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餐進食的流程與規矩
在進食的過程中,根據戒律,還須遵行一定的規矩。這在二百五十條比丘戒(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條)中有很具體的規定。《百丈清規.日用規範》中說:“吃食之法,不得將口就食,不得將食就口,取缽放缽,並匙箸不得有聲。不得咳嗽,不得搐鼻噴嚏。若自噴嚏,當以衣袖掩鼻。不得抓頭,恐風屑落鄰單缽中。不得以手挑牙,不得嚼飯啜羹作聲,不得缽中央挑飯,不得大摶食,不得張口待食,不得遺落飯食,不得手把散飯。食如有菜滓,安缽後屏處……不得將頭缽盛濕食,不得將羹汁放頭缽內淘飯吃,不得挑菜頭缽內和飯吃。食時須看上下肩(周圍),不得太緩。”規定可謂細致入微。
過堂時的所有規矩,大家是必須要共同遵守的。雖上至住持和尚,也不能另外設食。如有外來的客人,便由知客師陪同吃飯,住持於不得已,也可陪同客人吃飯。等到全體飯畢,又同時寂然同到僧寮。住持如向大眾講話,便先停止吃飯。在大眾飯食時講話,名為“表堂”。
在飲食完畢之後,通常要進行“經行”。經行就是在寺廟院內、山林、水邊、道路等處散步行走。通常在飯後、疲倦時,或者坐禪昏沉瞌睡時,就起而經行,這是僧人們調劑身心的修行方式。據《四分律》解說,經行可得五種利益:能遠行,能靜思維,少病,消化食物,能長時間地禪定。
佛教還有其他一些齋食製度,如每逢農曆初一、十五,還要加菜犒勞僧眾。在一些特殊的日子,也舉辦齋僧活動,設齋食供養僧眾。初設齋僧的原意,在於表明信心、皈依,後來漸漸融入祝賀、報恩、追善的目的。《三國誌.劉繇傳》:每浴佛,多設食,布席於路,信徒來觀看及就食的有上萬人,費資以巨億計。唐代齋僧法會極為盛行,曾舉行過萬僧齋。
早期佛教製度中,負責飲食的僧職與後來寺院僧製不太一樣。原始佛教信眾的生活方式,是以乞食為主的。有了僧團組織以後,就推舉了專門的僧人來負責處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雜務。專門負責處理這些雜務的人,稱為“典床座”。據《摩訶僧祗律》卷六記載,佛住在舍衛城時,由比丘陀驃摩羅子掌理九事,即:分配床座、差請會、分房舍、分衣物、分花香、分果蔬、知暖水人、分雜餅及典知事人。其中,付與床座時,該長老自右手小指出示燈明,依品級付與床座。
佛教建立寺院以後,有了更專門和分工更細的負責飲食的僧人和僧職。“典床座”之稱變成了“典座”。中國禪宗從林的全寺48個職位中,和飲食有關的典座作為東序六知事之一,是禪林中典掌大眾齋粥的僧職。他的職責據《百丈清規》卷四“典座”條稱,典座職掌大眾之齋粥,一切供養務須潔淨,物料調配適當,且節用愛惜之。具體說,《僧堂清規》列有:“此職主大眾齋食,故時時改變食物,大眾受用安樂為妙。齋料已下,菜蔬鹽醬類,一切保護蓄積,可受用長久。造食時,應自身考熟未熟,釘羹鹽梅亦應自身試。粥飯時,向僧堂九拜發食,祖訓也。”佛家所說的典座,就是我們所說的司廚,是寺院裏的“大廚師長”。
進入佛教寺院擔任烹調工作的人,要有一個信念:烹調也是一種修行,必須誠心誠意去做,讓每一個進食的人部能感到愉快、體力充沛。烹調的人若是缺乏愛心,對於進食的人而言,口中聽吃的隻是一些令人乏味的食物。典座一職雖係掌理炊飯等雜役,但在佛教僧團組織中,古來即頗受重視,多選高悟之士充任。曹洞宗的開山祖師道元禪師,曾遠離塵囂,到偏僻的深山裏建立了永平寺。對永平寺中選用照顧其他修行僧飲食的值事僧“典座”,道元禪師說,為了使修行僧生活無後顧之憂,日夜專心修行,以圓滿達成目的,“典座”這個職位,必須由道心高強、誠心努力修行的高僧來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