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節(2 / 3)

1969年 20歲

4月,《問題隻此一個,沒有交流——68年電影觀感》在《早稻田》發表。遷入三鷹市一間宿舍。“由於情緒好,在一家當鋪買了支長笛。練習時,隔壁房間一個吉他少年提議吹哈比曼,於是每天都吹《Memphis Undergronud》。結果在我記憶中,三鷹市就是《Memphis Undergronud》。”(《村上朝日堂》)

1971年 22歲

以學生身份同陽子結婚。入居陽子夫人父母家(其父母在文京區千石經營床上用品店)。

1974年 25歲

在國分寺開爵士樂酒吧。開店資金500萬日元。250萬為夫婦打零工存款,其餘由銀行貸款。“起始覺得找工作也未嚐不可,便去幾家有關係的電視台轉了轉,但工作內容實在無聊透頂,隻好作罷。心想與其幹那樣的工作,還不如自己好好開一家小店。開店可以親自采購,親自動手做,親自為顧客服務。終歸,說起我能做的事,也就是開爵士樂酒。巴了。反正我就是喜歡爵士樂,做事也想做多少同爵士樂有關的。”(《村上朝日堂》)店名取自在三鷹寄居時養的一隻貓的名字。後移店至千馱穀。

1975年 26歲

3月,從早稻田大學第一文學部戲劇專業畢業。畢業論文題目是《美國電影中的旅行思想》。

1979年 30歲

在澀穀區千馱穀附近的神宮球場動了寫小說念頭,隨後每晚在餐桌上揮筆不止,寫罷投給“群像新人獎”評審委員會。投稿的原因在於“有字數限製”。

6月,《且聽風吟》獲第23屆“群像新人獎”。

“走出校門後幾乎從未提筆,剛開始寫得異常吃力。唯一給我鼓勵的是菲茨傑拉德那句話:‘如想敘述與人不同的東西,就要使用與人不同的語言’。但畢竟不是件容易事,邊寫邊這樣想道:40歲時肯定能寫出像樣些的東西來。現在仍那樣想。獲獎固然讓我欣喜萬分,但我不願意受有形物的束縛,已經不再是那樣的年紀。”(《群像》)

7月,《且聽風吟》由講談社印行。

1980年 31歲

在澀穀區千馱穀一邊經營酒吧,一邊從事創作。

3月,發表譯作《失卻的三小時》(菲茨傑拉德著,載於《Happy End通訊》)。

4月,發表《去中國的貨船》(載於《海》)。

6月,《1973年的彈子球》由講談社印行。

7月,發表《讀米歇爾·克萊頓的小說令人想入非非,從“說謊方式”想到“熵的減少”》(載於《Happy End通訊》)。

9月,發表《街,以及不確切的壁》(載於《群像》)。

12月,發表譯作《殘火》、《冰官》和《酒精中》(均係菲茨傑拉德著,載於《海》)。發表《窮嬸母的故事》(載於《新潮》)。

1981年 32歲

決心從事專業創作。酒吧轉讓他人,移居千葉縣船橋市。

3月,發表《紐約煤礦的悲劇》(載於《Brutus》)。

4月,發表《袋鼠晴日》(同上),由此至1983年在該刊發表係列短篇。

5月,譯作《菲茨傑拉德作品集》由講談社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