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謙和為美(1 / 1)

一、謙和為美

“人心好勝,我以勝應必敗。人情好謙,我以謙處自勝。”

有一個人壽保險公司的推銷員,曾經多次向一位客戶推銷保險,但任憑他磨破了嘴皮,跑爛了皮鞋,客戶就是不買他的賬。但就在最近,他聽說那位客戶投保了另一家保險公司,而且數額不小。推銷員百思不得其解。這是為什麼呢?原來在他第一次向客戶推銷不成時,他臨離開時說了一句表示決心的話:“我將來一定會說服你的。”而那位客戶也回敬了一句:“不,你做不到——毫無希望!”推銷員就這樣失去了一筆大生意。

如果這位推銷員早知道中國古人說的道理的話,他就可能不會犯這個錯誤了。明人陸紹珩說:人心都是好勝的,我也以好勝之心應對對方,事情非失敗不可。人情都是喜歡對方謙和的,我以謙和的態度對待別人,就能把事情處理好。

無論是推銷商品,還是說服人做某事,我們都要記著這個原則。我們要讓別人同意自己,就要考慮到對方和我們一樣,有好勝的願望,有受到尊重的需求,有需要顧全的臉麵。我們如果不考慮到這些,即便我們的用心是好的——那位推銷員的確是認為買保險對客戶有益——也可能不但把事情辦砸,還得罪了對方。

有一個汽車推銷員,很少能成功地賣出汽車。他很喜歡和人爭執。如果一位未來的買主對他出售的汽車說三道四的話,他就會惱怒地截住對方的話頭,與對方辯論。每次他都能把對方駁得啞口無言,但同時,他也沒有賣給對方一點東西。

卡耐基說:“你不能辯論得勝。因為如果你失敗,你就失敗了;如果你得勝,你還是失敗的。”為什麼?你將他的理由擊得漏洞百出,你覺得很好,他則覺得自尊受到了傷害,他要反對你的勝利。卡耐基的結論是:天下隻有一種方法能得到辯論的最大利益,那就是避免辯論!

上麵說的那位汽車推銷員叫亞哈亞,他搞不懂自己為什麼不成功。他來找卡耐基。卡耐基教給他的辦法就是:拘謹不要講話,並避免口頭衝突。

後來亞哈亞成了紐約白色汽車公司的推銷明星。他介紹自己推銷的經驗時說:“假如我走進一個買主的辦公室,他說:‘什麼?白色汽車?你白送我我都不要。我要買某牌的卡車。’我說:‘老兄,請你聽我講,某牌是一種好卡車,如果你買某牌的,你是不會錯的。某牌為一家可靠公司所製造,售賣的人也很好。’於是,他就沒有話說了。沒有爭辯的餘地。然後我們離開某牌的話題,我開始講白色汽車的優點。”

富蘭克林說:“如果你辯論、爭強、反對,你或許有時獲得勝利,但這勝利是空洞的,因為你永不能得到對方的好感了。”

你要讓對方同意你,你就要謙和。千萬不要一上來就宣稱:“我要證明什麼什麼給你看。”那等於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讓你改變想法。”

詩人波普說:“你在教人的時候,要好像若無其事一樣。事情要不知不覺地提出來,好像被人遺忘一樣。”

伽利略說:“你不能教人什麼,你隻能幫助他們去發現。”

一位爵士告訴兒子:“要比別人聰明,但不要讓他們知道。”

你要促成別人的意見同你一致嗎?下麵是卡耐基總結的十二項原則,有些我們從上麵的故事裏已經見到,有些我們還可以細細玩味:

第一項原則:得到辯論最大利益的惟一方法,就是避免辯論。

第二項原則:對別人的意見要表示尊重。千萬別說:“你錯了。”

第三項原則:如果你錯了,迅速而真誠地承認。

第四項原則:以友善的方式開始。

第五項原則;要立刻讓別人說:“是的,是的。”(這是蘇格拉底的方法,他問些對方同意的問題,讓對方不斷地回答“是”,等到對方覺察到時,你們已經得到一致的肯定結論了。)

第六項原則:使對方多說話。

第七項原則:讓別人覺得那是他們的主意。

第八項原則:真誠地盡力從對方的觀點看問題。

第九項原則:同情於對方的意念及欲望。

第十項原則:訴諸高尚的動機。(一位先生發現報上登了一幅他的照片,他便寫了一封信給報紙。他沒有說“請別再刊登那張照片,因為我不喜歡”,而是說“因為我母親不喜歡”。)

第十一項原則:使你的意念戲劇化。(這是表演的時代。為增加說服力,有時需要表演。如用汽車碾過床墊,以證明它的質量。)

第十二項原則:提出一個挑戰。(這特別是針對那些有精神的人、有血氣的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激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