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關係密切的同事守口如瓶
一個人總有些純屬於個人私事的東西,這些“隱私”,知道的範圍不能太廣,有的就隻能在自己與摯友之間“你知、我知”。
當人們遇到有些“傷心事”,比如涉及到家庭糾紛、生理缺陷、個人恩怨之類,這些個人的隱私,一個人悶在心中實在難耐,也無濟於事。
於是,一般都會向自己的知心同事傾吐,目的就是為了贏得同事的同情、愛憐,及時幫助自己出點子,想辦法。如果,把同事告訴的“悄悄話”
公諸於眾,可能會引起不少人的風言風語,甚至被歪曲事情真相,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相反還會把事情搞糟。
而且,同事把自己的“隱私”告訴了你,即使沒有叫你保密,也表明了他對你的極度信任。對此你隻有為他分憂解愁的義務,而沒有把這種“隱私”張揚出去的權力。如果張揚出去,勢必會失去同事的信任,以後人家就再也不敢也不願把自己的事情告訴於你了。如果是無意間的“泄密”,還情有可原,認真向同事做點說明,取得對方的諒解就可以了;假使故意張揚,以充當“小廣播”為能事,那就可以說是不道德了。
在同事糾紛中,因流言蜚語而生的矛盾占有相當比例。按內容劃分,大體分兩類:一是猜疑型,比如看到某男某女來往密切,便斷定人家關係不正當;看到某某去誰家門口多站了一會,便斷定人家是“偵探”等等。自己捕風捉影不算,還往往忍不住找別人咬耳朵去。二是傳播型,譬如看到誰對妻子恭敬一點,馬上到處張揚,送他個綽號“妻管嚴”;聽到誰過去的一段閑聞逸事,也當作故事題材,講得天花亂墜。
古人深知飛短流長的危害的,所以給我們留下了許多訓條:“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未見真,勿輕言。”等等。
隻有為同事保密,“守口如瓶”,才能得到同事的信賴,友誼才能不斷加深。反之,如果不把“保密”作為一種義務,一種責任,而熱衷於流言蜚語,不但失去朋友,甚至會失去周圍同事對你的信賴,最終可能成為孤家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