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魯亞敏
1月24日星期六晴
今天,我正在絞盡腦汁地做數學作業時,窗外忽然傳來一陣叫賣聲:“賣小飾品啦!賣小飾品啦!”聽到這個聲音,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讓我臉紅、讓我後悔的事情……
那一天,天氣晴朗,陽光明媚。我因積極做值日而被老師表揚,心情格外舒暢。走在放學的路上,我感覺自己渾身輕飄飄的,像是在飛。
走著走著,我忽然聽到一個憨厚的聲音:“小朋友,來看看這些小掛件,不僅漂亮而且很便宜哦!”我轉身一看,是一位老伯伯,他大約有50多歲,穿得很舊,一看就知道是個生活並不寬裕的人。老伯伯胸前有個舊皮箱,裏麵裝滿了各種各樣的小掛件,都是兩元錢一個,讓人眼花繚亂。我眼睛一亮,發現了一個惹人喜歡的機器貓。我以前曾經在商場裏看見過同樣的機器貓,但是那裏賣10元。因為太貴,媽媽遲遲不肯給我買,還說以後也不準我買這些沒用的東西。可是這個機器貓真的太可愛了!正當我遲疑之際,老伯伯親切地對我說:“小朋友,我看你很喜歡這個機器貓,對嗎?買下來吧。”但是我沒有帶錢。磨磨蹭蹭間,我終於經不起誘惑,起了“偷”的念頭。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最後我還是趁老伯伯不注意,悄悄地把機器貓藏在衣袖裏……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不那麼高興了,每走一步都感到很沉重。回到家,我坐在凳子上,盯著偷來的掛件,心裏像被針紮了似的。這時門鈴響了,我跑去開門,原來是媽媽回來了。她見我一直悶悶不樂,就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情。媽媽是一個處事冷靜的人,當我犯了這樣或那樣的錯誤時,她從不打我,隻是耐心地教育我。我把事情的經過仔仔細細地跟媽媽說了,沒想到她竟發起了火,更令我吃驚的是她還打了我。這是我長這麼大以來她第一次打我。她火冒三丈地教訓我說:“你怎麼能偷東西呢?明天把東西送回去,把你丟的東西找回來!”我哭著跑回自己的房間,連晚飯都沒有吃,一直在心裏責罵自己。可是我心裏還有一個謎團解不開:媽媽讓我把丟失的東西找回來,那我到底丟失了什麼呢?
第二天,我把東西還給了老伯伯,等待他的怪罪。沒想到老伯伯卻和藹地對我說:“錯了沒關係,重要的是知錯就改,你還是個好孩子。”在那一瞬間,我明白了:我已經找回了我所丟失的東西——珍貴的誠信。
指導教師鄭誌華
小作者運用倒敘的手法,記敘了一件讓自己感到臉紅、後悔的事——偷機器貓。文章敘事完整,脈絡清晰。更重要的是小作者描寫細膩,無論是人物的心理活動,還是人物的語言與動作,都刻畫得細致入微。
小作者將“誠信”比為人生中最珍貴、最不能丟失的東西,寓意深刻而含蓄,進一步深化了文章的主題。
你有沒有做過錯事呢?做錯事後改正了嗎?給大家講講其中的經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