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納幣之例,起於真宗年間,被金人侵犯不過,隻得創下這個陋規。每歲輸銀若幹,為犒兵秣馬之費,省得他來騷擾。
後來逐年議增,增到徽宗手裏,竟足了百萬之數。起先名為歲幣,其實都是銀兩。解到後來,又被中國之人教導他個生財之法,說布帛出於東南,價廉而美,要將一半銀子買了紵段布匹,他拿去發賣,又有加倍的利錢。在宋朝則為百萬,到了金人手裏,就是百五十萬。起先齎送銀兩,原是一位使臣,後來換了幣帛,就未免盈車滿載,充塞道途,一人照管不來,隻得分而為二,齎金者齎金,納幣者納市。又怕銀子低了成色,幣帛輕了分兩,使他說長道短,以開邊釁,就著齎金之使預管征收,納幣之人先期采買。是他辦來,就是他送去,省得換了一手,委罪於人。
初解幣帛之時,金人不知好歹,見貨便收,易於藏拙。納幣的使臣倒反有些利落。刮漿的布匹、上粉的紗羅,開了重價蒙蔽朝廷,送到地頭就來複命,原是一個美差,隻怕謀不到手。
誰想解上幾遭,又被中國之人教導他個試驗之法,定要洗去了漿,汰淨了粉,逐匹上天平彈過,然後驗收,少了一錢半分,也要來人賠補。賠到後來,竟把這項銀兩做了定規,不論貨真貨假,凡是納幣之臣,定要補出這些常例。常例補足之後,又說他蒙蔽朝廷,欺玩鄰國,拿住贓證,又有無限的誅求。所以納幣之臣賠補不起,隻得留下身子做了當頭,淹滯多年,再不能夠還鄉歸國。這是納市的苦處。至於齎金之苦,不過因他天平重大,正數之外要追羨餘,雖然所費不貲,也還有個數目。
隻是金人善詐,見他賠得爽利,就說家事饒餘,還費得起,又要生端索詐。所以齎金之臣,不論貧富,定要延捱幾載,然後了局,當年就返者,十中不及二三。
段、鬱二人奉了這兩個苦差,隻得分頭任事,采買的前去采買,征收的前去征收。到收完買足之後,一齊回到家中,拜別親人,出使異國。
鬱子昌對著圍珠,十分眷戀,少不得在枕上餞行,被中作別,把出門以後、返棹以前的帳目,都要預支出來,做那一刻千金的美事。又說自己雖奉苦差,有嫡親丈人可恃,縱有些須賠補,料他不惜氈上之毫,自然送來接濟。多則半年,少則三月,夫婦依舊團圓,決不像那位連襟,命犯孤鸞,極少也有十年之別。
繞翠見丈夫遠行,預先收拾行裝,把十年以內所用的衣裳鞋襪都親手置辦起來,等他采買回家,一齊擺在麵前,道:“你此番出去,料想不是三年五載,妻子鞋弓襪小,不能夠遠送寒衣,故此竊效孟薑女之心,兼仿蘇蕙娘之意,織盡寒機,預備十年之用。煩你帶在身邊,見了此物,就如見妻子一般。那線縫之中,處處有指痕血跡,不時想念想念,也不枉我一片誠心,”說到此處,就不覺涕泗漣漣,悲傷欲絕。段玉初道:“夫人這番意思,極是真誠,隻可惜把有用的工夫都費在無用之地!我此番出去,依舊是死別,不要認作生離。以赤貧之士奉極苦之差,賠累無窮,何從措置?既絕生還之想,又何用苟延歲月?少不得解到之日就是我絕命之期,隻恐怕一雙鞋襪、一套衣裳還穿他不舊,又何必帶這許多!就作大限未滿,求死能不,也不過多受幾年困苦,填滿了饑寒之債,然後捐生。豈有做了孤臣孽子,囚係外邦,還想豐衣足食之理!孟薑女所送之衣,蘇蕙娘織之錦,不過寄在異地窮邊,並非仇邦敵國。縱使帶去,也盡為金人所有,怎能夠穿得上身?不如留在家中,做了裝箱疊籠之具,後來還有用處也未可知。”繞翠道:“你既不想生還,留在家中也是棄物了,還有什麼用處!”段玉初欲言不言,隻歎一口冷氣。繞翠就疑心起來,畢竟要盤問到底。
段玉初道:“你不見《詩經》上麵有兩句傷心話雲‘宛其死矣,他人人室。’我死之後,這幾間樓屋裏麵少不得有人進來;屋既有人住,衣服豈沒人穿?留得一件下來,也省你許多辛苦,省得千針萬線又要服侍後人,豈不是樁便事!”繞翠聽了以前的話,隻說他是肝膈之言,及至聽到此處,真所謂燒香塑佛,竟把一片熱腸付之冷水,不由她不發作起來,就厲聲回複道:“你這樣男子,真是鐵石心腸!我費了一片血誠,不得你一句好話,倒反謗起人來。怎見得你是忠臣,我就不是節婦!既然如此,把這些衣服都拿來燒了,省得放在家中,又多你一番疑慮!”說完之後,果然把衣裳鞋襪疊在一處,下麵放了柴薪,竟像人死之後燒化冥衣地一般,不上一該時辰,把錦繡綺羅變成灰燼。段玉初口中雖勸,叫她不要如此,卻不肯動手扯拽,卻像要他燒化、不肯留在家中與別人穿著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