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這類事情盡可能息事寧人,這是我們店對待小孩扒竊的基本方針。
“問題是這孩子扒竊不是今天第一次。以前也有,僅我知道的就三次。注意,是三次!而且第一次也好第二次也好,這孩子都死活不肯道出自己的姓名和所在的學校。兩次都是我處理的,所以記得很清楚。無論說什麼問什麼,反正就是不開口。用警察的說法,就是所謂緘默。不道歉,也沒反省的樣子,很有抵觸性,態度非常惡劣。對他說再不告訴姓各就帶去找警察也不怕麼,他還是默不作聲。無奈,這次硬讓他出示汽車月票,才弄明白了姓名。”他停了停,等待事情的細節滲入我的腦中。他仍然定定地注視我的眼睛,我也沒將視線移開。
“還有一點,那就是所偷東西的內容不好,不讓人憐愛。最初是十五支自動鉛筆,金額是九千七百五十元。第二次是圓規八個,金額為八千元。就是說,總是集中偷同一種東西。不是為自己用,或純屬惡作劇,或是為了賣給學校同學。”
我想象午休時胡蘿卜向班上學生兜售訂書器的場景。事情不可能這麼簡單。
“難以理解,”我說,“何苦在一個店裏那麼明日張膽地扒竊呢?接連幹上幾次,當然要被認出,又引人警惕,逮住時處分也要加重。要想得手換一家商店豈非人之常情?”
“那種事問我也沒用,實際上在別的店也可能幹來著。若不然就是對我們店情有獨鍾,或是對我的長相看不順眼也未可知。我畢竟隻是店裏一個保安,複雜情況一一考慮不來,也沒拿那份薪水。想了解的話,直接詢問本人如何?今天也一樣,領來這裏都三個小時了,就是不肯開口,隻字不吐。乍看樣子蠻老實,其實十分了得。所以才勞老師大駕。好好的休息時間給我打擾了,實在抱歉。
“……不過,剛才我就注意到了,您曬得相當可觀嘛。倒是跟這件事沒有直接關係——暑假您去哪裏了?”
“沒去什麼特殊地方。”我說。
他還是煞有介事地打量我的臉,就好像我是問題的一個重要部分。
我再次拿起訂書器細看。隨便哪個家庭哪問辦公室都備有的極其普通的小訂書器——臻於完美境地的廉價事務用品。保安員口叼“七星”,用大大的打火機在頂端點燃,側過臉吐煙。
我轉向孩子那邊,溫和地問道:“為什麼要訂書器呢?”
一直在看地板的胡蘿卜靜靜地拾起臉看我,但什麼也沒說。這時我才發覺他的神色與平時截然不同,表情奇怪地消失了,眼睛的焦點也對不上,視線沒有縱深感。
“不會是受誰威脅才幹的?”
胡蘿卜仍不回答,連是否理解我的意思都無從判斷。我隻好作罷。現在在這裏怎麼問恐怕都一無所獲。他已關上門,窗也封了。
“那,怎麼辦呢,老師?”保安員問我,“我的工作是在店內巡視、用監控攝影機監視、發現現行扒竊分子帶到這房間來,這份薪水我拿了。至於往下怎麼辦是另一個問題。尤其對象若是小孩子,就更傷腦筋。您看如何是好呢,老師?這方麵當老師的更清楚吧?或者幹脆把事情端到警察那裏去?那一來作為我可就省事了,大可不必這麼往棉花堆打拳頭,白白搭上半天時間。”
說實在話,此刻我腦袋正另有所思。超市這大煞風景的保安室不容我不想起那個希臘小島上的警察,接下去又不能不想堇,想她的失蹤。
所以竟好一會沒弄懂保安員想要對我說什麼。
“跟他父親也說了,得好好教育孩子,跟他講明白扒竊是一種犯罪,再不會給您添麻煩了。”她用缺乏起伏的聲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