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希望弄得滿城風雨——剛才就聽好多遍了。”保安主任甚為不耐煩地說。他在煙缸裏磕落煙灰,然後重新轉向我說:“不過依我看,同樣的事情幹三次無論如何也是太多了,有必要在哪裏刹住。老師您對此有何高見呢?”

我深吸一口氣,將思緒拉回現實:八個訂書器,九月一個星期日午後。

我說:“在同孩子談話之前,什麼都不好說。這孩子以前從未招惹是非,腦袋也不笨。至於他為什麼如此無謂地扒竊,現在還無法判斷。往下花時間找他好好談談。談的過程中我想肯定可以發現起因或線索。給您添麻煩了,實在非常抱歉。”

“我說,我是不好理解,”對方在鏡片後眯起眼睛,“這孩子——仁村晉一——是您教的學生吧?就是說天天都在教室見麵吧?是這樣的吧?”

“是的。”

“四年級了,在您班上待一年四個月了,不錯吧?”

“不錯。從三年級教上來的。”

“班上一共多少學生?”

“三十五人。”

“那麼,是很可以照料到的唆。可是,完全沒有料到這孩子會捅出漏子,連跡象都沒覺察到,是吧?”

“是的。”

“可是慢著,這小子可是半年時間裏就扒竊了三次喲!而且總是單獨幹。不是有人逼他非幹不可,不是出於需要,不是一時心血來潮,不是為了錢——聽他母親說零花錢綽綽有餘。那麼就是說是主觀故意犯罪,為了偷而偷。也就是說,這孩子顯然是有‘問題’的。對吧?而這東西多少總會有一點跡象吧?”

“從教師角度來說,習慣性扒竊這一行為,尤其在是孩子的情況下,較之犯罪性,很多時候更來自精神上的微妙扭曲。當然,假如我再細心些觀察,有的情況也許就看出來了,這點我表示反省。問題是,這種扭曲表麵上是十分難以推測的,或者說並非將行為本身作為行為單獨提出來而給予相應懲罰就能馬上解決的,必須找出根本原因加以糾正,否則事後還會以不同形式表現出來。兒童采取扒竊這一形式發送某種信息的情況並不少見。即使效率不高,也隻能慢慢麵談來解決。”

保安員掐掉煙,半張開嘴,像觀察什麼珍稀動物似的久久盯視我的臉。他放在桌麵上的手指甚是粗大,儼然長有黑毛的十個肥胖的活物,看得我有些透不過氣。

“您剛才講的,就是人們在上大學教育學之類時所聽到的?”

“不盡然。因是心理學常識,哪本書上都有。”

“哪本書上都有。”他麵無表情地重複我的話,然後拿起毛巾擦粗脖子上的汗。

“這精神上的微妙扭曲,到底是什麼呢,這?我說老師,作為警察我可是從早到晚都跟不是微妙地扭曲之人打交道來著。世上這樣的人橫躺豎臥,拿掃帚掃都掃不過來。若是花長時間細細聽這些人的話,認真琢磨話裏到底有什麼信息,我身上就算有一打腦漿也怕不夠用。”

他喟歎一聲,把裝有訂書器的盒子又放回桌下。

“大家嘴上說的都合情合理:孩子的心靈是純潔的,不能體罰,人們都是平等的,不能以分數取人,要慢慢商量解決。這倒也未嚐不可。問題是世道會因此多少變好嗎?甭想,莫不如說在變壞。我說,人恐怕並不都是平等的吧?這話聽都沒聽過。跟您說,這狹小的日本可是有一億一千萬人擠在一起,要是大家全都平等試試看,簡直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