衫,頭發亂蓬蓬有些發黃,眉眼大大咧咧地透出一股淩厲之氣。我不能不承認,她也很漂亮,但是這種漂亮,抱歉,不在我欣賞的範疇。

“你就傳說中的林南一?”她抱著雙臂問我。

“是。”我謙虛地答。

“七七出走的這些天,都是你跟她在一起嗎?”

“是。”我已經習慣了他們的盤問。

“那麼,請你告訴我,你為什麼現在才把七七送回來?”

“如果你不學會有禮貌地說話,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

她愣了一愣。

“我認識你,”她舉起一隻手說,“有些事,咱們待會再聊。”然後她轉頭對優諾說:“我想去看看七七。”

不送。

她們一行人浩浩蕩蕩地上樓,我不想湊熱鬧,獨自留客廳,順手拿起一本雜誌翻。

音樂雜誌,等等,周傑倫,新人?我翻到封麵,雜誌嶄新,日期卻已經久遠。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所別墅裏時間停滯,真像一座失去了記憶的古堡。

沒過多久,有人走過來一把把我手裏的雜誌搶下。這麼沒禮貌的,除了那位暴暴藍小姐,還能有誰?

我無可奈何地歎口氣,她意欲何為?

“我在A市有很多朋友。”她坐到我麵前,直視著我的眼睛,像在審犯人。

“嗯哼。”我說,“看出來了。”

“他們在七七出事以後查遍了每一間醫院。”

“你去問問他們有沒有查A大的校醫務室?”

第一回合較量,林南一勝出。

隻是,她有什麼資格盤問我?

“七七的情況很不好。”她又說。

“我知道。”

“你為什麼被學校開除?”

“請注意,”我提醒她,“我是辭職,不是開除。”

“差不多的,不是嗎?”她嘲諷地看著我,“怎麼回事,你和我都清楚。”

我暈,看來她在A市,的確“朋友”不少。我無力爭辯也不想爭辯,是怎麼樣,我自己心裏清楚。

第二回合較量,暴暴藍勝。

“你現在沒有工作,管理著一家生意很差的酒吧。”她乘勝追擊,“你很缺錢。”

“有話請直說。”我不是傻子,已經明顯聽出她語氣裏的敵意,當然也明白她的潛台詞。

“我在麥子那裏看到了七七這些日子的賬單。”她不客氣,“她在你那裏,花了很多錢,是不是?”

接下來的話我可以幫他說下去:林南一,你很需要錢,而七七很有錢,所以,你才遲遲不肯送她回來,對不對?

她的眼神已經在這麼說,這種眼神裏充滿不屑和輕蔑,那一刹我明白她已經把我定位成一個為了錢不擇手段的小人,接下來,我的每一個舉動,都隻會更加證明我就是那種人。

認識到這一點我就懶得和她爭了,轉身往樓上走。

“你去幹什麼?”她在我身後警覺地問。

“去看看七七。”我說。

“你去看也沒有用。”她尖銳地說,“她已經不認識任何人了,我想,也包括你。”

“你肯定?”我實在忍不住刺她一刺,“是否她如果記得就算我贏?”

“你以為你會贏?”她反唇相譏,“你把自己看得有多重要?記住,我和優諾就已經是七七最好的朋友!你了解她什麼,你能給她做什麼?在這裏,”她用不屑的眼神畫一個大大的圈,“你完全多餘,明白嗎?”

“你憑什麼說,我不了解她?”我氣得夠嗆。

暴暴藍把下巴抬得很高:“那,你告訴我,她的生日是哪一天?”

我啞口無言。

後來我才知道,七七的生日是十二月三號。

那一天沒有電閃雷鳴,也沒有天降瑞雪,也沒有任何的突發事件,我已經完全記不起我們當天在幹什麼,多半是我在酒吧唱歌,她在家裏上網,吃一份簡單的外賣,沒有蛋糕,也沒有蠟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