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浴荷池女伴肆頑皮,慕花容仙郎馳遠目(1 / 3)

詩雲:

兩村姐妹一般嬌,同住溪邊隔小橋。

相約采蓮期早至,來遲罰取蕩輕橈。

又雲:

采蓮欲去又逡巡,無語低頭各禱神。

折得並頭應嫁早,不知佳兆屬何人。

又雲:

不識誰家女少年,半途來搭采蓮船。

蕩舟懶用些須力,才到攀花卻占先。

又雲:

采蓮隻唱采蓮詞,莫向同儕浪語私。

岸上有人閑處立,看花更看采花兒。

又雲:

人在花中不覺香,離花香氣遠相將。

從中悟得勾郎法,隻許郎看不近郎。

又雲:

姊妹朝來喚采蕖,新汝草草欠舒徐。

雲鬟搖動渾鬆卻,歸去重教阿母梳。

這六首絕句,名為《采蓮歌》,乃不肖兒時所作。共得十首,今去其四。凡作采蓮詩者,都是借花以詠閨情,再沒有一首說著男子。又是借題以詠美人,並沒有一句說著醜婦。可見荷花不比別樣,隻該是婦人采,不該用男子摘;隻該入美人之手,不該近醜婦之身。

世間可愛的花卉不知幾千百種,獨有荷花一件更比諸卉不同:不但多色,又且多姿;不但有香,又且有韻;不但娛神悅目,到後來變作蓮藕,又能解渴充饑。古人說她是“花之君子”,我又替她別取一號,叫做“花之美人”。這一種美人,不但在偎紅倚翠、握雨攜雲的時節方才用得她著,竟是個荊釵裙布之妻,箕帚蘋蘩之婦,既可生男育女,又能宜室宜家。自少至老,沒有一日空閑、一時懶惰。開花放蕊的時節,是她當令之秋,那些好處都不消說得,隻說她前乎此者與後乎此者。自從出水之際,就能點綴綠波,雅稱荷錢之號。未經發蕊之先,便可飲漱清香,無愧碧簡之譽。花瓣一落,早露蓮房。荷葉雖枯,猶能適用。這些妙處,雖是她的緒餘,卻也可矜可貴。比不得尋常花卉,不到開放之際,毫不覺其可親;一到花殘絮舞之後,就把她當了棄物。古人雲:“弄花一年,看花十日。”

想到此處,都有些打算不來。獨有種荷栽藕,是樁極討便宜之事,所以將她比做美人。

我往時講一句笑話,人人都道可傳,如今說來請教看官,且看是與不是:但凡戲耍褻押之事,都要帶些正經,方才可久。

盡有戲耍褻狎之中,做出正經事業來者。就如男於與婦人交媾,原不叫做正經,為什麼千古相傳,做了一件不朽之事?隻因在戲耍褻狎裏麵,生得兒子出來,綿百世之宗祧,存兩人之血脈,豈不是戲耍而有益於正,褻狎而無叛於經者乎!因說荷花,偶然及此,幸勿怪其饒舌。

如今敘說一篇奇話,因為從采蓮而起,所以就把采蓮一事做了引頭,省得在樹外尋根,到這移花接木的去處,兩邊合不著榫也。

元朝至正年間,浙江婺州府金華縣,有一位致仕的鄉紳,姓詹,號筆峰,官至徐州路總管之職。因早年得子二人,先後皆登仕路,故此急流勇退,把未盡之事付與兩位賢郎,終日飲酒賦詩為追陶仿謝之計。中年生得一女,小字嫻嫻,自幼喪母,俱是養娘撫育。詹公不肯輕易許配,因有兒子在朝,要他在仕籍裏麵選一個青年未娶的,好等女兒受現成封誥。

這位小姐既有穠桃豔李之姿,又有璞玉渾金之度,雖生在富貴之家,再不喜嬌妝豔飾,在人前賣弄娉婷。終日淡掃蛾眉,坐在蘭房,除女工繡作之外,隻以讀書為事。詹公家範極嚴,內外男婦之間最有分別。家人所生之子,自十歲以上者就屏出二門之外,即有呼喚,亦不許擅入中堂,隻立在階沿之下聽候使令。因女兒年近二八,未曾贅有東床,恐怕她身子空閑,又苦於寂寞,未免要動懷春之念,就生個法子出來擾動她:把家人所生之女,有資性可教麵目可觀者,選出十數名來,把女兒做了先生,每日教她寫字一張,識字幾個,使任事者既不寂寞,又不空閑,自然不生他想。哪裏知道,這位小姐原是端在不過的,不消父母防閑,她自己也會防閑。自己知道年已及笄,芳心易動,刻刻以懲邪遏欲為心。見父親要她授徒,正合著自家的意思,就將這些女伴認真教誨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