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
鬆下成就的第二個重要因素就是它本身的組織結構。該公司在組織改革上一向位居領先地位。在1932年與1936年之間,正當杜邦(PiereDuPont)在美國大力推展分層負責組織的同時,鬆下幸之助和他的管理員高橋荒太郎也在日本發展一種類似的觀念。鬆下(當時隻有1600名員工)認為,分層負責的組織可以使事情簡化及企業化。在這段期間內,鬆下正在生產收音機及其他小型家用電器。分層負責組織深深吸引鬆下的,不僅是這種製度可以增加組織的清晰度及控製力(這也是吸引杜邦以及後來的史龍(AlfredSloan)的兩個優點),同時,這種安排尤其具有“行動上”的優點。每一個部門都可以獨立作業,發揮其自身最大的功能。每一個部門的部長因此都不停地嚴密注視著市場上的發展,就如同船長必須密切地注視天氣變化。
根據鬆下的看法,促成他在1930年進行組織改革的,主要基於下列4個因素:第一,他希望建立獨立的部門與明確的產品類別,以便能清楚地判斷出它們的表現是好是壞;第二,由於有了這種自動自發的效果,部長將被迫建立起強烈的重視消費者意願的心態(鬆下認為這個因素正是成功的關鍵);第三,他希望經由這種安排而獲得小型公司的優點——尤其是在彈性方麵;第四,鬆下深信,這些部門將會各自發展出特殊的專業經驗,而他們的部長將更為迅速地變得經驗老到。如此一來,這種分層負責的製度將可訓練出一批社長人才——當公司成長之後,將會迫切需要這批人才。
鬆下也深知,這種製度也有其相伴而來的缺點。當各部門具有獨立性時,他們很容易就會擺脫中央單位的控製,要想促進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又很困難。而且,高度專業化的部門,可能無法了解對整個生產團體的重大威脅的程度與範圍。鬆下因此對這種權力分散的缺點提出它的強力改革——把四種重要功能集中管理,這套辦法一直維持到今天。第一,創立各部管理員,由他們直接向總部報告,並建立一套相當集中的管理會計製度;第二,成立一家公司“銀行”,各部門要把利潤存入這家銀行,並從裏麵提款充作資金及改進之用;第三,把人事權集中管理,鬆下把“人”看做是該公司最重要的資產(一直到今天,任何一位高中以上學曆的鬆下員工,一定要經過公司中央人事部門的審查之後,才能聘任。所有經理人員升遷也由公司部門謹慎加以審查);第四,鬆下把訓練事宜集中管理,我們在後麵也將討論到所有的鬆下員工都要接受一套基本訓練,此訓練製度尤其強調鬆下的價值觀。鬆下在其組織結構演進的過程中,不斷增加或減少全公司性的功能,譬如研究與發展中心,並且把生產工程集中管理。在1953年,鬆下把各個部門組成生產團體,由各部門的部長直接報告給社長,同時又橫向地向那一生產團體的副社長報告,這些社長、副社長都是專家,對全部的產品有很精深的認識。這種擁有兩個老板的製度,在當時受到部長們的痛恨與咒罵。但是,鬆下卻認為,我們都是在兩個老板——一個母親和一個父親——的督導下長大成人的,人們必須去應付這種安排所引起的複雜情況,這也是人之本性。這就是“矩陣式”組織的原始形態,一直到10年以後,這種組織才在美國出現,並大為流行。
在這時候,我們應該指出,西方人常常自己引以為榮,認為在管理大公司上經常率先獲得重大突破。這種自傲,大部分是受之無愧的。我們也應該承認,這些創新的管理觀念可能同時在很多地方被發明出來。我們應該盡量減少東西方的對立性,並應注意到,世界各地的傑出商業組織,如何在成功與失敗中應付難題,而獲得成功。從這方麵來看,鬆下應該被視為是世界上許多重大管理觀念的發明人之一。
無法解決的衝突
鬆下首先注意到,集中管理和分層負責兩種製度的對立,是一個無法解決的衝突,因此,大公司應該同時擁有這兩種製度。因此,盡管它的分層負責製度效率及成果極佳,但鬆下仍然不停地對它加以修改,以保持公司的活力。專門研究鬆下的專家岡本指出:“當我們研究鬆下結構的整體特性時,我們將會發現集中管理和分層負責交錯出現,像螺旋一樣糾纏在一起。也就是說,並不是集中管理取代了分層負責,然後再由分層負責取代集中管理,而是這兩種組織形態同時交錯出現,構成一種更為複雜的婚姻關係。”岡本還指出,1945年至1952年,為了應付戰後的混亂與不景氣情況,鬆下特別取消了他的分層負責組織,把一切事項納入強烈的集中管理,由他個人負責一切。在這段時間內的某一時期,他除了身為CEO之外,還親自主持公司的廣告部。為什麼?因為鬆下認為,在戰後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鬆下公司必須刺激消費者未來的信心,以及經由廣告刺激消費者對新產品的需求意願。到了20世紀50年代初期,這些問題已經過去了。在1953—1955年,由於競爭增加,鬆下認為必須同時對很多方麵采取彈性的反應。這種情況於是造成分層負責時期的出現,當時成立了獨立性的生產團體,並增加了個別的市場、行政及研究發展部門。到了60年代初期,又出現了另一個不景氣及停滯時期。這一次,鬆下采取了更進一步的分權,他把更多的權力授予現場部門;每一個生產團體第一次賦予有關自己的市場與銷售活動的全部責任。這一改變一直進行到1973年,在這段期間內,總部的人員不斷予以削減。到了70年代中期與末期,由於石油危機發生及經濟不景氣的再度出現,鬆下又回過頭來進行更大的集中管理。這也就是說,鬆下不斷努力變換其組織結構,以應付環境的挑戰。由此看來,鬆下的組織觀念不是一直固定的。他從來不把他的組織表訂得死死的,而是隨時加以改變。例如,他的總部管理員以及其他人員一直稱作“協調員”,為了進一步掌握生產與經營部門之間的關係,他堅持把總部的管理人員分配到他們所負責的工廠內——而不是被安置在總部辦公室,與工廠的生產線隔離。因此,隨著公司組織的演變,它的創辦人也為他的繼承問題作了準備。在1959年,65歲的鬆下成立了一個三人行政委員會,每天集會,處理重大決策。其中一名委員負責短程營業策略及國內業務;另一名委員(高橋荒太郎)則負責財政、會計及國際業務;鬆下本人主要負責長期的策略,以及保留最後的決定權。在以後的10年當中,鬆下扮演著或多或少的角色——有時候,很少管事,而且期間長達一年之久,然後,當危機發生時,再行出麵。到了1971年,他辭去社長一職,保留了會長的頭銜。他評論說:“當一家公司從創立的那一代中成長出來時,就會發生危險。最近我覺得,我們的管理進行得並不順利,公司有過於依賴創辦人的趨勢。我擔心公司太過於依賴一個人,因此我決定辭職,如此才能培養出我的繼承人。”在擔任會長後,鬆下扮演了老祖父式的角色。但在1977年,由於環境惡劣,他再度出馬改組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因為他認為以前所任命的那位社長(也就是他的養子)沒有能力擔任這項職務,於是這位鬆下公司的創辦人把他的兒子晉升為會長,而他自己則掛上名譽會長的頭銜。現年他86歲,再度處於退休狀態,很少從事活動。距離他最後一次對公司做重大幹預,已經過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