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提一下,刊登上述新聞的那家報紙此後總是稱我為“盜屍犯吐溫”。)

下一篇引起我注意的報上文章是這樣寫的:

好一個候選人——馬克·吐溫先生原定於昨晚獨立黨民眾大會上作一次毀損對方的演說,卻未按時到會。他的醫生打來一個電報,說他被一輛瘋跑的馬車撞倒,腿部兩處負傷,極為痛苦,無法起身,以及一大堆諸如此類的廢話。獨立黨的黨員們硬著頭皮想把這一拙劣的托詞信以為真,假裝不知道他們提名為候選人的這個放縱無度的家夥未曾到會的真正原因。

昨天晚上,分明有一個人喝得酪酊大醉,歪歪斜斜地走進吐溫先生下榻的旅館。獨立黨人有責任證明那個醉鬼並非馬克·吐溫本人,而且此事刻不容緩。這下我們到底把他們抓住了。這一事件不容躲躲閃閃,避而不答。人民用雷鳴般的呼聲要求回答:“那個人是誰?”

我竟然會與那個丟臉的嫌疑人聯係在一起,一時叫我無法相信,絕對叫我無法相信。我已經整整三年沒有喝過啤酒、葡萄酒,或是其他的任何一種酒了。

(第二天,這家報紙大膽地授與我“酗酒狂吐溫先生”的稱號,而且我明白它會忠誠無二地永遠這樣稱呼下去。但是,我當時看了竟無動於衷。現在想來,足見那種時勢對我起了多大的影響。)

從我被提名為州長候選人開始,我所收到的郵件中,匿名信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一般是這樣寫的:

被你從你寓所門口一腳踢開的那個要飯的老婆子,現在怎麼樣了?

包·打聽

還有這樣寫:

你幹的某些事,除我之外無人知曉,奉勸你掏出幾元錢來孝敬我,不然,咱們報上見。

惹不起

內容大致都是如此。讀者如果想聽,我可以不斷引用下去,保你膩煩。

不久,共和黨的主要報紙“宣判”我犯了巨額賄賂的罪行,民主黨最主要的報紙把一樁極為嚴重的訛詐案件“栽”在我的頭上。

(就這樣,我又多了兩個頭銜:“肮髒的賄賂犯”和“惡心的訛詐犯”。)

與此同時,輿論嘩然,紛紛要求我答複所有這些可怕的指控。我們黨的報刊主編和領袖們都說,我如果再不說話,政治生命將會就此結束。好像為使他們的要求更為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了這麼一段話:

注意這個人!——獨立黨這位候選人至今默不作聲。他之所以不敢答複,因為對他的控告條條都有充分根據,並且接二連三地得到證實,他永遠也翻不了案。獨立黨的黨員們,看看你們這位候選人!看看這位臭名昭著的偽證犯!這位盜屍犯!好好看一看你們這位酗酒狂的化身!你們這位肮髒的賄賂犯!你們這位惡心的訛詐犯!你們好好看一看,想一想——這個家夥犯下了這麼可怕的罪行,得了這麼一串“光榮”的稱號,而且一條也不敢張嘴否認,難道你們現在還願意把自己那偉大的選票投給他嗎?

這個困境令我無法擺脫,隻得深受委屈地著手“答複”一大堆毫無根據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謊言。但是,我始終沒有做完這件事,因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出一個新的聳人聽聞的案件,再一次惡意中傷,嚴厲地控告我因一家瘋人院妨礙我家人看風景,我於是就將這座瘋人院燒掉,裏麵的病人被統統燒死。這叫我十分驚慌。接著又是一個控告,說我為吞占我叔父的財產不惜把他毒死,並且要求立即挖開墳墓驗屍。此時此刻,我的神經麵臨全部崩潰、錯亂的危險。這些還遠遠不夠,竟有人控告我在負責育嬰堂事務時雇用掉了牙的、年老昏庸的親戚給育嬰堂做飯。我都快嚇暈了。最後,黨派鬥爭的積怨對我的無恥迫害達到了自然而然的高潮:在一次民眾大會上,有人教唆九個剛剛在學走路的小孩,包括各種不同的膚色,穿著各式各樣的破爛衣服,衝到講台上,抱住我的雙腿,管我叫爸爸!

我最終退出了,我放棄了競選。我夠不上紐約州州長競選運動所需要的條件,所以,我遞上退出競選的聲明,而且懷著怨恨、痛苦的心情簽上我的名字:

“你忠實的朋友,過去是好人,現在卻成了臭名昭著的偽證犯、蒙大那小偷、盜屍犯、酗酒狂、肮髒的賄賂犯和惡心的訛詐犯——馬克·吐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