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隻讓隊友猜對,不被別對搶險。
想了一會兒,李想開始描述:“一共四個字。第一個字,我說過有種冰激淩我不喜歡吃,但是因為覺得貴所以我吃光了,是冰淇淋牌子開頭的那個字;第二個字,是我喜歡吃的一種膨化食品的最後一個字,最近店裏都買不到,去淘寶買的;第三個字,上次電視裏看到金庸的一部電視劇,我的女神的另一半的名字第二個字;第四個字,我想明年請假去哪個地方玩,那裏是一片那啥。”
大家聽得雲裏霧裏,這不是自殺嘛,即寧可自己人答不出,也不讓別人回答。這時徐凱開口:“八仙過海。”
大家凝神靜氣,轉頭看李想。李想將手裏的紙牌一翻,上麵赫然寫了一模一樣的四個字,就這麼贏得了遊戲。
大家目瞪口呆,求解析,結果徐凱不說,李想也不肯說,隻露出亮閃閃的白牙笑。隻有他們知道,剛才李想說的是“八喜”,“浪味仙”,“楊過”,“大海”。
兩人這天並未穿情侶裝,卻比誰都像情侶,默契十足。
第二個遊戲是狼人。李想總是搶著當警長,接著冤枉好人,把好人一個一個冤死了。最後大家剝奪他警長權利終身,並且一早就開始殺他。於是李想一度成為做早死的人,一般在前三輪就被結果了。
讓幸存的人發表言論,帥凱文說的是:“聽聲音,我覺得是對麵的人殺的李想。”薇薇安則是:“反正不是我殺的。”任經理:“我已經死了。”到了徐凱,他慢慢地說:“我不殺李想。”李想聽著,心裏暖暖的,想還是徐凱對我好,其他人老殺我。
徐凱一路貫徹了這不殺李想的原則,當有角色的時候還救他,又是給他解藥又是保他的命,大家都已經相信,徐凱對李想絕對的護犢子。
最後一盤,李想意外地活到了很後麵,最後隻剩下四個人——徐凱,李想,薇薇安和帥凱文。天黑了,天又亮了,李想死了。
剩下徐凱,薇薇安和帥凱文麵麵相窺,開始陳述:
薇薇安:“我是女巫,所以狼人不是徐凱就是凱文。”
徐凱:“我不殺李想。”
凱文:“真的不是我,我是平民,那凶手一定是薇薇安!”
薇薇安皺了皺鼻子:“說我是殺手的一定不是好人,老大,就是他,凱文是狼人!”
徐凱思考了一會兒:“我相信你。”
於是帥凱文被投死了,神父說:“狼人贏了。”
大家沒搞清狀況,徐凱淡淡道:“我是狼人。”
“耶!老大贏啦!”李想笑著和他拍手,然後反應過來:“丫的是你殺我?”
徐凱點頭。
不知為什麼,李想很生氣,轉過頭去不再理他。好一會兒李想冷靜了,覺得自己挺可笑,不就是個遊戲嘛,怎麼就生氣了呢,想到這裏才恢複了平常狀態,和徐凱有說有笑起來。
一天活動結束,同事們盡興而歸。徐凱送李想回家的路上說:“以後真不殺你。”李想笑著說“沒事,你殺吧,玩遊戲才好玩。”徐凱說“好”。這“好”字一出來,李想還是覺得心裏悶悶的,不知是什麼情緒。
作者有話要說:
☆、第26章
時間飛逝,轉眼已經秋天。而三個月的試用期也悄悄過去,李想和徐凱都對此選擇性失憶,無人提及。
十月上旬的時候,李想參加了初中聚會。距離上次已是八年,那時大家還在念書,李想的臉上還長著青春痘,和哥們喝著啤酒,說著美好的未來,似乎美好肯定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