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受到事情的困擾,而是受到他們對這些事情看法的困擾。人們總是帶著自己已有的信念、期待、價值觀去評價他所遇到的壓力事件。因此,即使人們麵臨同樣的壓力事件,其感受也是大不相同的。
“理情療法”是上個世紀50年代,心理學家艾爾伯特-艾利斯創造的一種心理療法。該療法認為,並非事情本身,而是我們對這些事件的看法導致我們心煩意亂。困擾我們的信念都是源自三種一般的非理性的信念。每一個非理性的信念都包含一個要求。
1、我必須要做好並且獲得別人對我表現的稱讚,不然我就毫無用處。
2.其他人必須對我體諒,公平,友好,並且要像我期望中他們對待我的那樣,不然他們就是毫無用處的,應該受到譴責和懲罰。
3.如果我想要,我必須得到它;如果我不想要,它們不能出現在我的生活中。我如果不能得到我想要的,這非常糟糕,我不能容忍。
第一種信念常常會導致焦慮,抑鬱,羞恥和愧疚。第二種信念往往帶來暴怒,消極的攻擊和暴力行為。第三種信念通常會導致自怨自艾,和拖拉。
兩個口渴的人,走了很遠的路,終於找到半碗水,一個人快樂地大叫:“太好了,感謝上帝讓我有這麼多水喝!”而另一個人則生氣地抱怨:“天哪,隻有這麼一點水,這太不公平了”。
感恩的人,得到水,也得到了快樂;而抱怨的人,得到水,也得到了憤恨。如果是你,會選擇做什麼樣的人呢?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人的煩惱不是起於事,而是起於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一位男土敘述了一件被朋友傷害的經曆:“在我的朋友遇到困難時,我主動幫助他了,而當我遇到困難時,他卻視而不見,為此我感到被欺騙了,於是非常憤怒。”通過對該男土認識的分析,找出了其不合理觀念是“我幫助了他,他就應該幫助我”。通過討論,該男土將“應該”換成了“希望”,對事件的認識變成了:“我的朋友遇到困難時,我幫了他,是我主動而且願意的,並且我也希望當我遇到困難時,他同樣會幫助我;但後來,當我真的遇到了困難,他卻沒幫我,我為此感到遺憾,我雖然不很高興,但我不會感到生氣。”
人們總是帶著自己已有的信念、期待、價值觀去評價他所遇到的壓力事件。因此,即使人們麵臨同樣的壓力事件,其感受也是大不相同的。
比如,在網球比賽中,同樣是止步於四強,去年的衛冕運動員A因為自己沒有拿到理想的成績而懊惱萬分,非種子選手B卻興奮不已,因為這是他有史以來取得的最好成績。在這裏,是懊惱還是興奮,不是取決於我們的實際成績,而是我們之前的期望。
因此,如果我們能找出那些給我們帶來消極感受的不合理的信念,對它們加以批判,並以更加合理的信念取而代之,就可以改變我們那些消極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