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贏利性的經濟組織,它能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的生產生活需求。
——北大金融課筆記
企業與政府的關係
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具有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企業要服從政府的統一管理和領導。
為了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甚至是全球利益,所以企業需要自覺服從政府的管理,就算是政府的一些法律、法令、政策、條例等會讓企業的經濟受到損失,企業也需要履行。比如政府提倡的是反腐倡廉,要求一些企業在經濟活動中應該不斷教育幹部和員工,盡量不要違背廉潔奉公的原則,如果某些政府官員在經濟活動中利用手中的職權進行腐敗活動,那麼企業的相關人員要進行抵製,甚至還可以進行檢舉,積極配合政府的工作。
其次,企業要遵紀守法。
企業是法人,對於政府來說其是團體公民。企業的所有活動和行為都需要在法規規定的範圍內,也就是說,企業的任何行為必須合法。
企業隻有遵紀守法才能夠在政府的麵前建立起一個良好的形象,並得到政府的認可,最終得到消費者的信任。反之,如果一個企業無視政府的法律、法規,為了自己的一些利益而做一些違法的勾當,那麼企業終將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現在中國已經順利加入了WTO,所以我國的一些企業還需要遵守國際法和一些國際慣例。尤其是在海外的企業必須遵守當地國家政府的法律和規定,甚至一些民俗,隻有這樣才能夠和當地政府取得融洽的關係。
第三,企業應該大力支持政府的工作。
比如,政府號召援助災區人民、資助“希望工程”、讚助社會公益事業以及維護社會治安等,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積極參與其中。努力參與到這些活動中,可以為政府分擔一些,客觀上還可以贏得社會民眾的好評,以及得到政府公眾的讚賞。
最後,企業的利益需要和國家的利益、社會的利益相一致。
企業是社會的一部分,雖然其有自己的利益和目標,但是這種利益和目標不能和國家、社會的利益相悖。因為隻有取得了一致性,才可以得到政府和公眾的信任和支持。
企業與個人的關係
企業是什麼?其實從靜態的角度來看,企業是“人、財、物、技術、信息、關係”等聚合起來的一種社會組織形態;而從動態的角度來看,企業是人們帶著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組織起來,創造條件並將人們的經營管理思想轉變為組織的行為,在這種組織形式的製約下,再通過這種組織行為共同為市場提供服務,而市場為這個群體分配利益,從社會中實現人們獲取利潤最大化目的的過程。
人的行為主要是通過動機和需要產生的,人們都是為了在企業中獲取自己的利益才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聚合到企業中。假如企業沒有了“利益”,那麼人們就會散去;而人們不到企業中,自然企業不會產生“利益”。所以企業中的人是相互依靠的,他們是相輔相成的命運共同體。企業的好壞和企業中的每個人都有關係,和每個人的命運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