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納”是怎麼一回事(1 / 1)

捐納專指清代的賣官製度。

其實,賣官現象早在秦始皇時就已經出現了,那時由於蝗災缺糧,規定納栗千石便可拜爵一級。漢文帝時期,大臣晁錯建議應準予入粟授官或拜爵,這一提議被采納後便有了“納栗”一說。此後,曆代都不同程度地采用過此舉措,不過多是籌餉、賑災、備邊或興辦工程等時的權宜之計,並沒有很嚴重。進入清代,賣官現象越來越嚴重,不僅範圍擴大,還形成了專門製度,即捐納。

清代捐納始於康熙朝,當時因對三藩用兵,財政吃緊,為籌集軍餉朝廷頒布了捐納製度,短短3年時間就賣出了500個知縣職位。至清中晚期,納捐製度進一步完備,共分兩類:一類是因救荒、河工、軍需等事開捐,事情完成後便立即停止;一類就是常行事例,有錢的百姓可以捐貢生、監生,官員有錢則可捐錢升職。

至清晚期,納捐已成為朝廷財政的重要來源,占政府年財政收入的10%以上,甚至曾高達48%。捐納使得官僚階層摻雜大量貪財無能之人,破壞了社會公平,從而導致吏治腐敗,加速了清王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