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文字書寫的藝術借鑒價值(1 / 2)

然而,當書法藝術對文字書寫進行這種學習與借鑒的時候,有兩個問題卻是必須心中有數、洞若觀火的。第一,盡管文字書寫可以成為書法藝術的學習與借鑒對象,但這絲毫也不能改變文字書寫的非藝術性質。因而永遠也不能把文字書寫和書法藝術混為一談、一視同仁。第二,書法藝術之學習與借鑒文字書寫,是為了從文字書寫的某些長處之中受到啟發,從而豐富自己的藝術手段、提高自己的藝術水平。因而當書法藝術把這些長處拿來而為我所用的時候,是一定要對其進行一番加工改造而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而絕不是簡單化地將文字書寫中的一些東西(甚至是那些並非長處而是短處的東西),囫圇吞棗、生吞活剝地照搬到書法藝術中來。否則,書法藝術便成了文字書寫的某種“依樣葫蘆”,亦即成了地地道道的文字書寫了。

而在我們看來,近些年來當代書法界在學習與借鑒文字書寫方麵所存在的突出問題,便是忽視了上述兩個“必須心中有數、洞若觀火”的問題。所以,首先是相當一部分人因為文字書寫具有可供書法藝術學習與借鑒的價值,於是乎便將文字書寫拔高到了書法藝術的地位。在他們看來,無論是早期的甲骨文字、金石文字,抑或是後期的各種民間書跡,都已經是真正的書法藝術,甚至是比漢魏以來那些著名書家所創造的真正的書法藝術,還要神奇與高超的書法藝術遙這也是當代書壇最為流行的時髦觀點之一。其次便是相當一部分人將對文字書寫的學習與借鑒,變成了對文字書寫的照搬與模仿,亦即將文字書寫中的某些東西(包括那些十分低劣、醜怪的東西),都一成不變地當作書法藝術而吸收過來了。這實際上是將書法藝術降低到了文字書寫的水平,也是在觀念意識上將文字書寫混同為書法藝術的一種必然結果。眾所周知,在當代書壇上,這也是一種頗為流行的風氣;所謂“流行風氣”中的一些東西,便是這種性質的。

總之在我們看來,文字書寫的確可以充當書法藝術的學習與借鑒對象,但它也的確不能因此而升格為書法藝術,它對書法藝術所具有的那種學習與借鑒價值,乃是文字書寫性質的。那麼,人們又為什麼總是習慣於將這種文字書寫,作為書法藝術來對待呢?這實際上是人們以自己那書法藝術性質的審美眼光,來看待文字書寫的結果。從美學原理上講,人們總是以自己既定的審美眼光,來審視並觀照任何被審視並觀照的對象的。因而當人們用他們那被書法藝術所造就的審美眼光來審視並觀照文字書寫的時候,便會不知不覺、自然而然地將文字書寫中的某些東西作為書法藝術性質的東西來對待,並進而將文字書寫當作書法藝術來對待了。譬如,甲骨文字在章法布局方麵的行列不均、大小參差,實乃書法水平稚嫩與低劣之表現,純粹是文字書寫性質的。但在書家們看來,這卻不但不是稚嫩與低劣,而且倒是某種藝術水平甚高的質樸與真率之美。形形色色的文字書寫,就是這樣被“神化”為書法藝術的。因而這實際上是人的審美活動的一種普遍特征。能懂得這一普遍特征,便能正確理解文字書寫在人們眼中的某些“藝術性質”的實質,也就不會劃不清文字書寫和書法藝術之間的界限了。

然而,當書法藝術對文字書寫進行這種學習與借鑒的時候,有兩個問題卻是必須心中有數、洞若觀火的。第一,盡管文字書寫可以成為書法藝術的學習與借鑒對象,但這絲毫也不能改變文字書寫的非藝術性質。因而永遠也不能把文字書寫和書法藝術混為一談、一視同仁。第二,書法藝術之學習與借鑒文字書寫,是為了從文字書寫的某些長處之中受到啟發,從而豐富自己的藝術手段、提高自己的藝術水平。因而當書法藝術把這些長處拿來而為我所用的時候,是一定要對其進行一番加工改造而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而絕不是簡單化地將文字書寫中的一些東西(甚至是那些並非長處而是短處的東西),囫圇吞棗、生吞活剝地照搬到書法藝術中來。否則,書法藝術便成了文字書寫的某種“依樣葫蘆”,亦即成了地地道道的文字書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