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依然是幹脆的回答。

“那咱幹一杯,一言為定。”

我往我們倆的杯子裏各倒了一些飲料,然後雙方高高舉杯,像煞有介事地碰了杯。

“他們會問到我嗎?”李淑芬問。

“不知道,反正不管誰問你就這麼說。既然我們這麼有緣分,又幹了杯,那就說話算話。哪怕是警察問你,你也得這麼說!”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有點兒肝兒顫,因為我怕她懷疑為什麼我無緣無故地提起警察。而我卻深知,估計隻有警察會這麼問。但可喜的是她並沒有懷疑,依然滿口答應。酒足飯飽後,我們互相留了電話,便各自散去。後來我把一個真正住在大興的患者地址和簡單病曆通過短信發給她,讓她記住,並叮囑她,如果有人問她在大興的地址就報這個。

從11月22日囚禁了梁讚之後,我就回到朝陽區自己的出租房去住了。我把梁讚的手機摔得粉碎,SIM卡折斷,把他的證件夾隨意地扔進了抽屜裏。

11月24日,梁曉歡失蹤3天,梁讚失蹤2天。我爸報警了,公安局傳喚我和我爸下午去那兒做例行審問。這期間我爸問我為什麼梁讚跟我出去之後就沒回來,我告訴他梁讚跟我出去後是分頭去找的,後來我給他打電話他也不接。沒想到,我那個單純的父親相信了。

我開著車帶著憂心忡忡的父親來到派出所,進去之後我爸就被單獨叫進一個房間裏問話。說實話,當我爸進了房間關上門之後,我緊張得要死,我真希望他永遠不要再出來。因為我不想進去,我不想麵對警察的審問,我不想編瞎話,更不想坐牢!我在派出所的大廳裏,盯著繁忙的警察、盯著來來去去的過客、盯著牆上的掛鍾和標語,幾次有衝出警局逃之夭夭的衝動。但我不敢,因為這是我的計劃中必須經曆的一環,也是必須經曆的考驗,我不能就此失敗!我強按住自己的身體,老老實實坐在椅子上。

突然,一間辦公室的門開了!從門縫裏我爸的半個身子側了出來,我看到他的表情更加凝重了!我知道我要進去了,我微微抬起屁股盯著他。他的身子完全從門裏走了出來,後麵還跟了一個警察。我爸轉過身,握住警察的手,跟他寒暄著。我站了起來,同時,警察向我揮手,招呼我過去。我真的邁不開腿,感覺像灌了鉛一樣。可我知道我不能猶豫,越是這樣越像心裏有鬼。想到這兒,我僵硬地邁開我畸形的右腿,朝他們走過去。從我所坐的椅子到那個辦公室大概有15米的距離,一聲心跳一個腳印,我像個戰敗的士兵,又像個凱旋的鬥士。糾結與恐懼,是此時的心境。當我走到一半的時候,突然聽到一聲怒吼!

“都他媽閃開!!!”

所有人向發出聲音的方向看過去,我們看到一個身穿黑色皮夾克的中年男人站在那兒,手裏拿著一把鋒利的匕首!在場所有人都驚呆了,我還聽到不知道從哪兒傳出幾聲婦女的尖叫。那個男人把匕首架在胸`前,要挾站在他麵前躍躍欲試的三個警察。

“你們他媽誰過來我就捅死誰!”

“你別胡來!”一個警察大喊。

“你先把刀放下,咱有話好好說!行嗎?”一個年長一點兒的警察說。

“去你媽的!反正要他媽世界末日了!我找點兒吃的怎麼了?啊?你們這是要逼死我啊?!”

我看著那個喪心病狂的男人,然後又猛地轉回頭看著我爸和他身後的那個警察。我爸完全被嚇傻了,而那個警察好像本能似的一步一步往前湊。我偷偷四下看了看,在場所有穿黑色衣服的警察基本上都一步一步往前湊,而這一舉動被那個男人看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