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族穆斯林(1 / 2)

(三)回族穆斯林

回族,亦稱回回民族,是中國人口較多、分布較廣的民族。據2000年人口普查統計,人口為982萬人,總數僅次於漢族、壯族、滿族,居於第四位。

回族分布遍及全國。在我國遼闊的土地上,北起黑龍江,南到海南島,西起帕米爾高原,東至東海之濱,都有回族居住。主要聚居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青海、新疆、河南、河北、山東、雲南等省分布也較多。分布特點呈現“大分散、小集中”。所謂“大分散”,是說不單獨集中在一個地區,而分散在全國各地居住。所謂“小集中”,是說在某一地居住的回回民族,總是居住在一定的鄉村或街道裏。全國共建立有1個回族自治區、2個回族自治州、11個回族自治縣、4個市轄回民區和143個回族鄉。

伊斯蘭教在中國的的傳播和發展,對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凝聚和紐帶作用,並在回族的社會生活中影響特別深刻。“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其先民在唐宋時被稱為“番客”或“大食人”,元明以來,稱“回回”。

唐宋時期在中國僑居的“番客”,他們沿著古絲綢之路和香料之路,從陸路和海路進入我國西北和沿海城市。在長安、開封、廣州、泉州、揚州、杭州等地,從事香料、象牙、珠寶、藥材等販賣,並帶回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和其他商品。後安家落戶、娶妻生子,久居不歸,成為華化的“土生番客”,中國人稱其為“番客”“番商”和“胡商”,他們是回回民族的先民。

13世紀初,蒙古西征,一批批信奉伊斯蘭教的中亞突厥語係各族人及西亞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先後被蒙古軍隊簽發或遷徙到中國駐軍屯牧,以工匠、商人、農人、學者、官吏、傳教士、旅行家的身份散布全國各地,被稱為“回回”,是元代色目人中的一種。他們分布很廣,遍及全國,於是造成“元時回回遍天下”的局麵。明代時期,仍有大部分阿拉伯、中亞等地信仰伊斯蘭教的人遷居中國各地,與漢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民族通婚,學習漢語。並且經過長期的共同生產、共同勞動生息,發展了經濟,增加了回回人口的數量。

伊斯蘭教在中國的本土化基本完成於元末明初。明初,中國“回回”的先民們已經普遍地使用漢語,更多地使用中華文化中的概念闡釋伊斯蘭,姓氏也開始改為漢姓。回回人既有阿拉伯語名稱(根據“聖訓”,一個孩子出生後第七天,就應請阿訇給取一個“經名”),又有漢名漢姓。回族文化是在中國傳統文化和伊斯蘭文化長期交融互補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穆斯林文化。

清初,隨著回族人口數量的增加,在西北地區開始傳播蘇非派學說,興起了“門宦”製度,同時伊赫瓦尼教派與“西道堂”興起,形成了三大派別與四大門宦(哲赫忍耶、尕德忍耶、虎夫耶、庫布忍耶)的新格局。

從以上可以看出,回族的形成與發展既離不開中國的土壤,但又並非中國本土化。它是依靠伊斯蘭教信仰的巨大凝聚力,將不同國度、不同民族的人,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融為一體,逐漸形成一個新的民族。

在生活習俗上,回族有自己的特色和風格,主要表現在服飾、飲食、節日、人生禮儀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