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金錢、自由與幸福感(1 / 3)

我們每個人最先開始的是追求第一類幸福,我們努力工作,獲取更多的貨幣,換來我們生活的必需品,換來我們喜歡的一些小物品等等,這樣我們就很幸福,而且隨著收入的增加,我們的幸福層次會越高,直到達到調查中所揭示的臨界值,比如說7.5萬美元,達到了這種幸福的極限狀態,雖然我們沒有第二種幸福。此時,如果還不滿足,則可以繼續賺錢,獲取第二類幸福,我們更用更多的貨幣去獲得更大的成功,獲得社會地位,獲得別人的尊敬等等。這時候,雖然第二類幸福在增長,但是第一類幸福會慢慢減少,因為我們在努力向獲得大成就時候,往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犧牲很多的空閑,我們很難保證每天的情緒很好。而且第二類幸福增長的越快,第一類幸福也就下降的越快。最後幸福總量到底是多少,還要靠我們自己去權衡兩種幸福。

這也就是說,貨幣雖然能帶來幸福,但是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通過追求收入的最大化從而達到幸福的最大化。在這方麵,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有一個幸福公式:幸福=效用br欲望。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欲望成反比。效用的大小就可以用貨幣來衡量,即隻要有了錢,就會有電視機、洗衣機和高級家具,就有高質量的物質生活,貨幣所帶來的效用就能增加人們的幸福感,但另一方麵,欲望會慢慢吞噬你的幸福,無限的欲望甚至會使得幸福趨向於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隨著收入的增加,一些人對物質的需求越來越多,欲望不斷膨。想賺更多的錢,甚至想去當大官。麵對無限的欲望,資源則是稀缺的,欲望往往得不到滿足,這會非常痛苦,即使得到滿足後,也會有更大的欲望。幸福也就無法實現。

這個公式告訴我們,隻有當效用和欲望相互協調時,我們的幸福才是最大化的。如果自己的貨幣能給我們帶來一個單位的效用,但如果我們欲望也是一個單位,即我們雖然不富足,但也不因為目前買不起的很多東西而苦惱。這時候,我們的幸福程度是百分百,如果我們的貨幣能給我們帶來50單位的效用,但是也激發了我們100單位的欲望,那麼我們的幸福程度隻有50%。所以,貧窮時可以獲得幸福,富裕時也能擁有幸福。關鍵是在不斷追求收入增長獲得效用的同時,我們還要不斷地調整欲望,以求達到兩者之間的平衡,這樣幸福才不會離我們太遠。而如何調整欲望,恐怕就要依賴於個人的精神素養了。推而廣之,一個國家國民的幸福感除了與經濟發展程度有關,與這個國家的精神文化狀態也不無聯係。這值得我們深思,我國早就有“知足常樂”的哲學,在當下國人普遍感覺不幸福的時候,細細回味,肯定會有新的感悟。

我們每個人最先開始的是追求第一類幸福,我們努力工作,獲取更多的貨幣,換來我們生活的必需品,換來我們喜歡的一些小物品等等,這樣我們就很幸福,而且隨著收入的增加,我們的幸福層次會越高,直到達到調查中所揭示的臨界值,比如說7.5萬美元,達到了這種幸福的極限狀態,雖然我們沒有第二種幸福。此時,如果還不滿足,則可以繼續賺錢,獲取第二類幸福,我們更用更多的貨幣去獲得更大的成功,獲得社會地位,獲得別人的尊敬等等。這時候,雖然第二類幸福在增長,但是第一類幸福會慢慢減少,因為我們在努力向獲得大成就時候,往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犧牲很多的空閑,我們很難保證每天的情緒很好。而且第二類幸福增長的越快,第一類幸福也就下降的越快。最後幸福總量到底是多少,還要靠我們自己去權衡兩種幸福。

這也就是說,貨幣雖然能帶來幸福,但是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通過追求收入的最大化從而達到幸福的最大化。在這方麵,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有一個幸福公式:幸福=效用br欲望。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欲望成反比。效用的大小就可以用貨幣來衡量,即隻要有了錢,就會有電視機、洗衣機和高級家具,就有高質量的物質生活,貨幣所帶來的效用就能增加人們的幸福感,但另一方麵,欲望會慢慢吞噬你的幸福,無限的欲望甚至會使得幸福趨向於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隨著收入的增加,一些人對物質的需求越來越多,欲望不斷膨。想賺更多的錢,甚至想去當大官。麵對無限的欲望,資源則是稀缺的,欲望往往得不到滿足,這會非常痛苦,即使得到滿足後,也會有更大的欲望。幸福也就無法實現。

這個公式告訴我們,隻有當效用和欲望相互協調時,我們的幸福才是最大化的。如果自己的貨幣能給我們帶來一個單位的效用,但如果我們欲望也是一個單位,即我們雖然不富足,但也不因為目前買不起的很多東西而苦惱。這時候,我們的幸福程度是百分百,如果我們的貨幣能給我們帶來50單位的效用,但是也激發了我們100單位的欲望,那麼我們的幸福程度隻有50%。所以,貧窮時可以獲得幸福,富裕時也能擁有幸福。關鍵是在不斷追求收入增長獲得效用的同時,我們還要不斷地調整欲望,以求達到兩者之間的平衡,這樣幸福才不會離我們太遠。而如何調整欲望,恐怕就要依賴於個人的精神素養了。推而廣之,一個國家國民的幸福感除了與經濟發展程度有關,與這個國家的精神文化狀態也不無聯係。這值得我們深思,我國早就有“知足常樂”的哲學,在當下國人普遍感覺不幸福的時候,細細回味,肯定會有新的感悟。

有一個網友曾說:“其實,幸福就是10歲過年時穿著新衣服,拿著壓歲錢,和小夥伴一起放煙花;20歲時跟幾個哥們兒天南地北的神侃、拚酒;30歲時與自己心愛的人走過紅地毯,一起裝扮共同的小窩;40歲時看著自己的孩子在鏡子前打扮,然後誇她比她老媽當年還漂亮;50歲時跟孩子一起上街,被人說是兄妹倆;60歲時過年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當除夕鍾聲響起時熱熱鬧鬧地吃餃子;70歲時牽著老伴兒的手在公園散步,坐在長椅上看夕陽……

盡管每個人對幸福都有自己的標準,但或許隻是這一刻,它讓能讓你的嘴角微微揚起。

比起三十年前,還沒改革開放的中國,如今的中國人有錢了,而且有錢人越來越多了。這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但是,我們的多數人還是不幸福,這是為什麼呢?複旦大學教授錢文忠說:“我們這個民族曾經有自己的信仰,比如孝道,比如溫良恭儉讓,但今天,除了我的這個姓——錢之外,什麼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