了腦汁。

八年的循環是一個最短的時期,在整整八年之內,按太陽和月亮計時,總是部分地一致,隻有到了八年周期的末尾,太陽曆法和太陰曆法在計時上才真正一致,例如,滿月正好是最長或最短的一天,這隻有八年一次;這種遇合靠簡單的日昝就能夠觀測到,對於一種要把太陰曆和太陽曆大致(雖然不能精確地)協調起來的日曆來說,這種觀測自然首先提供了基礎。但是在古代,恰當地調整日曆是一件宗教方麵的事,因為要知道求神的正當節令就得依靠它,神的恩惠是社會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所以,毫不奇怪,國王是國家的大祭司,或者就是一尊神,他當然多半是在一個天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