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魔星將退三樁好事齊來,礭局已成一片隱衷才露(3 / 3)

縣尊知道有此盛舉,不肯把“倡義”二字讓與別人,預先捐俸若幹,送到殷太史處,聽他設施。所以這座在房與買田置產之費共計千金,三股之內,縣尊出了一股,殷太史出了一股,其餘一股乃眾人均出。不但宴會賓客之所、安頓妻孥之處替他位置得宜,不落尋常窠臼;連養牛蓄豕之地、雞棲犬宿之場都造得現現成成,不消費半毫氣力。起先那兩位異人、三樁詫事,亦非無故而然,都是他們做定的圈套,特地叫人送上門來,使他見了先把大驚變為小驚,然後到相見的時節說了情由,再把小喜變為大喜。連縣尊這一拜,也是在他未到之先就商確定了的;要等他一到城外,就使人相聞,好等縣尊出來枉顧,以作下交之始。

呆叟在窮愁落寞之中、顛沛流離之際,忽然聞了此說,你道他驚也不驚?喜也不喜?感激眾人不感激眾人?當夜開懷暢飲,醉舞狂歌,直吃到天明才散。

呆叟把山中的家小與牛羊犬豕之類,一齊搬入新居,同享現成之福。從此以後,不但殷太史樂於聞過,時時往拜昌言,諸大老喜得高朋,刻刻來承麈教;連那位禮賢下士的令尹,凡有疑難不決之事、推敲未定之詩,不是出郭相商,就是走書致訊。

呆叟感他國士之遇,亦以國土報之,凡有事關民社、跡係聲名者,真所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殷太史還說聲氣雖通,終有一城之隔,不便往來;又在他在房之側買了一所民居,改為別業。把“聞過樓”的匾額叫人移出城來,釘在別業之中一座書摟之上,求他朝夕相規,不時勸誡。

這一部小說的樓名,俱從本人起見,獨此一樓不屬顧而屬殷,議之者以為旁出,殊不知作者原有深心。當今之世,如顧呆叟之恬澹寡營,與朋友交而能以切磋自效者,雖然不多,一百個之中或者還有一兩個。至於處富貴而不驕、聞忠言而善納、始終為友、不以疏遠易其情、貧老變其誌者,百千萬億之中正好尋不出這一位!隻因作書之旨不在主而在客,所以命名之義不屬顧而屬殷,要使觀者味此,知非言過之難而聞過之難也。

覺世稗官之小說大率類此。其能見收於人、不致作覆瓿抹桌之具者,賴有此耳!

[評]

諸以既遂呆叟之高,又使之不迂其跡,誠一時盛舉。敘養士之功者,必乙太史為最,縣令次之,諸大老又次之。以求田問舍之資,合諸老所出者,僅得三分之一,而兩公之力居多也。

予謂:此番捐助,不虧太史,不虧縣令,獨獨虧了諸公,為呆叟者不可不知感激。何也?大史善於聞過,縣令工於謀野,其取償於呆叟者,不啻什百,豈止三分之一而已哉!其餘諸老,既乏聞過之虛衷,義無謀野之實意,不過於高談闊論之時,增一酒朋詩客而已。所以出一分失一分,助一股折一股。俗語雲“施恩不望報”,惟諸老能之。

若太史、縣令二公,皆居奇射利之尤者也。然又不得不謂之仗義。可見名實兼收之事,惟禮賢下士一節足以資之,較積德於冥冥之中、俾後世子孫食其報者,尚有遲早賒現之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