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棍堅把住,用身勢(棍頭高)慢慢侵入。他大門來,我大門接,一下隻離一寸;他小門來,我小門接,一下隻離一寸:待他何門死,我盡身入。
鐵牛入石,我打去,他揭起,我將棍尾勿墜,就將棍尾倒抹上一下,即大剪他手,或即打他手。他打來,我揭起,即入殺他小門,極妙,極妙。
凡接他大剪雞啄,妙皆如此。
直磕一聲就殺去,不用拔剃,亦甚緊矣。惜無困死人棍之法,大抵用拔剃為是。
凡左右門打來,俱用手前一尺,蓋他棍尾。凡左右門殺來,俱用棍尾,在他手前一尺蓋他,打來勢重,必須吾手前一尺,方接揭得他住。他殺來手輕,又要過枝,必須用吾棍尾,蓋他手前一尺。
學到上下、高低、硬軟,直破打上下接,俱是一手法,方是有得,但直破順勢打是一套,去接是做二節去,初學未易語之。後手初曲,後直硬處須悟得;前手,須悟得。
我單鞭上,他過小門,若入深,即用直符送書殺。若他入淺則不過,恐他竭起,隻用趕上直打。凡殺來大小門,皆如此例。
凡過小門殺來,我就行過小門,就他棍尾,對手直打下;若變過大門殺來,我就行過大門,就他棍尾,對手直打下,妙,妙。
總有三節接高攔,一磕一拔,後手一尺剃,一進殺,接抵打來,亦然。
直破對打,磕帶抽,後手剃,相連後,進殺。
入中攔,隻用一磕,帶略拔剃五寸,一進殺。若未侵入、他棍未死,亦用拔用手,一尺剃下,進殺。
踏過他小門進入,如前法,但自棍橫勢,送進。上中攔,皆然。
此當字,如曲中之拍位,妙不可言,故讚之曰:我他傍,前手直當,後直加拔,有神在中。學到此,一貫乎萬矣。
千千萬萬步,俱有拍位。
一轉陰陽,不可太早,臨時一下,乃不費力,明之明之,折腳不如直入。
上李良欽之傳,學到此,一貫乎萬矣。
上劉邦協之傳,中間有拍位,不用拔剃洗落,隻撒手殺,則又緊矣。但無困死人棍之法,大抵前用拔剃為是,小門亦然。
上在偏頭關時,得之教師林琰者,其詩曰:壯士執金槍,隻用九寸長;日月打一轉,好將見閻王。
總結、分析三教師,原來合一家。
千言萬語不外乎致人而不致於人一句,李良欽之所以救得急者,都是前一下哄我去,然後轉第二下來解救,故救得速,故能速也。
不外乎後人發先人至一句,不外乎不打他先一下隻是打他第二一下。
俱是順人之勢,借人之力,隻要快便,又要似進實退而後進,則大勝矣。
須要習:上攔大小門剃,下攔大小門剃。下攔小門剃頗難,須用功習之。
兩人大門對打對迫,忽然變大僻,凶猛打下(甚妙,甚妙);兩人對雞啄,亦如此變。
二龍爭珠殺,就采下,不用提起棍,此全是手法。前後手俱有法,如教師童琰父所謂:臨時取之力也。我他傍,亦是臨時取之力,須要悟他臨時取力口訣。
但凡打敲采洗,俱用後手功,故棍不用提起高。今之欲用力打人者,惟恐棍起不高,打不重,蓋隻是有前手之力、無後手之功,故耳。
伏回之槍,俱是哄我殺去,他即起彈殺我也。記之,記之。
全書總要,隻是乘他舊力略過、新力未發八字耳。至妙,至妙。此隻是我他傍之秘旨,語到此,則不能複加一言矣。
凡此意味,體認得真,亦有七日不食,彈琴詠歌之趣也。
滾剃後,須再趕上,當剪死他棍,然後殺,記之記之,大小門皆然。滾是他低平直殺來,我棍在高,遂坐下,量離了手前一尺,與他棍尾相遇,順滾至他手,殺他身。剃是他高打來,或高殺來,或他雖把定未動,但棍尾高,有十字。我用棍尾量一尺之處,與他棍尾或棍中相遇剃下。大小門皆有滾剃,順至他手,殺他身,此滾剃之不同也。下起磕彈,何以不滾剃?磕既響一聲,恐他棍開或沉,無橋可乘(故必打剪,然後殺)。
先侵二三尺,一打坐身沉棍頭,他必進殺,我就下起磕一響,大進步打剪,或丁字回打剪。然後扁身殺他。喬教師曰:彈槍則在下麵橫捧,亦起磕之法。但在下麵橫,則不響之理矣。童教師曰:一聲響處值千金,彼失提防我便嬴是也。依喬教師之說,乃知伏麵之槍,俱是哄我殺去,他即起彈殺我也。記之記之。
剪打急起磕起,磕複剪打剪,打複急起磕,相連而進,彼從何處殺將來,微乎神哉!破金槍之第一法也。穩而能勝,習之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