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一切世間法,皆是佛法”,正是佛教精神的博大之處。它正視一切、包容一切、以平等心態對待一切。世界上的其他宗教就不具備這種包容性,無論是猶太教、基督教還是伊斯蘭教,都認為除了本教之外都是邪魔外道,都應該消滅。中國道教好一點,既不承認也不反對,無可無不可,順其自然。儒學不是宗教,它取得“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壟斷地位,也因為它是排它的。
宗教的排他性,體現了人的排他性。執於門戶之見,認為自己才是真理的掌握者,自己這門學問才是最高明的,其他人的意見、其他人的學問都不在話下。這正是人類固有的一種通病,用佛家的話來說,叫做“貢高我慢”。但佛家顯然醫好了這種毛病,對世間一切法都不存偏見。
當然,佛具有包容一切的風度,不等於學佛的人都具有這種風度。佛教分成那麼多門,那麼多派,說明大家越學離佛越遠了。這裏有一個故事,足以說明後世學者們的可笑之處:
在一座廟裏,安了三尊聖像,一個是釋迦牟尼,一個是老子,一個是孔子。一天,廟裏來了一個秀才,看見塑像,就說:“咱們儒家的學問是最高的,應該將孔聖先師放在中間。”他就將孔子的塑像擺到正中。過了一會兒,來了一個道士,他又把老子的塑像搬到中間。道士剛走,來了一個和尚,他照例又將釋迦牟尼的塑像擺到中間。等這些人好不容易都走了,三聖就相顧苦笑:“我們究竟做錯了什麼,要被這些人搬來弄去?”
南懷瑾大師就曾批評某些人“學了佛以後,非常小氣,皈依佛,不拜邪魔外道。”真正學佛不是這樣的,是不排他的。對此,南懷瑾大師舉自己為例:“我有時候到鄉下去,看到土地廟,那個土地公是用泥巴捏的,我也很恭敬的行個禮。人家說你學佛的人,何必呢!我說我不管那一套,活著做好人,死後還做個土地公,我還不一定是好人,死後土地公還可能管到我呢!我先結個善緣不是蠻好嗎!”他又說:“我到了基督教堂一樣的很恭敬,基督總是個好人嘛!總叫人家去做好事,也叫歐洲人、美國人、白種人,都要做好事。好人嘛,排排座,請上坐,吃果果,給他磕個頭。基督年紀總比我們大多了,大了一千多年了!學佛的人第一個胸襟要大。所以學佛,第一要學這個人,學常開笑口、放大度量的菩薩,就是肚子要大一點,包容萬象,什麼都是好的,都對;一切法皆是佛法,先學他胸襟大,麵孔對任何人都是慈悲笑容,這個就是佛法。”
但是,人們是否有包容心,不僅是一個觀念問題,主要還是一個智慧問題,一個悟性問題。比如,你看見一個強盜,你能不能從他身上看見佛法?看不見你就會痛恨他,巴不得他早死早了,永不超生。如果你能看見佛法,你就會生出悲憫之心。
有人會問:“難道對強盜應該心慈手軟,縱容他壞事幹盡嗎?”當然不是。這裏講的不是一個做法問題,而是一個佛法問題。這個人為什麼當了強盜?為什麼把刀子架在你脖子上?這裏麵難道沒有一個因果嗎?比如,你平時看見自己的小孩打人、搶小朋友的東西,是否非但不製止,還覺得好玩?你看見一個人發財了,且不管他如何發財,你是否就佩服他、親近他?你對那些品行高尚而貧窮的人,是否不放在心上?你是否輕視弱勢者?你買賣商品時,是否認為價格對自己越有利越好,而不管對方有沒有吃虧?你是否為了一時之利,把規則拋諸腦後?生活中,此種現象比比皆是,在這種大環境下,肯定會出強盜嘛!你多少對這個環境做過貢獻,被強盜用刀架在脖子上,難道不是種因得果嗎?
有人又會說:我從來沒見過這個強盜,他成為強盜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真的沒有嗎?佛會悲憫地告訴你,這叫“共業”。據濟群法師說:“共業取決於共同的行為,或者叫相似的行為,或是利益相關的行為。譬如同在殺豬場工作,不是說每一個人都殺豬,有的人殺豬,有的人是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為,認為殺豬的罪業,肯定與他沒有關係。其實,他也有一份。為什麼呢?因為,他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動,但每月開工資的時候,他也照樣拿一份。那麼,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要承擔一份。”說白了,就是你害我,我害他,大家害大家。以此看來,雖然你跟這個強盜“往日無怨,今日無仇”,當他將刀架在你脖子上時,你領受的仍然是自己應得的一份。
總而言之,一切都是佛法。無論一個強盜還是一堆狗屎,裏麵都有佛法。很多人就是從很尋常的事情中頓悟的。平時看見一個不喜歡的人,看見一件不喜歡的事,不妨提醒自己一句:這也是佛法呢!如此,心境必然為之一開;久之,自然而然心境闊大,笑口常開。
一日一心得
不管是耶穌的道、佛陀的道、孔子的道、老子的道,它們揭示的都是宇宙間的大智慧,他們都是偉大的播種者,像蒲公英一樣,秋風一起,就四處飄落。它們的根都在大地深處,播撒的是一顆顆有生命力的種子。這本是同根生的種子,就是亙古以來,讓人離開黑暗,進入光明世界的信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