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與生命同義:心理實質觀
關於心理的實質問題,梁漱溟繼承中國傳統哲學思維方式,由體認和思辨的方式,得出了心理的生命學說。他視人心為生命,認為人心總括著人類生命之全部活動能力,人心的實質是爭取主動。“心非一物也,其義則主宰之義也。”“主動性非他,即生命所本有的生動活潑有力耳。”梁漱溟認為,個體的生命同源於宇宙大生命,人心正是宇宙生命本源的最大透露,生命現象就是宇宙之內各種矛盾相互爭執而形成的。個體心理本源於宇宙生命,宇宙生命自然地存在著,心理的實質是爭取主動。梁漱溟的結論來自於體認和思辨的心理研究方式,他對宇宙生命的認識,已經超出了科學的、實質的或經驗的範圍。對生命主動性的解釋,類似於《周易·大傳》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是《老子》中的“道”,是宋明理學中的“理”。梁漱溟的結論與中國傳統哲學一脈相承,是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產物。梁漱溟非常肯定心理是腦的機能,是對“內”“外”兩麵世界的反映。他說“人身——人腦隻是給人心(生命)開豁出路道來,容得它更方便地發揮透露其生命本性耳。論其措置是消極的,而所收效果則將是積極的,偉大無比的”。梁漱溟認為,人類較一般動物的本性顯得更加智慧,更有靈活性,他代表著整個宇宙的生命,“任何低級高級生物一一早個止於其所進之度,不複前進了;代表宇宙生命本性奮進未已者,今唯人類耳。”梁漱溟甚至寫道,大腦皮層越來越發達,其高級神經活動的抑製過程也就越來越增加,同時本能的作用就越來越削弱。他在《人心與人生》中提出,人心是個無形的東西,心與生命同義,“人心之不同乎其腦,心之不同乎身”,而腦是身的一部分,為心或生命資借而發揮其效用。高等動物的腦和人腦差別迥異,“前者封固於其身,後者卻大敞大開超越乎身矣”。
粱漱溟認為,“講到人心必與人生求之”,它不像具體事物那樣可以被直接感知,可以加以測量、比較,而是內隱於人體內,隻能為我們所間接推論。“說人心,應當是總括著人類生命之全部活動能力而說。然一般說到人心卻多著眼在人之對外活動的一麵。實則人類生命之全部活動能力,應當是從機體內外兩麵來看它。(一)所謂對外一麵,即:人在其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即有所感受……主要依靠大腦皮質高級神經活動通過感官器官來完成……(二)還有其另一方麵,即:個體生命所賴以維持其機體內部日夜不停的活動能力。”研究心理離開人們日常的言談舉止是無從下手的。心理學的研究之所以得以進行,就是因為人們在類似的生活環境中經驗大體相同,從而能彼此理解的、驗證彼此的行為,並進而達到對人類心理的認識。梁漱溟批評了行為主義偏激立場,指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不能僅局限於行為,而且研究時還應從意識人手。梁漱溟對華生的行為主義心理學(包括中國現代心理學開山人物之一的郭任遠)隻承認客觀的一麵,拒絕任何主觀的一麵,持否定態度。他說:“我何以專批評行為派,而不批評構造、機能派等?因構造機能等派雖與我意不大一樣,然未有如行為派之顯然與我二樣恰相反對之故。所以必先駁行為派所排斥的對象範圍及方法,然後可述我意。”行為主義無形中扭曲了我們對心理學的正確理解,我們日常所觀察到的一般隻是人的行為,而人心是看不見、摸不著的。這樣說不等於割裂心理與行為之間的必然關係,而隻是讓人們分清心理與行為之間所存在的必然差異,既肯定其中的內在聯係,又要看到心理是行為的實質性依托。梁漱溟說:“心不可見,可見非心。見聞感覺皆從有對中發展而來,原是察物之具,有所察皆物而非心。察物是身之屬性(腦之屬性),心藉身而表見其用,心自有體。”“心理學應當是一種去明白自己的一種學問……此種學問實在是體會人情的學問,是找著自己生命的學問。”也就是說了解別人首先要了解自己,通過明了自己的意識去推及他人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