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筆吏”最早出現於春秋戰國時期。古人是用簡牘寫字的,出現錯誤時,便以刀削之,所以古時的讀書人為了隨時修改錯誤,便常常隨身帶著刀和筆。因刀筆一起使用,所以古時那些做文字工作的文職官員常被稱為“刀筆吏”。現在,“刀筆吏”也常被用來形容行文言辭犀利,言語如刀。

《清稗類鈔·獄訟類》中有幾篇關於刀筆吏的記載,從中我們可以窺見其刀筆之鋒芒。書中有這樣一個故事:蘇州有位訟師叫陳社甫,非常善寫狀子。李某是他的同鄉,曾經把錢借給一個寡婦,然而寡婦過了很久之後還是不還錢,李某就在言語上羞辱了她一番。寡婦羞愧難當,竟然想不開,趁著一個下雨的晚上在李家門口上吊自殺。在聽了李某的敘述後,陳社甫向他索要了二百兩銀子,並讓李某給寡婦換上一雙幹淨的鞋子,然後寫了一張狀紙,其中有這麼一句:“八尺門高,一女焉能獨縊;三更雨甚,雙足何以無泥?”意思是說,一個柔弱女子,怎麼一個人能在那麼高的地方自盡呢?更何況,下著大雨的夜裏,為什麼這個女子的鞋上沒有泥巴?當地官員看後,覺得非常有道理,隻是判李某買副棺材了事。

可見,刀筆吏的過人之處不僅在於犀利的文筆,還在於分析事情時有過人之處。在古時相互傾軋的官場,“刀筆吏”的作用更是發揮得淋漓盡致。雖然也有一些刀筆吏不僅精通律例,而且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但是也有不少刀筆吏為了謀求勝訴及一字千金的效果,不惜顛倒黑白,甚至教唆當事人弄虛作假、偽造證據。所以,在古代,“刀筆吏”的名聲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