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勿讓習慣成嬌慣/255(1 / 3)

第八章〓勿讓習慣成嬌慣/255

有些習慣本來是無害的,於情感、於生活、於理想來說,它甚至是人們需要的。可是,當它逾越了需要的這個“度”後,便會發生潛移默化的改變,由習慣變成了嬌慣。比如,聰明反被聰明誤,嬌生慣養成溺愛,等等,都是習慣的禍害。

勿讓溺愛成惡習

生活中,父母疼愛兒女是必然的天性,無可厚非,隻是不宜過分,達到溺愛的程度,就不好了。中國的古籍《禮記·大學》上說:“人莫知其子之惡。”這並不是說,所有的父母都看不見自己孩子的短處,隻有那些溺愛孩子的父母才不知道。之所以說溺愛不好,不是指其本身而言,而是說它造成的惡果。

受害人可以涉及三方麵,甚至影響後代,還要對社會構成危害。所謂三方麵,是指害了孩子,父母本身,以及孩子的配偶。溺愛孩子的父母有的對孩子竟成為是非不分,賞罰不明,有求必應,言聽計從的家長。隻要是孩子做的事,沒有不對的,包括孩子做了壞事。例如生氣時破壞公物,打破玻璃,父母不但不予責備,反而認為孩子有個性,還買東西獎勵他。他要什麼條件都答應,他想要做什麼,總是順從他的意思去做。孩子就是一家之主,一切依從孩子的旨意行事,譬如孩子要看電影,父母無論怎樣忙碌,怎樣疲勞,都要陪孩子去看。

孩子生氣時可以把父母罵得狗血噴頭,父母不但不責罵,反而甘之如飴。等到來日惡習業已養成,父母想要加以矯正,但已經遲了。孩子如果受了一點挫折,竟要對父母懷恨起來,甚至說要殺死父母。父母把孩子當做上帝,當做寶貝,家庭中以他為至高無上,對他小心翼翼,惟命是聽,自然要養成孩子妄自尊大,目空一切,任性乖僻,粗魯莽撞的壞習慣,把禮貌和氣完全拋棄,把強奪甚至殺人也視為當然,不知世間有法律的存在。這樣自然要影響他的習慣的形成。小時被父母溺愛的孩子,如果結了婚,配偶必然會受到虐待,成為第三個受害人。

父母對兒女疼愛就可以了,為什麼一定要溺愛呢?他們的溺愛,到底是出於什麼心理呢?據專家研究,不外乎有下列幾種原因。

一、父母由於自我中心的意識太強,發展成為一種自私的觀念

例如孩子偷了別人的東西回家,父母並不責罰,內心認為自己的孩子都是好的,絕對沒有偷盜的惡習,隻是隨手帶回來的罷了。由於這種自私心理,對孩子犯的此過失,不再深究。久而久之,孩子養成了這種惡習。這是繼承了父母的錯誤觀念而來的,以後他的人格發展就會發生偏差。俗話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賊性就從小養成,根源於父母小時的溺愛,要什麼就拿什麼,不管是誰的。

二、過度的依存心理

對孩子過度依存不舍,便不免要對這種過分承諾,因而剝奪了孩子在人格形成中所需要接觸的社會環境。有一個青年犯罪入獄,他的老祖母每天總是來探監。原來這青年自幼父母雙亡,由祖母撫養長大。祖母對他溺愛得無以複加,把生命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那青年在這種環境中長大,人格發展自然發生偏差,結果犯罪判刑坐牢,祖母隨時探監,正表現出她的依存心理,生活上少不了那青年人。

三、過度的補償心理

許多母親把孩子的某些缺點歸咎於自己。例如因疏忽孩子跌傷或被車撞傷,或因延誤就醫,讓孩子留下耳聾、小兒麻痹等終生遺憾的後遺症等等。還有根本兩不相幹的,竟有把小孩子出生時被鋏子夾傷,歸咎於自己的難產;把小孩子的體弱多病,歸咎於自己的愚笨。這類的心理作用,使作母親的產生一種罪惡感。為了對孩子補償,不但加倍給予疼愛,而且對孩子的過失都不忍心加以糾正,不知不覺中孩子就被寵壞了。

還有母親因某種理由不能親自撫育孩子,隻好交給別人去撫育,等以後帶回家來,無法建立和孩子的感情。孩子得不到正常的母愛,性格變得乖僻。父母過度的補償心理,因而造成對孩子的溺愛。

總之,父母為要避免溺愛,惟有牢記聖經上說的:“沒有管教,就不是愛。”

愛孩子不能累孩子

孩子,是父母相愛的結晶,是父母延續生命的產物。因為“孩子是我的”,作父母的便像燃燒不盡的太陽一樣,把全部的光和熱傾注在孩子身上,也把理想和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孩子以他們幼小純真的心靈接受了父母的這份愛,使他(她)們感受到了父母的辛勤和偉大。

16歲的英英說:我知道爸媽很愛我,尤其是媽媽,舉一個例子,平時我最愛吃雞腿,媽媽便總做給我吃。可我發現,每次媽媽隻吃我剩下的雞皮。我問媽媽為什麼,她說,她就愛吃雞皮。暑假,我在一家餐館打工,我用自己第一次掙的錢給媽媽買了一大兜雞皮,媽媽見到後,迷惑地問:這是幹什麼?我興衝衝地對她說:“您不是愛吃雞皮嗎?這是我孝敬您的。”媽媽看了看我,一句話也沒說,然後趴在桌上哭了。現在我可能還不能理解媽媽當時的感情,但我懂得,媽媽為我付出的是她自己的一切。

17歲的浩浩說:我在小學,到底上過多少課外活動班,已經數不清了,我一說學煩了,爸媽就給我換一個,除了手風琴,我一門也沒學出名堂來。記憶最深的,倒是爸爸媽媽為我受了很多罪,搞得家不像家,人不像人,他們每天接我送我時就像接力賽跑,看到他們疲勞的樣子,我就想:當父母太累了,我要是長大了,一定不要孩子,不受這種罪。

其實,就是因為“孩子是我的”,父母才覺得自己必須盡到教育和培養的責任,他們銘記著祖宗的遺訓:“養不教,父之過。”他們明白寵愛不是唯一的教子之路,像一棵小樹成材一樣,光給施肥澆水傾注營養是不夠的,還得需要拿剪刀經常修剪那旁逸斜出的枝丫,即在物質供養的同時,還要保障他們的精神的需要。但有的父母卻說是:“我不缺你吃,不缺你穿,你得老老實實地聽我的話。”

他們想,這就是他們對孩子的教養,這就是愛。可是他們愛著愛著,便“愛”過了頭——像看賊、審賊一樣地管束著孩子。終於有一天,愛與被愛像一對仇敵一樣對立起來了。

17歲的王潔說:我媽媽總是說她有多愛我,比如因為要撫養我她不能安心工作等等。她總是說自己如何為我犧牲一切,卻不知我也為他們犧牲了很多。我已上了中學,有了自己的想法,但在父母麵前卻要裝出乖樣子,不敢暴露任何“不妥”的思想,連看國際新聞也不敢“挺狂”地說三道四,不然爸媽就會輪番“作報告”或者訓斥,“小孩子懂什麼!”每到這時,我都不再吭氣。我沒有一個真正理解我的朋友,心愛的日記早已不屬於我個人。為了對付爸媽,我準備了兩個日記本,一本專寫豪言壯語,是給他們看的,另一本才是我的心聲。

18歲的小紅說:今天,媽媽打了我,好狠啊!我就坐著不動,張著大嘴哇哇哭,淚如雨下。媽媽太不講理,不允許說她有錯,否則就是不孝。父母太可憐,他們愛孩子,卻不懂得怎麼愛。有時他們打我,我真想死可又缺乏勇氣,現在我才明白,自殺並不是脆弱,死也得要勇氣,像我這樣,想死不敢死的人才是可悲的!

14歲的小洋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父母對孩子的管束我可以理解,但他們太過分了!我越來越討厭他們。比如,我喜歡聽歌,也喜歡某個明星,父母就使勁在我麵前糟改他們,什麼“奶油味”之類,企圖把他們從我心裏轟出去;最不能容忍的是,他們發現我有兩盤新加坡男歌星的磁帶,發現我在同學錄上“最想去的國家”一欄填的是新加坡,竟罵我是“賤骨頭”,我又生氣又委屈,一個人跑到公園裏哭了一場。一想到這些,我就難過極了。

看到孩子們如此地桀驁不馴,這回終於輪到父母們驚呼了:了不得了!我沒有這樣的孩子,他不是我的孩子!

最近一項由《中國婦女報》組織實施、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策劃並執行的公眾調查顯示,全國家庭中有近6000萬對父母坦言:自己是失敗的家長。

一位母親在來信中沮喪地說:“在教育孩子上,我是個失敗者。如果有來生的話,我就不要孩子了。”

一部分父母感到與孩子有隔膜。主要表述為:我和孩子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我不知用什麼方法和自己的孩子交流;我不了解,也搞不懂現在孩子感興趣的事情;我對孩子的期望與孩子自己的追求不一致。家長們在信中更詳細地敘述了教育方法方麵的困惑。內蒙古一讀者寫道:“再用20世紀70年代的道德去教育他們恐怕是不行了。但怎麼叫他們認識社會,培養適應社會的能力,我感到力不從心,無從下手。”

在孩子與父母之間,愛和被愛產生的效果並非全是積極的,有時愛也會導致隔膜,發生誤解。這種誤解往往會使雙方的感情因為愛而沉重起來。記得一位曆史學家說過,保障給人的心理壓力,常常大於人在惡劣環境中所承受的壓力。愛,有時成了一種枷鎖。

如果說,20世紀80年代,關於“小皇帝”的警鍾打破了父母對孩子過分的物質保障,那麼今天是否還要進一步打破精神的習慣保障?如果說90年代,人們從觀念上已經認可了孩子作為個人的權利和尊嚴,那麼,為何輪到行動的時候卻又不自覺地回到舊有的習慣中呢?

有位學生問得好:“爸爸老說他們是新中國的建設者,好像我們就是享受者,難道我們就不是建設者嗎?”

記得一位詩人對一位懷抱孩子的婦女說:

你們的孩子不是你們的,

他們是由生活召喚而來的,生活的兒女。

他們雖然經過你們而出世,但不是你們的。

你們可以給他們愛,卻不能給他們思想。

你們可以照顧他們的身體,

卻不能照顧他們的靈魂。

他們的靈魂住在明天的房子裏,

你們可以盡量同他們一樣,

但不要讓他們同你一樣。

因為生活不能倒退,

也不能同昨天停留在一起。

救救孩子,也請做父母的先自救!

根除習慣的痼疾

毫無疑問,在我們的身上,有著許多好的習慣,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壞習慣。在我們處事交際過程中,應該保留這些好的習慣,而戒除那些壞習慣。

在我們的性格中有許多惰性的東西。這並不奇怪,因為我們的民族文化中消極的思想就不少,從老子的清淨無為到佛教的四大皆空,從道教的返璞歸真到民間中的夢幻風俗,中國人從感情上到思想上,從想象中到行動上有著太多的雷區。習慣成為了一種時髦的東西,一種處世原則,一種思想哲學。“難得糊塗”是一種習慣,“明哲保身”也是一種習慣,“各人自掃門前雪”是一種習慣,“無為而治”是一種習慣,習慣是一種浸入骨髓的中國人的性格,更是一種情商痼疾。

因為害怕失敗,我們沒有對成功投入更多的情感;因為害怕破滅,我們沒有對幻想寄托更大的熱情。總之,正是這種從眾的習慣心理,使得安於現狀,安於習慣的心理傳承,同時習慣心理一旦有了“群眾基礎”,往往就把消極的思想和習慣同道德與文化及所謂的經驗積澱熔鑄在一起,成為社會的超穩定力量。

《孟子》這部書裏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晉國的大臣趙簡子有一次讓他手下一位很有名氣的駕馭能手王良給他自己最寵信的家童駕車去打獵。王良完全按照過去的規矩去趕車,結果整整一天這位家童連一隻禽獸也沒打到。於是這位家童回來就向趙簡子報告說:“誰說王良是最優秀的馭手呢?照今天的情況看,他實在是一個頂蹩腳的車夫。”後來有人把這話偷偷地告訴了王良,王良便去找這位家童,說是希望再為他駕一次車。這位家童開始不肯,經王良再三請求,最後才勉強答應。誰想結果這一次與上次大不相同,僅僅一個早晨就打到了好多獵物,家童很高興,趕緊跑去又向趙簡子彙報,說是:“這回我明白了,王良確實是天下最好的車把式。”

後來趙簡子又讓王良替這個家童趕車,王良卻拒絕了,他對趙簡子說:“我替他按規矩駕馭車輛,這個人卻射不到獵物,我不按規矩辦,他卻能打到禽獸,這說明他是個破壞規矩的小人,我不習慣給這樣的人趕車,請允許我辭去這個差事。”其實王良是一個好馭手。他既能按規矩趕車,也能不按規矩趕車,可他已經長時間習慣了老的趕車方式,心裏隻想墨守成規,一輩子按老框框辦事,所以對破壞習慣的人心裏充滿了反感,自己不創新卻到頭反說別人破壞規矩。我們知道馭手的主要職責就是給獵手創造條件,讓他打到獵物,如果隻能按規矩辦,而不管獵手收獲如何,那還叫什麼本事呢?況且地形與道路千變萬化,車子必須隨機應變,根據當時的具體條件去駕馭,又怎麼能光憑習慣趕車呢?一個趕車的都這麼守護自己的習慣,這個世界怎麼可能向前發展呢?

然而,這個故事所說明的情況又確實帶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和普遍意義。現在許多下崗工人不願去民營單位工作,說是不習慣,不願意,寧願回家吃救濟,這些人不都是和王良一樣,不但自己不懂變通,也不想變通,到頭來還埋怨別人標新立異,不守規矩。

因襲舊習慣的中國人可能不知道習慣勢力對中國社會會產生怎樣的消極影響。一項理論,一個道理,一種看法,一旦長期宣傳,就會使人們從小耳濡目染,深入心底,結果就會形成習慣。而且,一旦形成習慣之後,就是很難更改、很難變通,以後就會時時刻刻影響我們對事物的看法,對問題的分析,以及對是非的明辨,而這樣人就會變得更麻木,而作為管理者就會變得更容易。但另一方麵,習慣的觀念可能會使社會停止前進,甚至倒退。

例如:男尊女卑的觀念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裏流行了兩千多年,顯然早已深入人心,形成習慣,所以,即使到了解放四十多年,時間行進到21世紀初的今天,懼內也就是“氣(妻)管炎(嚴)”仍被一般男子漢看成是不太體麵的缺點,惟其如此,“妻管嚴”這句話才成了流傳甚廣的笑談。其實,表麵看來是笑談,實際上卻反映了人們至少還是認為男人怕女人終歸不夠體麵,否則為什麼沒人拿“夫管嚴”來互相取笑呢?既然男女平等,就不應該把哪一方“怕”哪一方作為弱點來嘲笑,況且這個“怕”還非尋常意義上的怕呢!因此,“妻管嚴”這一句玩笑話,表麵看來是抬舉了婦女,貶抑了男子,而骨子裏卻是表現了一種從根本上看不起婦女,未能把男女放在平等地位來對待的不良習慣。

人類的習慣固然有文明的、科學的、健康的一麵,例如對尊長的敬重,對晚輩的慈愛,對朋友的恪守信用,對工作的盡職盡責。但是,如果濫用和曲解了這種良好的習慣,也會適得其反。

不僅如此,習慣有時候能夠達到黑白顛倒的程度。例如:明朝有位文學家劉元卿寫過一本書叫《賢奕編》,其中有這樣一則故事,說是南岐這個地方,處在陝西、四川兩省交界的大山中,那裏的水質很差,所以居民都有大脖子病,久而久之,他們倒以為這是正常現象了。偶爾有個外地人到了那裏,脖子上沒有大包,當地人反倒覺得奇怪,都圍攏來嘲笑說:“你瞧這個人多難看喲,脖子那麼細,完全不像咱們!”如果外地人告訴他們說:“你們的脖子是生了病,長了癭,要趕快治療。”他們就會生氣地說:“我們這裏的人都是這樣,你別胡說八道!”這可真是有些認死理到黑白顛倒了。

又例如:尊敬長輩,服從上級這也是好習慣,古代儒家經典興起一種好習慣,君主賜給熟食,一定要擺正坐席先嚐一嚐。君主要是賜給生肉,那就得煮熟了供奉祖先。君主賜給活物,一定要盡心盡力地養起來。侍奉或陪著君主吃飯,在君主舉行飯前祭禮的時候,要先嚐一嚐飯菜。試想,總照這樣辦,誰又受得了呢?但作為習慣的一部分,如果一直流傳下來,那麼今天的文明世界就會出現咄咄怪事了。習慣對一個人來說可能談不出好壞,但如果習慣成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阻礙時代前進的借口和砝碼,那麼,這樣的習慣是應該扔出去喂狗了。

不要死守老經驗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習慣於遵循老傳統,恪守老經驗,寧願平平淡淡做事,安安穩穩生活,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從事別人為他們安排的重複性勞動。他們的生活毫無波瀾,更乏創造。這種人思想守舊,循規蹈矩,心不敢亂想,腳不敢亂走,手不敢亂做,凡事小心翼翼,中規中矩,雖然辦事穩妥,但一般不會有多大出息。

有的人卻一身“反骨”,你拿蘋果直著切,我偏橫著切,看看究竟有啥不同;你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我偏不聽你的,偏要自己闖闖看。這種人不願死守傳統,不願盲從他人,凡事喜歡自己動腦筋,喜歡有自己的獨立見解。他們思想開放,不拘小節,興趣很多,好奇心重,喜歡標新立異,最愛別出心裁。因此,這種人腦瓜活,辦法多,最能創造出好成績。

我們希望人們能多做後麵那種人,努力在生活和工作中開創新局麵,別讓習慣成嬌慣。因為,隻有擁有創新意識才會有創新實踐。

一隻大雁和一隻狐狸都落入獵人設下的陷阱。它們各自都在思考如何逃過獵人的“魔掌”,死裏逃生。不久,獵人來了。

飛遍大江南北、見多識廣的大雁知道,既然成為獵物,求饒是沒用的,於是快速躺在地上裝死。獵人以為是被狐狸咬死的,就抓了出來,扔在地上。

狐狸想,民間有“不打笑臉人”一說,於是嬉笑著說:大哥,咱們是好兄弟,您就饒了我吧。我不像大雁,老是糟蹋您的莊稼,我幫您懲罰它。但獵人根本不予理睬:狡猾的東西,我不會上你的當。一棍子就打死了它。再回頭找大雁,誰知,大雁早拍拍翅膀飛了。

在這則寓言中,我們看到狐狸雖然狡猾,但畢竟目光短淺,思想陳舊,缺乏創新意識,隻知沿用老辦法,終於難逃一死。而大雁卻通過分析獵人的心理,認識到了自己與狐狸的強弱關係,於是力求創新,采用欺詐的辦法,誘導獵人犯錯誤,最終逃過一劫。

上麵的例子說的雖然是動物,其實,人也是如此。時代在不斷發展,僅靠小聰明,死守老一套的習慣,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要求。在如今的社會,隻有那些大膽創新,勇於挑戰社會和挑戰自我的人,才能成為時代的先行者。

不要屈從於“司空見慣”

“司空見慣”這句成語說的是習慣對人的影響,而“習慣成自然”,則是指通過多年的磨合,人們逐漸習慣了向世俗低頭,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說明人們已經完全與習慣融為一體。“門當戶對”、“名正言順”等對事情的評價的普遍認可都說明習慣對人們的深刻影響,許多已上升到了經驗的地步。

中國人說的經驗在很大的一部分包括的是指對習慣的接受程度,一個人的經驗越多說明他對習慣掌握了解的越多。我們說一個人比較成熟,在很大程度上說的是他對習慣的心理接受程度。許多人在逐漸長大、逐漸成熟的過程中,對許多事情“習慣成自然”,在這自然之中,喪失了進取,喪失了良知,喪失了自尊。從現象來說,奴才應該站著,主人應該坐著,這是習慣,讓奴才坐著說話時,奴才會謙虛地說“奴才習慣了站著”。“已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其實準確地說是“習慣了就是合理的”。讓人們打破大鍋飯,不習慣也就是不合理,完全不看這件事的本來情形。早在古代,人們可以說貪官不好,不能說皇帝不好,因為這不符合中國人的習慣和觀念。

20世紀70年代,北京某居民樓中施工時工人把2單元的水管按到1單元的水表上了,所以2單元的居民水表一直走得很慢,而一單元的水表一直走得特快。由於二十幾年來兩個單元居民的電費一直由各單位補貼,所以大家雖然覺得奇怪,但從沒有人出麵詢問過這些事。直到現在,水費漲價、單位不再予以補貼,兩個單元的居民發現了其中有蹊蹺,請專業人員來查看才知是水表連接有問題。這個例子很說明了問題。多少年來在僵化的大公有體製下,人們對公有利益處於一種完全麻木的狀態,這種麻木逐漸成為一種惡劣的習慣,噬食了人們的健康大腦,使他們的思維陷入一種可怕的習慣“定式”之中。集體負責,事實上是無人負責;公有財產,事實上成了無主財產了,習慣了的人們正在一點一點失去自己的責任心、誠實和是非觀念。

在“習慣了”的背後,我們發現許多問題,在古代大哲人觀念下,在既往嚴格的思想控製下,人們的特異思維被扼殺了,服從和習慣成了“聽話”的代名詞,這就是習慣了的中國人產生的根源。

當然,中國人對習慣采取的這種接受方式一方麵也與大眾的習慣心理有關。長期以來,我們發現人們複雜的社會心理中有一種從眾現象。看見周圍的人都那樣做,聽見周圍的人都那樣說,自己也就不去獨立思考,盲目地跟著人家那樣做,那樣說;或者這種行為和觀點是自古已然的舊習慣、老傳統,自己也就遵從那種傳統習慣。這樣的從眾心理,實際上就是習慣心理。這種習慣心理與大眾的素質有關。一方麵絕大多數人們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另一方麵具有分辨是非能力的知識分子卻由於自身的利益,反而鼓吹這種從眾的惰性心理。從現代社會來看,習慣了的習慣心理者作為社會個體,沒有特別的發現、發明和創造,幹不出什麼大事業來,大家都想維持現狀,這是十分危險的。對團體,比如一個企業來說,如果每個成員習慣心理嚴重,就不可能在技術上、設備上、管理上進行探索、試驗,大膽改革,銳意創新,至多隻能維持原有的生產水平。對一個民族和國家來說,人們的習慣心理隻能造成民族和國家長期地停滯不前和落後局麵,有時甚至造成人為的災難。

比如“文化大革命”中的從眾現象便對錯誤的文化大革命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文化大革命初起時,廣大群眾是很不理解的。但是,由於迷信“最高權威”、“最高指示”,迷信“專案材料”,由於“紅衛兵運動”的被煽起,不理解的廣大群眾也就參加了“文化大革命”。

可見服從於習慣,盲目從眾,不肯獨立思考,對個人,對社會都是有害的。而堅持獨立思考,反對惰性習慣,則可以使人們煥發出創造力。

別把殘疾當缺陷

身體殘疾是一種生理上的缺陷,受習慣勢力的影響,殘疾人要想與正常人一樣工作、生活、進取,就一定要在心理上戰勝自己,別把殘疾當缺陷。

在日本,一個天生就沒手沒腳的人,卻以自己的不懈努力成為了公眾名人和著名主持人。他就是日本青年乙武洋匡。他的成長曆程給人們留下的不僅僅是震撼和思考,更給我們帶來了他與眾不同的思想。

現年23歲仍在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學係念四年級的乙武洋匡,已經是一個知名的人物。他的自傳在去年出版後,7個月內就銷售了380萬冊;日本TBS電視台也請他策劃主持“新聞的森林”節目。

讓那麼多人注意到這個年輕小夥子的,當然是他身體上“五體不滿足”的特征——從出生開始,醫師就判定他是“先天性四肢切斷”,換句話說,就是“天生沒手沒腳”。

但乙武的魅力所在,卻是他麵對先天殘疾的態度。盡管殘廢的勵誌故事,大多數人都聽過不少,但當乙武以短小到幾乎沒有的手腳,認真地在籃球場上進行他所謂的“超低空運球”的時候,還是相當令人感動的。更何況,在他從小至今的成長曆程中,他又學遊泳,又參加運動會賽跑,甚至參加學校的橄欖球隊,還積極從事社區發展工作,“五體不健全”對他來講,隻是一個“特征”,而非“缺陷”。值得指出的是,乙武對於“殘疾”卻以個性化的體驗提出了與眾不同的詮釋,正如他在自傳中指出的那樣:

“雖然的確不大有人會覺得‘殘疾者才有吸引我的魅力’,不過也用不著在意,最後還是要看每個人自己的魅力。”

“如果自己不能接受工作內容,也不會對自己的職業產生‘自尊’吧!也許社會的確不容易混,不過我可不想‘無可奈何’地工作。”

“一般人常說,‘要克服殘疾’,或是‘跨越殘疾的限製’,我和我的爸媽卻完全不適用這種形容詞。因為我們沒有把殘疾當做一種缺陷。”

“小孩子很純真,看到殘疾者會問‘為什麼’?隻要解答了他們的疑問,他們就會毫無成見地接納。我希望更多人問我,最好是當麵來問我‘為什麼’?否則他們如果把這個疑問一直留在心底,就會變成對殘疾者的‘心理障礙’。”

人們注意到,乙武的成功其實來自於他對自己的充分自信。

乙武說:“我認為我的個性是脆弱的,但我從來沒有因為殘疾而感到脆弱”。他覺得自己有時不能控製自己的情緒,這是個性脆弱的表現,但這與身體殘疾沒有什麼關係。事實上,從他出生後的第一個月,第一次與他的母親見麵時,他母親超乎在場所有人的想象說了第一句話,“好可愛”,以及他在小學時的老師,刻意讓他過著與正常小朋友一樣的校園生活這兩點來看,乙武能夠以不同眼光看待自己的先天殘疾,已是其生來自有。

麵對現在的成功,乙武有些不習慣,他說:“成了名人有很多的限製,像現在和女孩子一起走,別人看了覺得很奇怪,成為目光的焦點。”

乙武新千年的心願是找一位與自己相愛的人,但現在就有了這種盛名之累。不過,乙武相信,雖然成為名人對他來說帶來不少限製,但也因此有機會可以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傳達給許多人,這還是很有意義的事。例如,他會覺得,現在各界對他矚目,或許過些時候就不會再有人去評論他,他不願自己隻是帶起一股熱潮,而希望能夠有持續性。目前,他便透過媒體,一方麵接受訪問,把自己成長的一些想法告訴別人;另一方麵,在他自己的節目當中也訪問別人,傳達別人的想法。

乙武的故事,純粹就是一個激勵人心的小故事。即使世間勵誌的故事不知有多少,但在他的書中,屬於乙武個人的隻字片語,還是值得玩味的,正像乙武所說:“既然有殘疾者做不到的事,也應該有殘疾者才能做到的事。上天是為了教我達成這個使命,才賜給我這樣的身體。”

擺脫習慣的糾纏

習慣是柄雙刃劍,對於好的習慣,我們要堅守;對於壞的習慣,我們要摒棄。在生活中,隻要你善於掙脫習慣,轉換思路,就可以發現許多好辦法、好途徑。

比如,在過去的千百年裏,人們按季節種植蔬菜,依時令消費蔬菜,一切遵從大自然而行。北方人在冬天到來之前,用地窖儲藏大量大白菜,小半年時間就靠它下飯了。這是千家萬戶不成文的規矩,是人們千百年的傳統辦法,似乎是天經地義的。自從大棚蔬菜誕生後,情況卻完全變了。人們不必再數月如一日地食用大白菜,一年四季,菜市場裏蔬菜豐足,品種繁多,根本就沒有什麼南北方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