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這是書法藝術自身發展的需要。書法藝術的發展,是通過一代代書家的不懈追求來實現的。因而這書家的不懈追求,才是書法藝術發展的真正實體性的現實存在方式。而這不懈追求在書法藝術發展方麵的具體體現,就是書家通過這種不懈追求而在自己的書法藝術中表現出了自己的自我和個性。正是書家的這種自我和個性,才是書法藝術之發展道路的不斷的探索者與開拓者。因此完全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整個書法藝術的發展道路,就是由一代代書家的自我和個性不斷探索與開拓出來的。所以當書家在自己的書法藝術之中成功地表現出了自己的個性和自我的時候,他就同時是發展了書法藝術。因而從藝術發展的美學層次來看,藝術個性的不可或缺,實在也是書法藝術需要不斷進行自我發展的一種必然要求。可見,書家個人的行為並不僅僅是為書家個人服務的,而且同時也是要為書法藝術服務的。實際上,從書家決定獻身於書法藝術的時候起,他就已經將為書法藝術服務的曆史重擔,擔在自己的肩上了。
第四,這是共性的個性化發展的需要。我們知道,共性並不是一種實體性的客觀存在物,而僅僅是對存在於不同個性之中的那些共同性質和規律的一種理論抽象與概括。因而,共性是具體地存在於個性之中的,個性乃是共性的一種具體顯現形式,是個性的存在決定著共性的存在,而不是相反。惟其如此,所以我們認為,共性並不是一個麵向過去的封閉式結構,而是一個麵向未來的開放式結構;它是在個性化的過程中來不斷豐富、發展與完善自己的。因而,共性為了自身的豐富、發展與完善,就必將鍥而不舍、義無反顧地去追求個性。所以書家對個性的不懈追求,既是為自己服務的,也是為共性服務的。
而共性對於書法藝術之不可或缺,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第一,這是保持書法藝術的美學本質的需要。如上所及,所謂共性,就是個性在不斷發展的曆史進程中所體現出來的,那些最基本也最根本的美學性質與規律。書法藝術就是依靠這樣一些美學性質和規律,而形成自己那獨領風騷的藝術自我,並永葆青春於姹紫嫣紅的各類藝術之林的。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共性乃是書法藝術之所以成其為書法藝術的安身立命之本;沒有它,書法藝術就不成其為書法藝術了。正因為這樣,所以書法藝術之追求藝術個性,就必須在共性所允許的大範圍之內。也就是說,盡管這藝術個性是越鮮明、越突出越好的,但無論它鮮明與突出到什麼程度,也是不能從根本上完全違背書法藝術的那些“最基本也最根本的美學性質與規律”的。因此可見,個性隻能是表現著共性的個性,亦即隻能是作為共性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的個性。共性正是用這樣的方法,來保障書法藝術的健康發展、永不變質的。
第三,這是書法藝術自身發展的需要。書法藝術的發展,是通過一代代書家的不懈追求來實現的。因而這書家的不懈追求,才是書法藝術發展的真正實體性的現實存在方式。而這不懈追求在書法藝術發展方麵的具體體現,就是書家通過這種不懈追求而在自己的書法藝術中表現出了自己的自我和個性。正是書家的這種自我和個性,才是書法藝術之發展道路的不斷的探索者與開拓者。因此完全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整個書法藝術的發展道路,就是由一代代書家的自我和個性不斷探索與開拓出來的。所以當書家在自己的書法藝術之中成功地表現出了自己的個性和自我的時候,他就同時是發展了書法藝術。因而從藝術發展的美學層次來看,藝術個性的不可或缺,實在也是書法藝術需要不斷進行自我發展的一種必然要求。可見,書家個人的行為並不僅僅是為書家個人服務的,而且同時也是要為書法藝術服務的。實際上,從書家決定獻身於書法藝術的時候起,他就已經將為書法藝術服務的曆史重擔,擔在自己的肩上了。
第四,這是共性的個性化發展的需要。我們知道,共性並不是一種實體性的客觀存在物,而僅僅是對存在於不同個性之中的那些共同性質和規律的一種理論抽象與概括。因而,共性是具體地存在於個性之中的,個性乃是共性的一種具體顯現形式,是個性的存在決定著共性的存在,而不是相反。惟其如此,所以我們認為,共性並不是一個麵向過去的封閉式結構,而是一個麵向未來的開放式結構;它是在個性化的過程中來不斷豐富、發展與完善自己的。因而,共性為了自身的豐富、發展與完善,就必將鍥而不舍、義無反顧地去追求個性。所以書家對個性的不懈追求,既是為自己服務的,也是為共性服務的。
而共性對於書法藝術之不可或缺,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第一,這是保持書法藝術的美學本質的需要。如上所及,所謂共性,就是個性在不斷發展的曆史進程中所體現出來的,那些最基本也最根本的美學性質與規律。書法藝術就是依靠這樣一些美學性質和規律,而形成自己那獨領風騷的藝術自我,並永葆青春於姹紫嫣紅的各類藝術之林的。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共性乃是書法藝術之所以成其為書法藝術的安身立命之本;沒有它,書法藝術就不成其為書法藝術了。正因為這樣,所以書法藝術之追求藝術個性,就必須在共性所允許的大範圍之內。也就是說,盡管這藝術個性是越鮮明、越突出越好的,但無論它鮮明與突出到什麼程度,也是不能從根本上完全違背書法藝術的那些“最基本也最根本的美學性質與規律”的。因此可見,個性隻能是表現著共性的個性,亦即隻能是作為共性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的個性。共性正是用這樣的方法,來保障書法藝術的健康發展、永不變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