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菜易引起胃腸疾病
用餐後打包體現了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但剩菜回鍋極易引起胃腸疾病。
蔬菜一般不要“打包”,這是因為,燒熟的蔬菜含有亞硝酸鹽,打包後經過一段時間的醃漬,亞硝酸鹽的含量會進一步增加。尤其是過夜的剩菜,經過一夜的鹽漬,亞硝酸鹽的含量會更高。而亞硝酸鹽經加熱後,毒性會增強,嚴重的還可導致食物中毒,甚至死亡。
澱粉類食品最好在4小時內食完。澱粉類食品如年糕等最多保存4小時,否則在沒有變味的情況下食用也可能引起不良反應,原因在於它們易被葡萄球菌寄生。
魚和海鮮的營養非常豐富,但也是大腸杆菌繁殖的溫床。打包拿走的海鮮在20℃左右的溫度下經過6個小時,1個大腸杆菌就會繁殖為1億個。所以,剩魚帶回家後,再次食用必須徹底加熱。但即使經過加熱,細菌的毒素也不易被分解破壞。
貝殼類海鮮適合“打包”,但重新食用一定要重新烹飪,加熱時還要另加些酒、蔥、薑等佐料,不僅味鮮,而且具有殺菌作用。一些海產品如果放置時間久或疑為不新鮮,一定要用醋醃製10分鍾左右,以殺滅可能潛伏在其中的副溶血性弧菌,防止引起胃腸道不適。
此外,吃剩的食品打包後經過塑料袋一捂,極易發生腐敗變質。有些食品看起來很好,其實已經“毒不可食”了。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比較節儉,有時將輕微變質的食物經高溫煮過後再吃,以為這樣做可以徹底消滅細菌。醫學實驗證明,細菌在進入人體之前分泌的毒素是非常耐高溫的,不易被破壞分解。在一般情況下,通過100℃的高溫加熱幾分鍾即可殺滅某些細菌、病毒和寄生蟲。但是對於食物中細菌釋放的化學性毒素來說,加熱就無能為力了。加熱不僅不能把毒素破壞掉,有時反而會使其濃度增大。因此,這種用加熱方法處理剩餘食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剩菜隻要熱熱就行了,最好還是吃多少點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