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無意於佳說(1 / 2)

首先,無意於佳和書法家追求盡量把字寫好的總體奮鬥目標並無任何矛盾,更不是對這一目標的一種否定。這一帶有總體性的奮鬥目標涉及兩個方麵:第一,從書法家的總體奮鬥目標來看,既然要當書法家,那就是要盡最大的努力以求把字寫到自己所能企望的最高水準的;第二,從某件書法作品的創作意圖上來看,書法家創作任何一件書法作品,也總是要盡量使它達到書家自己所能企望的最高水平的。很顯然,在這兩個方麵絕不存在不是盡量要把字寫好,而是盡量要把字寫壞的書家。所以,無意於佳還是書法家實現自己的總體奮鬥目標的一種具體方式與手段,而不是相反。“無意於佳,乃佳”。人們正是為了追求“乃佳”,才不得不“無意於佳”的。這就是書法藝術創作的辯證法。

其次,無意於佳更不是要有意去製造出某種不佳效果來。這種有意製造不佳效果的現象,在當今的書壇上已頗為流行。這在很大程度上產生於對無意於佳這一美學原則的誤解與歪曲。在有些人看來,既然有意於佳不行,那就理應“有意於不佳”了。於是乎他們便將被人們普遍視為不佳的那些東西,當成了自己進行書法創作的法寶。那些故意把字寫得東倒西歪、支離破碎的東西,那些故意要將傳統書法的筆法技巧予以破壞的東西,以至那些故意在作品中進行一些塗改和圈點的東西等等,都是這樣被製造出來的。這是真正美學意義上的無意於佳嗎?顯然不是。如上所說,無意於佳的最終目的還是要盡量把字寫好的,而絕不是要把字寫壞的。而且這些故意製造不佳效果的人,實際上是以不佳為佳了。因此說到底,這也隻不過是有意於佳的一個怪胎式的具體表現形式而已。問題的實質,還出在“有意”上最後,無意於佳與意在筆先並不矛盾,更不是對意在筆先的一種動搖和否定。很顯然,同屬書法領域的這兩條基本美學原則,是可以同時並存的。它們同時並存於書法創作活動開始之前的思想準備階段,並貫穿於整個書法創作過程的始終。但卻各司其職、各得其所,並不會發生什麼矛盾衝突。意在筆先的對書法的有關方麵的醞釀與構想,隻是要做到心中大體有數,並不是一種有意於佳行為,不會產生某種“有意”性質的心理負擔。但時下有些同誌,卻將無意於佳和意在筆先置於矛盾對立之中了。在他們的心目中,意在筆先也是一種“有意”行為。特別是一部分反對意在筆先而主張所謂“意在筆後”的同誌,就更是經常援無意於佳以為說了。這顯然既是有悖於無意於佳的初衷的,也是有悖於意在筆先的本意的。

這使我們聯係到目前書壇上相當普遍的一種現象,就是對前人的某種理論觀點和藝術得失尚未真正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就已經匆匆忙忙地開始進行這樣那樣的“批評”與“揚棄”了。的確,對待傳統是不能不進行必要的批評與揚棄的;這是在新的時代裏繼承並發揚這一傳統的前提。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在進行這種批評與揚棄之前,必須首先將所批評與揚棄的對象徹底弄清楚。隻有這樣,才能分清是非,有的放矢;才能去除其糟粕,吸收其精華。否則,是難免要造成這樣那樣的偏頗和失誤的。對待無意於佳與意在筆先的問題,也應該如此。

首先,無意於佳和書法家追求盡量把字寫好的總體奮鬥目標並無任何矛盾,更不是對這一目標的一種否定。這一帶有總體性的奮鬥目標涉及兩個方麵:第一,從書法家的總體奮鬥目標來看,既然要當書法家,那就是要盡最大的努力以求把字寫到自己所能企望的最高水準的;第二,從某件書法作品的創作意圖上來看,書法家創作任何一件書法作品,也總是要盡量使它達到書家自己所能企望的最高水平的。很顯然,在這兩個方麵絕不存在不是盡量要把字寫好,而是盡量要把字寫壞的書家。所以,無意於佳還是書法家實現自己的總體奮鬥目標的一種具體方式與手段,而不是相反。“無意於佳,乃佳”。人們正是為了追求“乃佳”,才不得不“無意於佳”的。這就是書法藝術創作的辯證法。