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蒙開了6個小時,趕到蘇黎世,才知道自己是個傻x,就這麼輕易地被她忽悠了,根本沒什麼啤酒節。
她站在廣場中間,穿著一條暗紅色的皮褲,緊身小背心,頭發高高束起,這裝扮亮眼得很。
見他張嘴,林微微伸手擋住他的口,堵住他的話,“我受刺激了,需要發泄,別問我原因。”
大老遠把他從柏林叫來,就是為了陪她發泄?賽蒙臉色屎臭,“很好,連警察都敢騙!”
她切了聲,不以為然,“蓋世太保我都騙了,還怕你啊。”
“嗯?哪來的太保?”
林微微笑著推了他一下,道,“你啊。”
他一臉黑線。
她舉起手裏的票,“作為補償,我請你看演唱會。Linkin Park的。去不去,一句話。”
來都來了,還能錯過?他伸手抽過她的票子,斬釘截鐵地道,“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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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in Park的演唱會在蘇黎世的街心廣場上舉行,因為粉絲太多,出動了不少警察。
“這票一個月前就售完了,你怎麼買到的?”
“出錢就行。”她晃了晃票,道,“我遇到一對情侶,問他們2000塊2張票賣不賣。”
“2000?你瘋了!”
她聳肩,“偶然瘋一次,是人生。”
不讚同她的觀點,但他也沒駁斥她,話鋒一轉,道,“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會來?”
“我不知道。如果你來不了,那我就在路上隨便找個人。”
賽蒙徹底無語了。
難得普天同樂,林微微跑去小賣部買了兩瓶啤酒,拉住他,道,“走吧,已經開始入場了,再晚就搶不到好位置了。”
檢票的隊伍蜿蜒,排了好一會兒才進去。舞台很大,鎂光閃爍,底下一片人頭攢動。樂隊的風格是重金屬搖滾,一首家喻戶曉的變形金剛主題曲What I’ve done,立即調動了全場觀眾的情緒,舞動著熒光棒,在星空下閃出了繽紛的色彩。
“你喜歡Linkin Park?”賽蒙喝了口啤酒,問。
“什麼?”林微微。
“你喜歡這個組合?”
周圍實在太吵,她叫得更大聲,“聽不見!”
“你喜歡rock?”
這回聽清了,耳膜也被震了一下,她舉起酒瓶和他碰了碰,道,“對的,我喜歡搖滾,超級喜歡。你呢?”
“一樣,資深粉絲。”
聞言,她向後仰了仰頭,摸著下巴打量他。
“怎麼了?”他問。
“不像是你的風格。”
“為什麼?”
她又喝了口酒,“不為什麼。”
一首首經典老歌被激情奉演,聽友們跟著同唱,底下氣氛熱烈。演唱會正舉行得如火如荼,這時,四周的燈光突然暗淡,音樂也停止了。眾人麵麵相覷,一時不知發生了什麼。停頓了幾秒,驟然間,舞台上迸發出絢麗繽紛的光芒,刹那點燃黑夜。緊接著,幾米高的水柱在他們所在之地拔地而起,向天空噴射而去,跟隨著燈光不停變化色彩,引起人群驚呼一片。這隻是開始,舞台上同時爆出亮眼的火花,水火兩相映,人們尖叫著,將氣氛帶到了最高點。
林微微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啤酒下去,這一刻隻有一個念頭,不醉不盡興。等一場演唱會結束,她的嗓子都叫啞了,賽蒙打趣道,
“要不是性別不對,我懷疑,剛才激情演繹的人是你。”
對於他的調笑,她不以為然,“為誌同道合的興趣,幹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