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形式簡易,內涵深永(1 / 2)

形式簡易與內涵深永,這是互為因果、互相製約,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麵。完全可以說,要想內涵深永,必須形式簡易;隻有形式簡易,才能內涵深永。何以如此說呢?這是因為:所謂內涵深永,實際上是書法形象的一種多義性,亦即書法形象的一種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麵,進行理解與詮釋的性質。這又是書法形象的內涵表達的一種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因為這內涵的表達是寬泛、模糊與概括、抽象的,人們幾乎無法確指這種內涵原本是什麼或隻能是什麼,所以也就隻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地對它作出各種各樣的意義闡釋了。而書法形象的這種多義性,正是植根於書法形象的簡易性的。書法形象的這種簡易性,具體地表現為這種形象已不具備什麼客觀事物的具象性質,而僅僅是作為文字書寫的構成因素的某種點畫、結體與章法形態。這種點畫、結體與章法形態雖不具備具象性質,卻具備形象性質。這種形象性質,就源自於對千彙萬狀的客觀事物形象的一種寬泛、模糊與概括、抽象的反映。此即張懷瓘所謂的“囊括萬殊,裁成一相”;亦即虞世南所說的“稟陰陽而動靜,體萬物以成形”。因此,書法形象的簡易性,也就是書法形象的一種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由此可見,書法內涵的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正是通過書法形象的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來表現的。在這裏,形式和內容的關係是互為表裏、辯證統一的。這正是我們認為形式簡易方可內涵深永,內涵深永必須形式簡易的美學原因之所在。讓我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一個剛勁有力的書法形象,所反映的不是某一剛勁有力的客觀事物的具象特征,而是各種剛勁有力的客觀事物的一種共同屬性。因而麵對一個剛勁有力的書法形象,人們便可以聯想到他們印象中所擁有的,各式各樣的剛勁有力的事物。而且,還會進而聯想到他們的人格理想之中的各種“剛勁有力”的內容,諸如人的堅強、貞烈、勇敢、威猛、剛正、誠信等等。此真可謂“隨心所欲”。既如此,那書法藝術的內涵,又豈能不深永?

形式簡易、內涵深永這一基本美學性質,是在書法藝術的漫長發展曆程中得以確立下來的。時至今日完全可以說,具備這一基本性質,方談得上書法藝術;背離了這一基本性質,那就無書法藝術之可言了。因而對於當代書法藝術的發展,這也是一個值得認真思考與對待的問題。的確,當代書法將荒古空前地不同於傳統書法,這無可懷疑。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如何地不同,恐怕也不能背棄書法藝術的這一基本性質。然而,我們看到,近些年來有不少的人,卻錯誤地將當代書法的這種不同,理解為對這一基本性質的完全背棄了。其表現,就是片麵強化書法藝術的藝術素質方麵,弱化書法藝術的文字書寫方麵,試圖將書法藝術“改造”成為一種“非文字書寫”性質的藝術形式。某些“現代書法”的將書法藝術“圖畫化”、“線條化”(隻“書寫”非文字性的線條)等是這樣;某些人的將書法藝術“龍飛鳳舞”得已經遠離文字書寫的基本特征,也是這樣。這樣的東西,在當代書壇可謂司空見慣,且它們往往又以“拉大旗作虎皮”的“藝術創新”自居,因而也頗有一些迷惑力,尤其在青少年書法愛好者中具有一定的影響。但這真是什麼藝術創新嗎?明眼人心裏有數,我們也是旗幟鮮明地持否定態度的。我們永遠也不相信,書法藝術的任何藝術創新,竟可以置書法藝術自身的基本性質於度外!

形式簡易與內涵深永,這是互為因果、互相製約,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麵。完全可以說,要想內涵深永,必須形式簡易;隻有形式簡易,才能內涵深永。何以如此說呢?這是因為:所謂內涵深永,實際上是書法形象的一種多義性,亦即書法形象的一種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麵,進行理解與詮釋的性質。這又是書法形象的內涵表達的一種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因為這內涵的表達是寬泛、模糊與概括、抽象的,人們幾乎無法確指這種內涵原本是什麼或隻能是什麼,所以也就隻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地對它作出各種各樣的意義闡釋了。而書法形象的這種多義性,正是植根於書法形象的簡易性的。書法形象的這種簡易性,具體地表現為這種形象已不具備什麼客觀事物的具象性質,而僅僅是作為文字書寫的構成因素的某種點畫、結體與章法形態。這種點畫、結體與章法形態雖不具備具象性質,卻具備形象性質。這種形象性質,就源自於對千彙萬狀的客觀事物形象的一種寬泛、模糊與概括、抽象的反映。此即張懷瓘所謂的“囊括萬殊,裁成一相”;亦即虞世南所說的“稟陰陽而動靜,體萬物以成形”。因此,書法形象的簡易性,也就是書法形象的一種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由此可見,書法內涵的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正是通過書法形象的寬泛性、模糊性與概括性、抽象性來表現的。在這裏,形式和內容的關係是互為表裏、辯證統一的。這正是我們認為形式簡易方可內涵深永,內涵深永必須形式簡易的美學原因之所在。讓我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一個剛勁有力的書法形象,所反映的不是某一剛勁有力的客觀事物的具象特征,而是各種剛勁有力的客觀事物的一種共同屬性。因而麵對一個剛勁有力的書法形象,人們便可以聯想到他們印象中所擁有的,各式各樣的剛勁有力的事物。而且,還會進而聯想到他們的人格理想之中的各種“剛勁有力”的內容,諸如人的堅強、貞烈、勇敢、威猛、剛正、誠信等等。此真可謂“隨心所欲”。既如此,那書法藝術的內涵,又豈能不深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