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誰借、怎麼貸呢?向富戶借、借高利貸!高利貸是個可怕名詞,從古至今從沒消失過,如今我們身邊仍有,且一直都保持著濃重的民間色彩。對!通常他們都是黑社會!
借時容易還時難,不是賣兒賣女、就是傾家蕩產。俗話說得好“不怕欠債的精窮,就怕討債的英雄”討來討去的,兼並就形成了,富的越來越富、窮的一無所有,淪為佃戶,成了奴隸…
針對這問題,9月,王安石重拳推出青苗法!
首先,朝廷要拿出本錢來,本錢從何而來?就是全國各地常平倉、廣惠倉裏的糧。你們這幫貪官不是拿這個生財嗎?現在朝廷收回來,給皇帝生財。具體作法是把這些糧食兌換成現錢,在河北、京東、淮南3路,分夏秋兩季,夏指每年1月3日前、秋指5月30日前,把錢貸給青黃不接的農民…不白貸,兩季莊稼收成後,加兩成利錢,即120%歸還。考慮到是分兩季操作,實際每年收回的是240%(其中200%是本金,40%是利息)其它還有很多細節規定,如城鄉居民除遊手好閑、沒不動產的人外都可以貸。為防止借了不還、甚至逃跑躲債,規定得有保人等等…不必一一了解。隻有一點需注意:明文規定不許硬攤派!
現在把青苗法和常平倉法作一比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農民,因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話說利過三分就是賊,四分是什麼就不說了。可隻有比較才會出真相,當時宋朝民間高利貸高到了什麼程度呢?不要震驚!那是月息6分,即年息720%!這是什麼概念?我實在沒法形容…
於是,青苗法的本質出現。它不是救農民,而是殺富戶!向豪強地主們奪利是當前最重要的!廣大農民的利益暫時的確無法考慮…利率的對比、國庫的空虛,都讓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主意,排除萬難。不顧一切要實行這法令!
但別忙,農業對當時實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就會弄出沒法收拾的大亂子!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虛心請教,誰有不同意見都可提出來。史書記載:青苗法是王安石和呂惠卿2人議定的,議定後,給蘇轍看。蘇轍當時還沒罷官,是製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變法派當時的內部人員。青苗法剛一出爐,他立即提出反對意見。
他說這法本意是救民沒錯吧?可是有2分利。這就有了大麻煩。要知跟老百姓是不能講信用的。見錢誰都眼開。都會借,那到還時就難了,就算繩捆索綁拿鞭子抽,都很難摳得出來。那時天下大亂。怎麼收場?何況常平倉法盡善盡美,根本沒必要改動,隻是下邊的辦事人混蛋,我們隻要加強吏治,就一切ok。何必興師動眾,沒事找事?
可說他根本就不懂當時國情。現在還提常平倉?國家都沒錢給先帝送葬了,哪還有錢能白白拿出錢送給農民救急度命?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抓錢!在抓錢的同時,把從宋朝初年就開始的兼並之風刹住、把富戶財主們的不義之財掐死、都變成國家收入!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不敢輕舉妄動。他對蘇轍說你說得有道理。我會從長考慮。之後將近1個月時間,再沒過“青苗法”三個字。隻是改革車輪相當於曆史的車輪,一旦轉動起來,連最初推動它的人都沒法控製。就在王安石還在猶豫不決時,一偶然的事突然發生了…
京東轉運司王廣淵上了封奏章。建議在河北路賣幾千個“度僧牒”以這為本錢,在河北路試行青苗法。
這提議至少包含以下兩個內幕:1青苗法己廣為人知了。不管在製置三司條例司內部存在著怎樣爭議、王安石本人意向怎樣,這條法令和它的內容己走漏出去了。說實話,這有點失職。用富弼的話講,就是當權者的好惡讓下邊人知道了,難免會有迎合。2“度僧牒”這辦法想得妙。這三個字代表著巨大的瞬間收入和無窮的超級後患。先看怎樣巨大的收入?幾千個這種度牒,就能聚斂到50萬貫錢。基本是宋朝每年給大遼和西夏歲幣的總和了。說後患,那可真是後患無窮。度僧牒就是和尚們的合法營業執照。說來奇妙,自古以來,無論盛世還是亂世,佛教總能遍地開花、繁榮昌盛、一點都不受時局影響。為什麼呢?求來世、求心安、求解脫等等都較虛幻,重要的是有實利,和尚們經營免稅。一旦能得到“度僧牒”不管您從前是什麼人,從此就日進鬥金,兩袖金風了。長此以往,請想像國家的稅收是什麼局麵。所以在這裏不得不說:王安石實在太急功近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