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揭秘“四大弊案”內幕 撩落扁家貪腐神秘麵紗(3 / 3)

(二)從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吳景茂賬戶洗錢

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吳景茂的賬戶,在2002年初開始供作洗錢之用前,已先陸續存人上百萬元的美金。這些錢自1 998年3月軍.2000年7月,分別從吳淑珍及吳淑珍母親吳王霞的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賬戶、陳幸好及吳景茂彰化銀行民生分行賬戶以及吳景茂台南線的一些人頭賬戶,經過11次轉彙手續,進到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吳景茂的賬戶。再加2002年起陸續彙入的資金,吳景茂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賬戶資產已達555萬元美金之巨。到2003年12月15日,吳淑珍、吳景茂開設Awento Limited賬戶後,吳淑珍即指示吳景茂將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賬戶裏的全部資金陸續彙人該賬戶。另外在2004年6月間,從美林國際銀行的蔡美利和蔡銘哲賬戶分別彙入美金400萬元與200萬元,至此這個Awento Limited紙上公司的賬戶內,總計洗入美金1187萬元之多。

(三)以新加坡標準銀行吳景茂賬戶供洗錢及從該賬戶洗錢

長期為吳淑珍及吳景茂提供金融服務的理財專員葉玲玲於2004年間自荷蘭銀行退休,數月後轉赴標準銀行台北分行任職。吳淑珍因為跟葉玲玲之間外人不得而知的默契,又跟著她轉到標準銀行,循荷蘭銀行的模式再開一條海外洗錢路線。2004年8月30日,吳淑珍以吳景茂名義在新加坡標準銀行開設兩個賬戶,吳淑珍為有權簽章人;而後由該銀行安排,於同年10月1日設立一家登記在澤西島的紙上公司,該公司受益人為吳淑珍、陳致中及陳幸妤;再以該公司名義在新加坡標準銀行開設兩個信托賬戶。

標準銀行的賬戶開設好後,吳淑珍便指示吳景茂將原存放於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裏的大部分資金,分次轉存於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自此以後,通過上述各條洗錢路線以及別的一些管道來的資金都不再進荷蘭銀行,而轉進標準銀行。2005年1月間,吳淑珍透過時任兆豐金控董事長的鄭深池,私下將5000萬元新台幣兌換成美金,並規避正常的外彙管道,從海外直接彙入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2004年4月至2005年2月間,吳淑珍動用包括陳水扁胞妹陳秀琴、蔡美利、沈孜音、郭淑珍在內的多個人頭賬戶以及若幹個公司賬戶,又透過辜仲塋的一些不詳管道,輾轉彙入將近200萬美金進入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2005年,蔡銘傑鼎力相助吳淑珍洗錢,動用了包括自己老婆、員工在內的多名人頭,轉手四、五趟,最後輾轉彙入將近16萬元美金至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2004年至2005年8月間,蔡銘哲從美林銀行、香港標準銀行陸續彙出五筆40萬元到150萬元美金不等的款項,至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至此洗入新加坡標準銀行吳景茂賬戶的贓錢,總數約達美金2043萬元。

紙上公司設立並在新加坡標準銀行開戶後,吳景茂便受吳淑珍指示,將自己新加坡標準銀行個人賬戶內的大部分款項陸續轉至公司賬戶;另外在2004年11月,蔡銘哲從自己的香港標準銀行賬戶彙入50萬美金至該公司賬戶。

(四)以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吳景茂賬戶供洗錢

葉玲玲因健康原因從標準銀行離職後,吳淑珍、吳景茂的海外資金理財業務即由時任標準銀行台北分行副總裁的徐立德接手負責;後來徐立德在2005年間從標準銀行離職而轉赴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工作,吳淑珍基於對徐立德的信任,極可能還有不欲被更多人知悉扁家洗錢內幕的考慮,決意跟隨徐立德轉至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開戶理財。他們循之前模式,於2005年9月1 5日,以吳景茂名義在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開戶,同時登記吳淑珍為有權簽章人。不過因為當時已有媒體爆料吳景茂在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賬戶有問題,因此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不同意吳景茂設立信托賬戶,所以吳淑珍在該家銀行僅有以吳景茂名義開設的個人賬戶,而沒有信托賬戶。

陳致中於2005年自美國學成返台後,吳淑珍便交代兒子就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法律、信托及投資理財等事務,直接與理財專員徐立德洽談處理。在吳淑珍、陳致中指示下,吳景茂陸續將存放於新加坡標準銀行的個人賬戶及紙上公司賬戶內的資金,全數轉存至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賬戶。另外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資金,存於陳俊英與其弟陳和升的聯名賬戶裏,此時也全數彙至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吳景茂賬戶裏。

(五)陳水扁、吳淑珍透過蔡銘哲、蔡銘傑、蔡美利、郭銓慶所提供賬戶洗錢

這條島內、海外洗錢路線最為龐雜,使用的不知情人頭最多,至少有24人。資金來源包括從龍潭購地案和南港展覽館案中貪汙來的賄款,再加上其他林林總總的款項,總金額高達1102萬美金。蔡銘哲總共為吳淑珍提供了五個銀行賬戶供她洗錢之用,蔡美利提供美林國際銀行自己的賬戶及與丈夫、兒子的聯名賬戶,另外蔡銘哲還請郭銓慶提供其妹郭淑珍在瑞龍銀行、香港摩根史坦利的賬戶,“作為吳淑珍犯罪所得錢財流竄洗錢之用”。

自2004年6月間至2005年6月間,吳淑珍陸續交給蔡銘哲新台幣6000萬元、美金25.6萬元現金及美金旅行支票1 8.6萬元,要他幫忙彙至海外;蔡銘哲又轉托郭銓慶處理,郭銓慶便一肩承擔下來。新台幣他是用不知情的下屬或朋友作人頭,將這些錢分次存進人頭賬戶裏,再結購成美金,分筆彙入美林國際銀行蔡銘哲的賬戶。美金現金郭銓慶以自己公司名義買了下來,然後開立三張不同銀行的支票,存人人頭賬戶裏,再由這些人頭賬戶結購成美金,輾轉彙人香港標準銀行蔡銘哲與妻子林碧婷的聯名賬戶。至於美金旅行支票部分,更是大費周章,動用了足足十個人頭,以每個人頭的名義分別賣出1萬或1.5萬元的數額,所得的新台幣都先存入各人頭賬戶裏,再輾轉結購成美金,彙至香港標準銀行蔡銘哲與妻子林碧婷的聯名賬戶。蔡銘哲隨即將這些錢分批分次,輾轉彙入吳景茂的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賬戶、新加坡標準銀行的個人賬戶及紙上公司賬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