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我說,“完全可以,內容上我沒有異議。簽名就是,簽在哪裏?”

漁夫用手指飛快地轉動圓珠筆,看著文學。文學拿起桌麵上的短支“希望”,抽出一支,叼在嘴上點燃,蹙起眉頭盯著煙火。我騰起一種極其不快的預感。

“沒有那麼簡單。”文學用分外徐緩的語調說道,如同內行人向外行人再三叮囑什麼,“這類材料,須是親筆才行。”

“親筆?”

“也就是,務必親手抄寫一遍,由你,用你的字。否則法律上無效。”

我往那疊公用箋上掃了一眼。我連發火的氣力都沒有了,我很想發火,很想罵一聲豈有此理,很想拍案聲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市民,告誡他們沒有這種權利,很想起身一走了之。正確說來他們也明白沒有阻擋我的權利。但我太累了,累得什麼都不想做,什麼都不想爭辯,無論對誰。我覺得與其爭辯,莫如言聽計從為好,那要省事得多。權當傀儡好了,累得當傀儡。過去可不是這樣。過去是要好好發一頓火的。低營養食品也罷,香煙雲霧也罷,電動剃須刀也罷,根本不在話下。如今年齡大了,變得懦弱起來。

“不抄。”我說,“累了,回家。我有權回家,誰也擋不了。”

文學發出模棱兩可的語聲,既像呻[yín]又像打哈欠。漁夫仰望天花板,用圓珠筆頭通通敲擊桌麵,且頗有節奏: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

“話要那麼說,事情可就麻煩了。”漁夫開口道,“也罷,既然如此,那麼我們申請拘留許可就是。那樣一來,可就再不可能這麼和風細雨。噢,也好,那樣倒好辦一些。嗯,是吧?”他問文學。

“是啊,那樣反而好辦。好,就那樣好了。”文學應道。

“隨便。”我說,“但在許可批下來之前我是自由的。就呆在家裏不動,批下來上門找我就是。橫豎我得回家,在這裏悶得慌。”

“拘留許可批下來之前,可以暫時約束人身自由。”文學說,“這條法律是有的。”

我本想叫他把六法全書搬來,把那條指給我看,可惜精力體力現已耗費一空。雖然明明曉得對方是虛張聲勢,也無力同其兩軍對壘。

“明白了。”我不再堅持,“就按你們說的辦。不過得讓我打個電話。”

漁夫把電話推過。我給雪打了第二次電話。

“還在警察署,”我說,“看來得呆到晚上,今天你那裏去不成了,對不起。”

“還在那裏?”她驚愕道。

“滑稽!”我搶先說出。

“怕不正常吧!”雪換個說法,詞彙倒還豐富。

“幹什麼呢,現在?”

“沒幹什麼,”她說,“閑得沒什麼可幹。躺著聽音樂,吃蛋糕,翻翻雜誌什麼的,就是這樣。”

“噢——”我說,“反正出來就打電話過去。”

“能出來就好。”雪淡淡地說。

兩人依然側耳傾聽我在電話中的言語,但似乎仍一無所獲。^思^兔^網^

“那,反正先吃午飯吧!”漁夫說。

午飯是養麵條。麵條脆弱得很,剛用筷子挑起便斷成兩截。猶如病人用的流食,帶有不治之症的味道。但兩個人吃得十分香甜,我便也學其樣子吃了下去。吃罷,文學又端來不涼不熱的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