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工作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計劃工作是指製定計劃、執行計劃和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三個階段的工作過程。狹義的計劃工作則是指製定計劃的工作過程。本章所指的計劃是狹義計劃工作的概念,就是製定計劃工作。即通過計劃的編製,合理地安排組織內的一切具體管理活動,有效地利用組織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以期達到組織決策目標的實現。

計劃工作的性質可以概括為五個主要方麵,即目標性、領先性、普遍性、效率性和創新性。

計劃活動的結果可以表現為各種具體的計劃形式。美國的管理學家孔茨和韋裏克從抽象到具體把計劃分為宗旨、目標、戰略、政策、程序、規則、規劃和預算八層體係。

任何計劃工作的程序,即編製計劃工作步驟都是相似的,依次包括以下環節:估量機會;製定目標;確定計劃工作的前提條件;擬定可供選擇的方案;評價各種備選方案;選擇方案;製定輔助計劃;通過預算使計劃數字化。

從狹義上講,決策是在幾種行為方案中進行選擇,從廣義上說,決策還包括在做出最後選擇之前必須進行的一切活動。所以,決策就是人們為了達到一定目標,運用科學的方法擬定並評估各種方案,從兩個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選擇一個合理的方案的分析判斷過程。

目標管理是一個組織的上、下級管理人員和組織內的所有成員共同製定目標、實施目標的一種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