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我覺得隻聽來自導師的有價值的意見就夠了。”
蘇:“所以說,最能夠牽動他喜怒的批評和讚譽應該來自於最有資格的人,而不是無關緊要的普通民眾。”
克:“很明顯是這樣。”
蘇:“所以他應該謹遵那位有資曆的導師的意見,規範自己的生活和言行,而不是跟著社會輿論隨波逐流。”
克:“是的,應該那樣。”
蘇:“你能這樣想就太好了!如果那個人不顧導師的專業意見,而去糾結那些來自於無關人士的任意言論,並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他一定會自食惡果的。”
克:“那是自然。”
蘇:“那麼這種惡果,將產生什麼影響呢?我的意思是說,惡果應由人的哪個部分來承受?”
克:“顯然是那個人的肉體來承受痛苦。”
蘇:“好極了,克裏托!我不想再舉更多的例子來佐證了,你就說我們剛才的理論能不能當作一種處事的準則呢?當然,我更關心的是它能否幫我們解決眼下的問題。我們怎麼判斷行為選擇是否正義榮耀?我們是應該聽從在某方麵有專業知識的人的意見指導,還是去聽取普通人的意見?‘我們敬畏這個有資曆的專家,應該多於敬畏其他的普通人;並且我們一旦忽視他的正確指導,我們身上本來可以通過矯正來改善的部分,就會被損害,變得更糟糕。’你覺得這話是危言聳聽嗎?”
克:“你沒有說錯,蘇格拉底,那絕不是危言聳聽。”
蘇:“那就接著聽我說吧,看你還能不能接受我的觀點。我們身上真的有某個部分會受到外界和自身行為的影響而變好或者變壞。如果我們接受了沒有資曆者的錯誤意見,而使它受到了損害甚至毀滅,那我們還有再繼續活下去的理由嗎?我所指的部分是我們的肉體。”
克:“我可以接受。”
蘇:“好的。那麼當體力消耗殆盡,健康岌岌可危的時候,還值得我們付出努力讓生命繼續苟延殘喘嗎?”
克:“當然不值得。”
蘇:“那麼,我們身上會受到外界和自身行為的影響的那部分該怎麼辦呢?連肉體被摧殘了之後都不一定值得為它的存留而掙紮,那麼這一部分會比肉體次要嗎?當它被破壞了之後,生命的維持還有沒有意義?”
克:“當然不是那樣,它比肉體重要多了。”
蘇:“真的是這樣嗎?”
克:“沒錯,它更加寶貴!”
蘇:“我親愛的朋友,既然你也這麼認為就沒有問題了。剛才你讓我根據大眾輿論來判斷我的對錯、榮辱及好壞的時候,就犯了這個錯誤。我們應該顧及的是那位代表真理的權威專家的意見看法,而不是普通人對我們的是非議論。也許有些人會不同意這個觀點,說:‘不管怎樣,那些被忽略的普通人有權把我們處死。’”
克:“蘇格拉底,事實就是如此,毫無疑問!那是一個常見的處於對立麵的觀點。”
蘇:“可是我要你明白,親愛的朋友,我們剛才的論點要表達的就是不要受大眾輿論的影響。還有一個問題不知道你是否讚同我,那就是,讓生命延續下去並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更為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活得
精彩?”
克:“說得很有道理。”
蘇:“怎樣才算活得精彩呢?光明正大或者獲得榮譽?”
克:“差不多就是那樣吧。”
蘇:“順著這個思路理下去,你說我在沒有得到官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逃離監獄,躲避刑罰,這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嗎?如果它完全正當合理,那我們就必須去做,可如果這是需要遮遮掩掩的行徑,那就不能去嚐試。克裏托,你剛才提到的金錢、名譽、孩子的撫養等問題,我覺得這也是普通人常會提及的。那些人會隨心而為想要處死某個人,然後某一天又感到後悔,想要將那人複活,這基本沒有理智可言。其實在這裏,對我們而言最重要的是想明白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接受了那些人的幫助,逃離了這裏,並且用金錢來回饋幫助我們的人,這種逃跑行為是否正當可取?如果我們本身就對這件事的非正義性心知肚明,那麼緊接著我們必然會思考下麵的問題。就是如果我們除了靜觀其變外,不采取任何措施,這樣所要承擔的後果真的大於冒險地脫逃嗎?”
克:“蘇格拉底,話雖那麼說,我也不反對,但我還是希望你能再考慮一下我的提議。”
蘇:“那就請和我接著探討吧,我親愛的朋友。你若能對我所說的觀點提出更合理的意見,讓我心服口服,我自然會按照你說的去做。可是如果你沒有辦法用論點駁倒我,那麼就請做一個好朋友該做的事情,不要再一再三地勸說我放棄原則,在沒有得到官方許可的情況下逃走。我的朋友,我也不想做有悖於你心意的事情,但我也希望你能真心地站在我這一邊,支持我接下來要做的事。好的,請你調動你所有的注意力,仔細聽完我下麵的觀點,並且用你最敏銳的判斷力來回答我的問題,我希望我的問題不會讓你感到乏味。”
克:“好的,我會盡力而為。”
蘇:“我們是主張‘人一定不可以有意做非正義的事情’呢,還是說‘人們對自己行為的約束要視情況而定’呢?還有一個我們都知道並認同的觀點:任何情況下非正義的事情,其本質是不會改變的,不會變得值得稱道。難道我們要在這短短的最後幾天裏,放棄自己苦苦堅持多年的信念嗎?我們常常自信滿滿地討論問題,卻不知道自己並沒有比一個孩童的智力高出多少。我們所堅持的肯定是真理,我們做出正確選擇的時候,不用在意別人的眼光,也不需要去想如果選了另一條路會不會比現在的結局更好。因為我們知道,無論怎麼說非正義的事情都是不光彩的、不應該被選擇的。你同意這個立場嗎?”
克:“沒錯,這確實是我們的立場。”
蘇:“那麼,不論情況多麼特殊,它都不應該成為人們做壞事的理由。”
克:“是不應該。”
蘇:“也就是說,即使一個人被他人坑害,也不應該像大多數人那樣,去選擇同樣不堪的方式進行報複。”
克:“當然不應該。”
蘇:“克裏托,那你覺得一個人應不應該做傷害他人的事情?”
克:“那是絕對不可以的。”
蘇:“而大多數人覺得出於報複的緣由去傷害別人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你覺得這樣的說法對嗎?”
克:“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理由。”
蘇:“我也這麼認為,因為報複別人和故意作惡是沒有本質區別的。”
克:“正是這樣。”
蘇:“所以,不管出於什麼理由挑起事端,報複和傷害他人,都是十分惡劣的行為。但是,我的朋友,你別隻是在討論時讚同我的觀點,最後卻順從與真正信念相違背的做法。我知道現在能夠理解並支持我們這種信念的人少之又少,將來也不會變得更多。像這樣立場相對立的雙方,在原則上很難得到調和,以至最後對對方的行為及做出的決定都會不屑一顧。作為真摯的朋友,即使是對你,我也要思索再三,你真的打心底裏接受和支持我的觀點嗎?如果你也和我站在同樣的立場上,認同‘用非正義的手段去報複傷害自己的人,以此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是一件極其錯誤的事情’這個我堅持已久的觀點,那麼就請繼續聽我說下麵的觀點。如果你並不讚同我的論述,要站到我的對立麵去,那就請說說你的看法,讓我知道什麼樣的理由可以推翻那個觀點。”
克:“好吧,我是同意你的觀點的,我願意聽你說下去。”
蘇:“好的,下一個要討論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人許下了合理的諾言,那麼他是不是應該言出必行,嚴格遵守諾言呢?”
克:“他理應遵守諾言。”
蘇:“那就先讓我們來考慮一下邏輯後果吧。由於沒有辦法讓國家按照官方程序釋放我,我就擅自逃離了,這不就等於放棄了自己的諾言嗎?並且在一個最不應該出現問題的地方冒了風險,造成傷害。”
克:“蘇格拉底,這個我真的不太清楚,請原諒我無法回答你。”
蘇:“那就從我要說的這個角度來想吧。比如說,當我們想要私下逃離這裏的時候(或者用其他更恰當文雅的字眼兒來解釋我們所做的事情),雅典的憲法和法律突然攔住了我們的去路,質問道:‘嘿!蘇格拉底,你想幹什麼?你要憑著一己私力,蓄意違反和毀壞我們法律,乃至整個國家嗎?當一部被公開頒布的法律被一個沒有公職權力的平頭百姓所任意踐踏,以至失去了其本來的效力的時候,這個國家還能穩定地維持下去嗎?’克裏托,我們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或者其他相近的問題呢?當然,有一些人,以職業辯護律師為首,他們可以輕易地列舉出數條理由來為自己的行為辯解,甚至想要推翻‘法庭裁決一旦公布便須遵守’的道理。若真要我們來解釋,是不是該說:‘沒錯,我確實不想遵守法律,因為這個國家在審判我的時候,十分不公,我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克:“蘇格拉底,你剛才說的話我很同意。”
蘇:“假設法律又做出如下表述:‘蘇格拉底,在我們雙方簽訂的同意書中,是否有對這一點做出約束的條款?你是否曾經宣誓你將服從國家公開宣告的一切判決?’我們又要如何回應?假如我們對此般法律條款表示詫異,我幾乎可以肯定他們會說:‘蘇格拉底,不要糾結於我們的法律條款,但是,你一定要對我們的提問做出回答,因為你對一問一答的談話模式早已習以為常了。哎,你究竟為什麼對法律與國家感到不滿,以至你希望將之摧毀?難道你的生命不是我們賦予的嗎?假如沒有法律,你的父親要如何迎娶你的母親?回答我們,對於我們的婚姻法,你是否有什麼不滿?’‘對此我非常滿意。’我承認。‘對於有關兒童成長與教育方麵的法律,就是你曾親身經曆過的那些,你是否心存抱怨?對於我們以此為目標而設置的法律,比如命令你的父親使你接受文體方麵的教育,你難道沒有絲毫感激嗎?’‘有。’我也承認。‘非常好!那麼,因為你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對於你與你的先輩們都是我的孩子及仆人這一點,你能不承認嗎?假如這些都所言非虛,你覺得,我們認為合法的事情,你也持相同觀點,我們嚐試將要對你做出的事,你有合理的情由來批駁嗎?你有沒有與你的父親或者老板(假設你曾被某人雇用)相同的權利來做出回擊(在你被中傷時,你不能夠回嘴,被懲罰時不能夠還擊,或有與之相類似的行為)?假如我們嚐試對你判處死刑,而且覺得這樣是合理的,你難不成有特權可與你的國家及法律公然對抗,並且竭盡全力來破壞你的國家及法律嗎?以真正追求善的信徒自居的你,能宣稱這麼做是合理的嗎?你還沒有自作聰明到忘卻了相對於你的父母及先輩們,你的國家是更可貴、可敬、神聖吧?與此同時,在神和一切明事理的人心中,難道你比他們更有榮光?你怎麼會不明白,相對於使你氣憤的父親得到安撫,使國家的怒火消散平複要重要得多?你怎麼會不明白,假如你不能勸服你的國家,你就一定要對她唯命是從,並且心甘情願地接受她對你的任何處罰,無論是鞭笞還是下獄?假如你的國家將你派往戰場,即使你會負傷或者陣亡,你也一定要服從,因為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你一定不能當叛徒、做逃兵,抑或是擅離職守。在戰場上也罷,在法庭上也罷,在別的一切場合也罷,你一定要履行服從你的城邦和你的國家的任何命令的天職,否則你就要遵照普世的正義原則去說服城邦。但是,對父母拳腳相向是犯罪,那麼對國家訴諸暴力就更是罪孽深重了。’——克裏托,我們要如何應對上述這些觀點?法律條款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