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好奇怪,生了病就會覺得自己最大,放縱一次吧,像小孩吧,反正是生病了。
我衝小屁孩傻笑。
這家夥認真地看著我,眼睛真好看。
後來不知道自己又說了什麼,昏昏沉沉,時睡時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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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清醒的一段是被小屁孩叫起來喝了一碗不好喝的粥,接著吃了一片藥。
再睜眼睛家裏都沒人了。
我抓起書包就往學校跑,看門的大爺就在門口溜達。
我還在想用什麼手段騙進學校去。
大爺奇怪地看我一眼:“今天周末,你來學校幹什麼。”
周末,今天是周末。天啊,我都忘記了。
於是又快速地趕向蘊琪姐的西點店。
正好碰見蘊琪姐鎖門出來,看見我很驚訝,“妙織,你不是病了嗎?怎麼跑過來了。剛才路……哦,我弟弟還說讓我回去照顧你,我正好要走。”
我擦擦頭上的汗,“沒關係,我已經好了,可能昨天淋了雨,所以有一點傷風。我們進去開店吧!已經很久沒有……”
“不行不行,那家夥交給我的任務我一定要完成,否則,我就要吃不了兜著走。”蘊琪姐拽著我,打開車門,把我塞進去。
小屁孩有那麼可怕嗎?
平時還不是任我欺負。
“別那麼詫異的看著我。那家夥可惹不得,從小就那樣,沒人敢招惹他。”
沒人敢招惹?
那我捏了他的臉,還……還教育過他。蘊琪姐跟我說的是一個人麼?
進了家,不到兩個小時,蘊琪姐就弄了一大桌子菜。
“怎麼樣,都嚐嚐。”
我夾起一塊放嘴裏,超級好吃!
“你是不是和……我弟弟約了今天有事啊!”
“呃!對了,今天我和他要去滑冰場。”
“我就說吧,那家夥今天肯定有事,快吃吧,多吃點,等那家夥回來,別忘了幫我美言幾句啊。”
我的飯差點沒噴出來,讓我美言幾句?
以蘊琪姐剛才的描述,我恐怕活不久了。
那家夥惹不得。
吃完飯,蘊琪姐本來想等到小屁孩回來再走,可是連續來了兩通電話,終於按捺不住,去約會了。
我無聊地翻書,從書頁裏掉落一張照片,小屁孩拿著網球拍的照片,冷冷地臭美模樣,跟現在一模一樣,可是照片上的日期是2001年1月2日。
照片上的日期是六年前的。
那這個,不是小屁孩?
奇怪,小屁孩有一個兄弟嗎?居然和他長得這麼像。
起身去拿桌子上的茶杯,低頭,清綠的水麵上忽然浮現起一個影子,小屁孩拿著網球拍在揮動,一個長著幾根黃毛的丫頭蹲在那裏癡癡地看。
“網球有那麼好看麼?”捧著雛菊的男孩子小聲地問。
“那當然了,”黃毛丫頭翻了個白眼,癡迷地看著運動場上的人影。
“那我以後也練網球,你會來看吧!”
得不到回答,一個人癡癡地看,另一個人看著她。
時間就仿佛靜止了,直到小屁孩打開運動場的門,走出來,一點點接近看了他一上午的人,然後,冷冷地擦肩而過。
我的頭忽然劇烈地疼,那個長得跟蜈蚣一樣的傷疤要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